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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的基本理念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这就改变了教师知识传授者的角色,教师在教学中应该给学生更多的关爱、更多的空间,给他们以体验和展示的机会,让数学课堂更加亲切,气氛更加宽松与和谐。
一、教师应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习活动的组织者
教师应把“以学生发展为本”作为基本的课程理念,以此来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教师作为组织者,必须为学生的学习活动提供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教学中,阅读、独立思考、倾听、动手实践、交流、小组合作、全班讨论等,都是新课程中经常采用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因此,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学生特点、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精心选用合适的形式组织教学。例如:在《截一个几何体》的教学中,就必须让学生先想象,再师生动手、观察,最后在多媒体上演示,这样就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如果只是教师讲解、操作,就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空间观念;而在《有理数的加法》的学习中就更加需要学生亲自动手了,而且还可以让学生交流进行加法运算的体会和感受。但我认为,在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讲解也是必不可少的,有些教学内容教师的讲解还应占很大比例,而且探究活动也应该是先“探”后“究”,即:先独立思考,再讨论。教师一定不要拘泥于一种教学组织形式。
二、教师应成为学习活动的引导者
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师不是学习活动的主导者,而是引导者,学生应在教师的引导和组织下,进行有目的、有趣味的学习。学生的知识、能力不够时,不可能让他们一开始就当主人,而需要教师多指点、引导。引导是引而不发、开而不达的引导,引导不是指导。当学生“迷路”时,发现“火花”时,交流发生争执时,教师不要轻易下结论、直接指引方向,而应引导他们辨明方向、找依据、找理由,多鼓励。教师绝不能主导教学,但也不能什么都讨论、什么都合作,而应重视学生的独立学习的培养和引导。
三、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
教师应真正的参与到学生的活动中去,在学生思考、实践、交流、合作时,教师用心倾听、观察,亲自参与他们的讨论、交流,这样,可以充分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特点、心理特征、思维方式,使教学活动更好地开展。学生喜欢的是平等、融洽的课堂,教师成为合作者,就能创造出良好的课堂氛围,使师生的情感交流更加融洽。如果教师能很好地成为学生的合作者,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那么教学活动就能很好地开展,反之,学生就不能很顺利地、自主地学习,学习就带有很大的被动性。
【组稿编辑:阮诗国】
(作者单位:442600湖北省郧西县教育局)
一、教师应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习活动的组织者
教师应把“以学生发展为本”作为基本的课程理念,以此来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教师作为组织者,必须为学生的学习活动提供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教学中,阅读、独立思考、倾听、动手实践、交流、小组合作、全班讨论等,都是新课程中经常采用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因此,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学生特点、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精心选用合适的形式组织教学。例如:在《截一个几何体》的教学中,就必须让学生先想象,再师生动手、观察,最后在多媒体上演示,这样就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如果只是教师讲解、操作,就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空间观念;而在《有理数的加法》的学习中就更加需要学生亲自动手了,而且还可以让学生交流进行加法运算的体会和感受。但我认为,在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讲解也是必不可少的,有些教学内容教师的讲解还应占很大比例,而且探究活动也应该是先“探”后“究”,即:先独立思考,再讨论。教师一定不要拘泥于一种教学组织形式。
二、教师应成为学习活动的引导者
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师不是学习活动的主导者,而是引导者,学生应在教师的引导和组织下,进行有目的、有趣味的学习。学生的知识、能力不够时,不可能让他们一开始就当主人,而需要教师多指点、引导。引导是引而不发、开而不达的引导,引导不是指导。当学生“迷路”时,发现“火花”时,交流发生争执时,教师不要轻易下结论、直接指引方向,而应引导他们辨明方向、找依据、找理由,多鼓励。教师绝不能主导教学,但也不能什么都讨论、什么都合作,而应重视学生的独立学习的培养和引导。
三、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
教师应真正的参与到学生的活动中去,在学生思考、实践、交流、合作时,教师用心倾听、观察,亲自参与他们的讨论、交流,这样,可以充分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特点、心理特征、思维方式,使教学活动更好地开展。学生喜欢的是平等、融洽的课堂,教师成为合作者,就能创造出良好的课堂氛围,使师生的情感交流更加融洽。如果教师能很好地成为学生的合作者,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那么教学活动就能很好地开展,反之,学生就不能很顺利地、自主地学习,学习就带有很大的被动性。
【组稿编辑:阮诗国】
(作者单位:442600湖北省郧西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