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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纠纷中,鉴定意见出现的频率颇高;鉴定意见由于其科学性和专业性,通常是审判的重要参考甚至是依据,常人难以通过经验和一般知识对其内容进行分析,因此鉴定意见的质证显得尤为重要。实践中鉴定意见所包含的典型的程序性问题主要有鉴定程序的启动、鉴定材料质证与取样和鉴定人的出庭。程序问题的审查要点分为程序问题是否属于程序瑕疵、违反何种法律规范、采取是否会影响鉴定意见的真实性、是否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及当事人的实质性诉讼权利。为了应对“诉讼爆炸”与司法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法院需要在公正与效率之间作出平衡选择。通过严格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