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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上交易逐渐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随着网上交易的发展,网上交易是否应该征税成为了一个极具争议的热点。我个人认为,网上交易应该征税。
【关键词】 网上交易;征税;免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6-0169-01
0 引言
电子商务是20世纪末新兴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经营方式,它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前景广阔的全球性电子虚拟市场,使得商品的买者与卖者的联系更加紧密,交易更加有效,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它也引起了网上交易是否应该征税的争议。
目前对网上交易的税收问题主要有两种态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网上交易还处于萌芽阶段,网上交易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低、绝对数额较少,网上交易的大气候远未形成。由于电子商务的无纸化交易,使征税困难重重,从而导致征税操作技术难度大、执行成本过高等后果。如果进行征税,可能提高不了多少税收反而引起一些意料不到的负面影响,延缓电子商务的发展。
另一种认为要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虽然现期网上交易的交易额不是很大,但是从长远来看,会造成税收的大量流失,进而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网上交易是未来商务的重要手段,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方面有较大影响,利用税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促进网上交易健康、有序的发展。
我认为,网络交易应该征税,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的公平性原则
根据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应该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原则之一。它是关于税收负担公平地分配于各纳税人的原则,即国家征税要使每个纳税人随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当,并使各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平衡[1]。税收的公平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征税的公平,即征税的普遍性,要求对于减税免税以及其它税收制定的法律程序,实现对纳税主体进行保护[2]。它主要强调纳税主体对税法的普遍的适用性,从而实现人人公平、人人平等,使税法的实行更加让人心服口服。另一个主要是征税的公平,即对纳税主体所征税的体制是同等的,将税收负担平等的摊到税收的主体身上。如果只是因为为了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而采取对网上交易免税的政策,势必会引起很多线下缴税企业的不服与不满,税收的政策就很难再有说服力,可能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2 免税造成国家损失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之一,对网上交易的免税,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淘宝网与艾瑞咨询联合发布了一份最新《2007年中国互联网购物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整个网络购物市场成交额已经达到590亿元,而淘宝网则以433.1亿元高居榜首。2009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依然延续了近两年来的高速增长,根据艾瑞初步预测数据显示,全年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接近2500亿,达2483.5亿元,同比增长93.7%;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有望攀升至1.98%;同时,网络购物用户规模有望突破1亿,其在网民当中的渗透率进一步增加,可达28.2%。网络购物成为经济危机时期,网络经济各个行业当中,所受的负面影响最小、而成长性最佳的热点行业之一[3]。艾瑞分析认为,未来网络购物不仅将渗透更广的群体,而且将会改变用户的消费习惯和理念,网络购物会逐渐演变成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成为网民网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实行免税的政策,我国就减少了大量能够支配的收入,而国家本可以通过这些税收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贫富差距,救助一些需要帮助的群体,应对国家的突发事件,支持国家的军事与科技等能力等活动。这样免税对国家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3 传统交易与网上交易没有本质区别
网上交易与传统的线下交易都是商务,所区分的只是交易的手段,而他们的本质都是交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其他单行税务法规也规定了公民应予纳税的范围。电子商务只不过是采用了更加先进的交易方式,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其本质并没有改变,电子交易并没有超出税法所规定的应税范围。
如果只对线下的交易收税,会造成人们的不公平感,然而免税造成的网上购物低成本会使大家更愿意去网上进行购物,而商家也愿意在网上开店,这就使资源配置由线下转向了线上,而这种资源配置是建立在不公平的基础上的,所以对网上交易免税极有可能造成低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4 网上交易健康、长远的发展更重要
虽然说,我们现在无法判断采取征税后会不会给网上交易带来冲击,以及造成多大的冲击,但是现期我国的网上交易需要规范,这就需要通过征税过程中解决网上交易的隐蔽性、匿名性与难以监测性等问题,网络才可以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由于电子商务的隐蔽性,税务机关很难掌握跨国公司的经营状况,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据说某些地方在互联网上推出了“避税服务”,今后,跨国公司利用网上贸易操作利润、规避税收将更加难以防范。经营电子商务的公司也可以选择在避税港建立虚拟公司等手段来逃避纳税义务。在未来若干年内,电子商务引发的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将是智力、技术、效率和速度的对抗[4]。可见,如果不加网上交易的税收政策,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利用网上交易免税这个漏洞进行偷税漏税,到时候会使国家损失更多的税收,带来更大的危害。如果实行了税收政策,国家就能够很好的把握网络企业,进而规范网上交易,促进网上交易长期发展。
5 利益相关者心理因素
根据人们的纳税与幸福感的关联,建议国家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在薪酬体系中,当管理人员先提升员工的薪酬再降低员工的薪酬至原来水平是时,员工会感到幸福感降低甚至不满,这也是许多企业不愿意草率加薪的原因之一,因为一旦加薪,降薪会引起员工的不满。这种现象不仅体现在薪酬上,在生活中可以处处体现。如果在现期为了促进网上交易的发展而采取免税的措施,一旦网上交易成熟后再采取征税,会引起各利益相关者的强烈不满,可能会使大家产生抵制情绪,进而影响到网上交易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
6 总结
根据税收的公平性原则,為避免给国家税收带来巨大损失,促进网上交易长远健康的发展,以及网上交易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心理因素,我建议国家对网上交易采取征税的措施。
参考文献:
[1] 定义来自于MBA智库百科:http://wiki.mbalib.com/wiki/%E7%A8%8E%E6%94%B6%E5%85%AC%E5%B9%B3%E5%8E%9F%E5%88%99
[2] 李丽、郭凯峰.电子商务税收可行性分析.法制与社会.2009年1月(上).第151页.
[3] 数据来自艾瑞网
[4] 林宛晨、田发.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湖南商学院学报.2001.第8卷第5期.第105页
【关键词】 网上交易;征税;免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10)06-0169-01
0 引言
电子商务是20世纪末新兴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经营方式,它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前景广阔的全球性电子虚拟市场,使得商品的买者与卖者的联系更加紧密,交易更加有效,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它也引起了网上交易是否应该征税的争议。
目前对网上交易的税收问题主要有两种态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网上交易还处于萌芽阶段,网上交易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低、绝对数额较少,网上交易的大气候远未形成。由于电子商务的无纸化交易,使征税困难重重,从而导致征税操作技术难度大、执行成本过高等后果。如果进行征税,可能提高不了多少税收反而引起一些意料不到的负面影响,延缓电子商务的发展。
另一种认为要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虽然现期网上交易的交易额不是很大,但是从长远来看,会造成税收的大量流失,进而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网上交易是未来商务的重要手段,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方面有较大影响,利用税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促进网上交易健康、有序的发展。
我认为,网络交易应该征税,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的公平性原则
根据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应该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原则之一。它是关于税收负担公平地分配于各纳税人的原则,即国家征税要使每个纳税人随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当,并使各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平衡[1]。税收的公平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征税的公平,即征税的普遍性,要求对于减税免税以及其它税收制定的法律程序,实现对纳税主体进行保护[2]。它主要强调纳税主体对税法的普遍的适用性,从而实现人人公平、人人平等,使税法的实行更加让人心服口服。另一个主要是征税的公平,即对纳税主体所征税的体制是同等的,将税收负担平等的摊到税收的主体身上。如果只是因为为了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而采取对网上交易免税的政策,势必会引起很多线下缴税企业的不服与不满,税收的政策就很难再有说服力,可能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2 免税造成国家损失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之一,对网上交易的免税,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淘宝网与艾瑞咨询联合发布了一份最新《2007年中国互联网购物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整个网络购物市场成交额已经达到590亿元,而淘宝网则以433.1亿元高居榜首。2009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依然延续了近两年来的高速增长,根据艾瑞初步预测数据显示,全年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接近2500亿,达2483.5亿元,同比增长93.7%;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有望攀升至1.98%;同时,网络购物用户规模有望突破1亿,其在网民当中的渗透率进一步增加,可达28.2%。网络购物成为经济危机时期,网络经济各个行业当中,所受的负面影响最小、而成长性最佳的热点行业之一[3]。艾瑞分析认为,未来网络购物不仅将渗透更广的群体,而且将会改变用户的消费习惯和理念,网络购物会逐渐演变成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成为网民网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实行免税的政策,我国就减少了大量能够支配的收入,而国家本可以通过这些税收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贫富差距,救助一些需要帮助的群体,应对国家的突发事件,支持国家的军事与科技等能力等活动。这样免税对国家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3 传统交易与网上交易没有本质区别
网上交易与传统的线下交易都是商务,所区分的只是交易的手段,而他们的本质都是交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其他单行税务法规也规定了公民应予纳税的范围。电子商务只不过是采用了更加先进的交易方式,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其本质并没有改变,电子交易并没有超出税法所规定的应税范围。
如果只对线下的交易收税,会造成人们的不公平感,然而免税造成的网上购物低成本会使大家更愿意去网上进行购物,而商家也愿意在网上开店,这就使资源配置由线下转向了线上,而这种资源配置是建立在不公平的基础上的,所以对网上交易免税极有可能造成低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4 网上交易健康、长远的发展更重要
虽然说,我们现在无法判断采取征税后会不会给网上交易带来冲击,以及造成多大的冲击,但是现期我国的网上交易需要规范,这就需要通过征税过程中解决网上交易的隐蔽性、匿名性与难以监测性等问题,网络才可以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由于电子商务的隐蔽性,税务机关很难掌握跨国公司的经营状况,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据说某些地方在互联网上推出了“避税服务”,今后,跨国公司利用网上贸易操作利润、规避税收将更加难以防范。经营电子商务的公司也可以选择在避税港建立虚拟公司等手段来逃避纳税义务。在未来若干年内,电子商务引发的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将是智力、技术、效率和速度的对抗[4]。可见,如果不加网上交易的税收政策,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利用网上交易免税这个漏洞进行偷税漏税,到时候会使国家损失更多的税收,带来更大的危害。如果实行了税收政策,国家就能够很好的把握网络企业,进而规范网上交易,促进网上交易长期发展。
5 利益相关者心理因素
根据人们的纳税与幸福感的关联,建议国家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在薪酬体系中,当管理人员先提升员工的薪酬再降低员工的薪酬至原来水平是时,员工会感到幸福感降低甚至不满,这也是许多企业不愿意草率加薪的原因之一,因为一旦加薪,降薪会引起员工的不满。这种现象不仅体现在薪酬上,在生活中可以处处体现。如果在现期为了促进网上交易的发展而采取免税的措施,一旦网上交易成熟后再采取征税,会引起各利益相关者的强烈不满,可能会使大家产生抵制情绪,进而影响到网上交易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
6 总结
根据税收的公平性原则,為避免给国家税收带来巨大损失,促进网上交易长远健康的发展,以及网上交易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心理因素,我建议国家对网上交易采取征税的措施。
参考文献:
[1] 定义来自于MBA智库百科:http://wiki.mbalib.com/wiki/%E7%A8%8E%E6%94%B6%E5%85%AC%E5%B9%B3%E5%8E%9F%E5%88%99
[2] 李丽、郭凯峰.电子商务税收可行性分析.法制与社会.2009年1月(上).第151页.
[3] 数据来自艾瑞网
[4] 林宛晨、田发.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湖南商学院学报.2001.第8卷第5期.第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