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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随着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监督和司法办案的职责过程中,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这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全面发展的重要牵引。基层检察院更要准确定位,把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到服务当地工作大局中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过去的一年中,甘肃省秦安县检察院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依法批捕23人、起诉97人,同比分别上升109.09%和22.78%,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8件。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等犯罪力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批捕13人、起诉2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不拔高不凑数”,起诉“村霸”案件1件,对公安机关定性为涉黑犯罪的1起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提前介入,提出引导取证意见32条,审查起诉阶段经严格依法审查追加起诉2人、补充起诉罪行1起,经层报甘肃省检察院批复,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得到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排摸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8条,已全部办结。全面梳理案件中反映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监管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9份,相关单位已全部整改落实。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做好涉检重大舆情风险的排查、报告和处置。
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建立健全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适时介入、引导取证等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件、起诉29人。摸排生态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立案33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同比上升153.85%,起诉1件。以办案的方式,修复耕地7.6亩,清理河道6.9公里,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6655余吨。
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年”活动,走访企业20家,发现问题线索5条,已全部办结。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律监督。共起诉涉营商案件犯罪嫌疑人56人,对1名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该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入选甘肃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9人、起诉119人,同比分别上升11.36%和60.81%,监督立案4人。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元,同比增长165.52%。为建档立卡户上门提供法律服务20次计2167人,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报酬311.3万余元。开展农民工讨薪纠纷专项监督,支持农民工起诉6件。认真做好点上精准帮扶工作,协助村两委开展抗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为帮扶村投资5万余元,铺设产业路、修建文化广场、亮化乡村道路,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促进社会治理,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服务。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抓好自身防疫的同时,成立党员先锋队,助力老旧小区疫情防控,全力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加强对看守所等监管場所的检察监督,积极督促、协助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监管场所疫情“零发生”。结合办案开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件,同比上升122.22%,采纳率100%。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促成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15件19人。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67件187人,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法治宣传,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助推法治秦安建设。
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分析,近几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回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据最高检统计,截至去年9月,各地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案件近500件,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前,如何有效预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为此,秦安县检察院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批捕3人、起诉5人;贯彻“教育、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4人,不起诉3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成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5人;“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和规范法治副校长工作,建立检教、检校常态化协作机制,联合县教育局对7所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共同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成功劝返5名辍学学生重返校园;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0场次,受教育师生26497人。
深化司法改革有助于保证检察机关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减少冤假错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秦安县检察院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制度落实。2020年,院领导办案94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20.09%,检察长和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11次。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运行良好,实现员额检察官有进有出、动态管理。2020年退出1人,入额1人。坚持质效为重、实事求是、严管厚爱,全方位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引导和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使检察工作的质量效果体现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上。以求极致理念做好检察各环节工作,坚决杜绝程序空转等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1:1的理想状态,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1.24。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要求,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在批捕阶段就把好案件证据关。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切实发挥审前过滤功能,防止冤假错案。秦安县检察院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审结224人,适用率达83.27%,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议49人,确定型量刑建议138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73.8%,法院采纳率100%。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基础。秦安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和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检察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次。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召开各类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16次,做到“应听尽听”。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2条、重要案件信息5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09份,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在过去的一年中,甘肃省秦安县检察院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依法批捕23人、起诉97人,同比分别上升109.09%和22.78%,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8件。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等犯罪力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批捕13人、起诉2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不拔高不凑数”,起诉“村霸”案件1件,对公安机关定性为涉黑犯罪的1起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提前介入,提出引导取证意见32条,审查起诉阶段经严格依法审查追加起诉2人、补充起诉罪行1起,经层报甘肃省检察院批复,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得到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排摸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8条,已全部办结。全面梳理案件中反映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监管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9份,相关单位已全部整改落实。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做好涉检重大舆情风险的排查、报告和处置。
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建立健全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适时介入、引导取证等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件、起诉29人。摸排生态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立案33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同比上升153.85%,起诉1件。以办案的方式,修复耕地7.6亩,清理河道6.9公里,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6655余吨。
提升检察监督品质,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年”活动,走访企业20家,发现问题线索5条,已全部办结。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律监督。共起诉涉营商案件犯罪嫌疑人56人,对1名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该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入选甘肃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精准发力,助推乡村振兴
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9人、起诉119人,同比分别上升11.36%和60.81%,监督立案4人。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元,同比增长165.52%。为建档立卡户上门提供法律服务20次计2167人,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报酬311.3万余元。开展农民工讨薪纠纷专项监督,支持农民工起诉6件。认真做好点上精准帮扶工作,协助村两委开展抗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为帮扶村投资5万余元,铺设产业路、修建文化广场、亮化乡村道路,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延伸办案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促进社会治理,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服务。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抓好自身防疫的同时,成立党员先锋队,助力老旧小区疫情防控,全力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加强对看守所等监管場所的检察监督,积极督促、协助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监管场所疫情“零发生”。结合办案开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件,同比上升122.22%,采纳率100%。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促成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15件19人。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67件187人,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法治宣传,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助推法治秦安建设。
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分析,近几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回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据最高检统计,截至去年9月,各地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案件近500件,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前,如何有效预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为此,秦安县检察院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批捕3人、起诉5人;贯彻“教育、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4人,不起诉3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成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5人;“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和规范法治副校长工作,建立检教、检校常态化协作机制,联合县教育局对7所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共同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成功劝返5名辍学学生重返校园;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0场次,受教育师生26497人。
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改革有助于保证检察机关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减少冤假错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秦安县检察院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制度落实。2020年,院领导办案94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20.09%,检察长和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11次。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运行良好,实现员额检察官有进有出、动态管理。2020年退出1人,入额1人。坚持质效为重、实事求是、严管厚爱,全方位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引导和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使检察工作的质量效果体现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上。以求极致理念做好检察各环节工作,坚决杜绝程序空转等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1:1的理想状态,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1.24。
(二)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要求,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在批捕阶段就把好案件证据关。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切实发挥审前过滤功能,防止冤假错案。秦安县检察院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审结224人,适用率达83.27%,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议49人,确定型量刑建议138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73.8%,法院采纳率100%。
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基础。秦安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和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检察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次。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召开各类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16次,做到“应听尽听”。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2条、重要案件信息5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09份,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