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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地位与作用的评价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迫切需要发展和创新,但必须遵循科学的思路,而不能随意曲解或错解。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评价; 发展和创新
[中图分类号] F091.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7)01-0037-02
《理论前沿》2006年第18期刊登了吉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关柏春研究员的文章,题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地位下降的原因探析——兼与刘国光教授商榷”(以下简称《探析》),该文对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评价有失客观性,对社会主义的工资和利息问题存在着不恰当的理解,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和创新存在一些不妥之处。本文本着澄清理论、辩明是非的目的,与关柏春研究员商榷。
一、要客观地评价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地位与作用
《探析》一文认为,“造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地位下降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的经济学家们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条化了”,“看看现实吧,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陈腐不堪”,“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教条化了……马克思主义才失去了指导地位”。这里我们姑且不论造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地位下降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单就《探析》一文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定性为教条化,把现实中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成是陈腐不堪,就存在问题,这不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评价。
首先,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从来没有离开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凝结着几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巨大贡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二十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期间虽经历了曲曲折折,也参考了国外(包括苏联)的历史经验教训,但主要是中国人民总结自己的历史经验教训,在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目标一步一步明确起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许多理论上的新跨越,如,搞清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明确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阐明了计划与市场都是方法和手段,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可以实现一定条件下的结合,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等等,这些重要的创见都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参与形成中国经济改革理论的老一辈经济学家,薛暮桥、于祖尧、刘国光、苏星、张薰华等一大批探索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理论有功劳的开拓者,都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后来的经济学理论工作者虽然受了西方经济理论的影响,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受西方影响比较大的中青年经济学工作者的大多数也能够以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为社会主义服务。
其次,认为当前政治经济学的教学、教材都是教条主义的,陈腐不堪,远远地脱离了现实,这种评价是不合实际的。我们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既包括资本主义部分,也包括社会主义部分。社会主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反映中央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多年来所提出的新的理论观点和指导思想。如,新民主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等等,这些显然不属于教条主义的内容,也不是照搬马克思的原话。政治经济学的资本主义部分,也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简单转述,而是分析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特点,即使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资本积累理论、再生产理论等基本原理进行完全正确的转述,又怎能算是“教条主义”、陈腐不堪呢?如果硬要把我们现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和教材说成是教条主义的一套,那不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本身和体现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关于发展与改革的经济学教材都列为教条主义了吗?也就贬低了中央多年来的改革创新成果,从而也就否定了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
二、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的工资和利息问题
《探析》一文论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陈腐不堪时,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关于社会主义工资问题;另一个是关于社会主义利息问题。其论述都是站不住脚的。
先谈社会主义的工资问题。《探析》一文认为“经济学家们这些年都说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我们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就能够说明,工资是劳动的价格”。
说工资是劳动的价格,显然犯了常识性错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作过详细论述。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这是马克思对“工资是劳动的价值(价格)”观点的否定,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上的一大创新。关柏春研究员把“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观点说成是“教条”,一定要把工资说成是劳动的价格,并认为这就是“创新”,谁不这样说就是“教条”,他这里大肆批判的不是我们的经济学家,而是马克思了。
事实上,我国从来就没有一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内部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改革开放前,新中国是公有制一统天下,不存在市场经济,即使改革开放后出现了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但在公有制内部,劳动力是不是商品,至今理论界观点并不一致,一种观点认为,公有制内部的劳动力是商品,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力不是商品。这个问题可以继续讨论。《探析》一文所谓的“经济学家们这些年都说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纯粹是无的放矢,容易引起思想混乱。
再看利息问题。《探析》一文认为“经济学家们都说现实中的利息收入是非劳收入,这也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过资本家所得的利息……是剥削收入(也即非劳收入)……我们今日劳动者的资本收入(利息收入)……还是劳动创造的,具有劳动收入的性质”。
首先,他混淆了利息的来源与利息的取得方式之间的区别。社会主义社会中,利息的来源只能是劳动者创造剩余产品的剩余劳动,而利息的取得,则是资金所有者凭借对资金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
其次,他错误地将非劳动收入与剥削收入之间画了等号。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切个人收入可分为两大类,即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又可分两类,一类具有剥削性质,另一类不具有剥削性质,如社会救济金、学校奖学金收入等。实际上,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的利息收入是资金所有者凭借对资金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显然属于非劳动收入,但它并不具有剥削性质。
三、要科学地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当前,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各种各样的思路,怎么科学地坚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有人把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咎于马克思主义,借口所谓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已经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从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实际上是新自由主义者的通常做法。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地对待马克思主义,最终也会窒息马克思主义。唯一正确的态度是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继承、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既要反对左又要防止右,过去左的和右的一套大多是打着发展马克思主义旗号的,如,曾有人把有些左的错误的根源归之于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其实过去许多左的错误,不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而恰恰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结果。如,过去脱离我国生产力的现实状况,片面强调公有制经济,消灭一切非公经济,搞一大二公三纯,搞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等等。针对这些错误的思想观点,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也不能以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思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所谓的“发展”和“创新”,误解、曲解、错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在有些理论工作者,也强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也强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创新,但有些是在误解、曲解、错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上的“发展”和“创新”甚至为了创新而“创新”,这样的“创新”等于是背离,很容易造成理论上的混乱。用这样的理论来指导实践,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们搞理论工作,既要力求不误解、不曲解、不错解马克思主义,又要客观公正地、负责任地开展学术争鸣。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进修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刘学侠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评价; 发展和创新
[中图分类号] F091.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7)01-0037-02
《理论前沿》2006年第18期刊登了吉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关柏春研究员的文章,题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地位下降的原因探析——兼与刘国光教授商榷”(以下简称《探析》),该文对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评价有失客观性,对社会主义的工资和利息问题存在着不恰当的理解,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和创新存在一些不妥之处。本文本着澄清理论、辩明是非的目的,与关柏春研究员商榷。
一、要客观地评价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地位与作用
《探析》一文认为,“造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地位下降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的经济学家们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条化了”,“看看现实吧,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陈腐不堪”,“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教条化了……马克思主义才失去了指导地位”。这里我们姑且不论造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地位下降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单就《探析》一文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定性为教条化,把现实中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成是陈腐不堪,就存在问题,这不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评价。
首先,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从来没有离开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凝结着几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巨大贡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二十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期间虽经历了曲曲折折,也参考了国外(包括苏联)的历史经验教训,但主要是中国人民总结自己的历史经验教训,在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目标一步一步明确起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许多理论上的新跨越,如,搞清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明确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阐明了计划与市场都是方法和手段,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可以实现一定条件下的结合,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等等,这些重要的创见都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参与形成中国经济改革理论的老一辈经济学家,薛暮桥、于祖尧、刘国光、苏星、张薰华等一大批探索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理论有功劳的开拓者,都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后来的经济学理论工作者虽然受了西方经济理论的影响,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受西方影响比较大的中青年经济学工作者的大多数也能够以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为社会主义服务。
其次,认为当前政治经济学的教学、教材都是教条主义的,陈腐不堪,远远地脱离了现实,这种评价是不合实际的。我们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既包括资本主义部分,也包括社会主义部分。社会主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反映中央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多年来所提出的新的理论观点和指导思想。如,新民主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等等,这些显然不属于教条主义的内容,也不是照搬马克思的原话。政治经济学的资本主义部分,也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简单转述,而是分析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特点,即使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资本积累理论、再生产理论等基本原理进行完全正确的转述,又怎能算是“教条主义”、陈腐不堪呢?如果硬要把我们现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和教材说成是教条主义的一套,那不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本身和体现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关于发展与改革的经济学教材都列为教条主义了吗?也就贬低了中央多年来的改革创新成果,从而也就否定了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
二、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的工资和利息问题
《探析》一文论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陈腐不堪时,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关于社会主义工资问题;另一个是关于社会主义利息问题。其论述都是站不住脚的。
先谈社会主义的工资问题。《探析》一文认为“经济学家们这些年都说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我们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就能够说明,工资是劳动的价格”。
说工资是劳动的价格,显然犯了常识性错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作过详细论述。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这是马克思对“工资是劳动的价值(价格)”观点的否定,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上的一大创新。关柏春研究员把“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观点说成是“教条”,一定要把工资说成是劳动的价格,并认为这就是“创新”,谁不这样说就是“教条”,他这里大肆批判的不是我们的经济学家,而是马克思了。
事实上,我国从来就没有一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内部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改革开放前,新中国是公有制一统天下,不存在市场经济,即使改革开放后出现了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但在公有制内部,劳动力是不是商品,至今理论界观点并不一致,一种观点认为,公有制内部的劳动力是商品,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力不是商品。这个问题可以继续讨论。《探析》一文所谓的“经济学家们这些年都说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纯粹是无的放矢,容易引起思想混乱。
再看利息问题。《探析》一文认为“经济学家们都说现实中的利息收入是非劳收入,这也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过资本家所得的利息……是剥削收入(也即非劳收入)……我们今日劳动者的资本收入(利息收入)……还是劳动创造的,具有劳动收入的性质”。
首先,他混淆了利息的来源与利息的取得方式之间的区别。社会主义社会中,利息的来源只能是劳动者创造剩余产品的剩余劳动,而利息的取得,则是资金所有者凭借对资金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
其次,他错误地将非劳动收入与剥削收入之间画了等号。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切个人收入可分为两大类,即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又可分两类,一类具有剥削性质,另一类不具有剥削性质,如社会救济金、学校奖学金收入等。实际上,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的利息收入是资金所有者凭借对资金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显然属于非劳动收入,但它并不具有剥削性质。
三、要科学地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当前,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各种各样的思路,怎么科学地坚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有人把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咎于马克思主义,借口所谓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已经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从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实际上是新自由主义者的通常做法。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地对待马克思主义,最终也会窒息马克思主义。唯一正确的态度是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继承、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既要反对左又要防止右,过去左的和右的一套大多是打着发展马克思主义旗号的,如,曾有人把有些左的错误的根源归之于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其实过去许多左的错误,不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而恰恰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结果。如,过去脱离我国生产力的现实状况,片面强调公有制经济,消灭一切非公经济,搞一大二公三纯,搞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等等。针对这些错误的思想观点,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也不能以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思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所谓的“发展”和“创新”,误解、曲解、错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在有些理论工作者,也强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也强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创新,但有些是在误解、曲解、错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上的“发展”和“创新”甚至为了创新而“创新”,这样的“创新”等于是背离,很容易造成理论上的混乱。用这样的理论来指导实践,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们搞理论工作,既要力求不误解、不曲解、不错解马克思主义,又要客观公正地、负责任地开展学术争鸣。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进修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刘学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