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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离年轻的时候,也有过少年意气的模样。
警局里的兄弟破案立功,要凑一起喝酒谈天。有好事者见他光棍多年,举着酒杯便问些不合时宜的话:“胡先生,我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啊?”
他们都喊他胡先生,不是生疏,故意话里话外带着客套。而是因为他是队里的军师,破案颇有手段,是整个刑警队的智商标杆。
胡离酒量不算好,抿了一口口感酸涩火辣的米酒,道:“什么样的都可以。”
“那行,我这里有个小姐们儿想和胡先生认识认识,我把你的联系方式给她?”
没想到这人是介绍对象来的,胡离愣怔一秒,下意识地想到了蒋夜莺那张秀丽的小脸——她上高中了,原本不显山不露水的少女身材,在此阶段逐渐复苏,像是一颗嫩芽儿一般茁壮成长。
她似乎有很多自己的心思,夜里不肯睡觉,瞒着他,开灯,彻夜写着什么。高中时期本就是少女最敏感的阶段,也是考大学最关键的时期。她是他养在家中的小姑娘,理应对她负责。这时,他若是领个外面的女人回家,她会怎么想?
胡离垂下眼睫,脑中尽是蒋夜莺受了委屈笑得惨兮兮的脸。她肯定会介意吧?肯定不喜欢他和别人接触,特别是她还未离家上大学的时候。
他对于蒋夜莺来说,亦师亦父。小姑娘所拥有的安全感本就岌岌可危,再不能让她多心,与自己疏远。
胡离想,先等蒋夜莺熬完高中,考上大学,有了一个锦绣前程以后,再考虑他自身的人生大事。
于是,胡离放下酒杯,出声拒绝:“不了,现在不是时候。”
兄弟听到这话,有些失望,见他不欲多谈,也没再劝,只说了句“可惜”。
胡离喝多了,到家已是深夜。
蒋夜莺是走读生,可以每晚回家过夜。
她见胡离带一身酒气回来,不满地嘟囔:“小叔叔又喝这么多!”
胡离没说话,拧了拧眉心,靠到沙发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屋里只亮着一盏灯,灰暗的光将胡离的脸打上光怪陆离的影儿,将他眼窝眉心轮廓映得更加立体,犹如刀裁。这副俊朗绝伦的皮囊定是上天所赐,人间仅有一尊。
蒋夜莺用小奶锅煮了一碗浓茶,小心翼翼地端着碗沿,生怕被热气儿烫到手。
她将醒酒茶摆到茶几上,拿了勺子,一口一口喂入胡离的唇间。
胡离在这方面,态度很强势,不知底细的东西,说不喝就不喝。
蒋夜莺也不知道自己是打哪儿来的勇气,突然用唇轻轻含住那勺茶,对准胡离的嘴便喂了过去。有没有喂他喝进肚子里,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他的唇很软很冷,嘴唇的线条很硬。
她好像一滴都没喂进去,反倒自己饮到了肚子里。
趁着胡离分心,她偷偷吻了他。
这就像是人工呼吸一样,是逼不得已的状况。
蒋夜莺稍稍后退,脚趾微蜷,她的浑身上下都有些发烫发软,耳根也烧红一片。
为什么突然想用嘴喂?
她手足无措,结结巴巴说不出个所以然。手指绞在一块儿,尽是热汗。
给自己一个理由,抑或是借口吧?
思来想去,好像也找不到什么台阶下。
她啊,快要被自己莽撞的行为急哭了。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偷偷窥视胡离,见他还在熟睡,没反应,又暗暗松了一口气。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蒋夜莺或许还会做这样的事。
她想在小叔叔身上留下印记,想让他等她长大,想他完全属于自己。
什么样才算是属于自己呢?
大概是用她的吻软化他的心,让胡离在每一个燥热的夜里,情不自禁想着她,为她神魂颠倒。
蔣夜莺小声说:“小叔叔,你不要找其他的女人,让我来当你的女人。”
她这样说着,长大后的某一天,也这样做到了。
小喇叭:《狐狸与夜莺》现已全国上市啦,喜欢的桃妖不要错过啦!
警局里的兄弟破案立功,要凑一起喝酒谈天。有好事者见他光棍多年,举着酒杯便问些不合时宜的话:“胡先生,我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啊?”
他们都喊他胡先生,不是生疏,故意话里话外带着客套。而是因为他是队里的军师,破案颇有手段,是整个刑警队的智商标杆。
胡离酒量不算好,抿了一口口感酸涩火辣的米酒,道:“什么样的都可以。”
“那行,我这里有个小姐们儿想和胡先生认识认识,我把你的联系方式给她?”
没想到这人是介绍对象来的,胡离愣怔一秒,下意识地想到了蒋夜莺那张秀丽的小脸——她上高中了,原本不显山不露水的少女身材,在此阶段逐渐复苏,像是一颗嫩芽儿一般茁壮成长。
她似乎有很多自己的心思,夜里不肯睡觉,瞒着他,开灯,彻夜写着什么。高中时期本就是少女最敏感的阶段,也是考大学最关键的时期。她是他养在家中的小姑娘,理应对她负责。这时,他若是领个外面的女人回家,她会怎么想?
胡离垂下眼睫,脑中尽是蒋夜莺受了委屈笑得惨兮兮的脸。她肯定会介意吧?肯定不喜欢他和别人接触,特别是她还未离家上大学的时候。
他对于蒋夜莺来说,亦师亦父。小姑娘所拥有的安全感本就岌岌可危,再不能让她多心,与自己疏远。
胡离想,先等蒋夜莺熬完高中,考上大学,有了一个锦绣前程以后,再考虑他自身的人生大事。
于是,胡离放下酒杯,出声拒绝:“不了,现在不是时候。”
兄弟听到这话,有些失望,见他不欲多谈,也没再劝,只说了句“可惜”。
胡离喝多了,到家已是深夜。
蒋夜莺是走读生,可以每晚回家过夜。
她见胡离带一身酒气回来,不满地嘟囔:“小叔叔又喝这么多!”
胡离没说话,拧了拧眉心,靠到沙发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屋里只亮着一盏灯,灰暗的光将胡离的脸打上光怪陆离的影儿,将他眼窝眉心轮廓映得更加立体,犹如刀裁。这副俊朗绝伦的皮囊定是上天所赐,人间仅有一尊。
蒋夜莺用小奶锅煮了一碗浓茶,小心翼翼地端着碗沿,生怕被热气儿烫到手。
她将醒酒茶摆到茶几上,拿了勺子,一口一口喂入胡离的唇间。
胡离在这方面,态度很强势,不知底细的东西,说不喝就不喝。
蒋夜莺也不知道自己是打哪儿来的勇气,突然用唇轻轻含住那勺茶,对准胡离的嘴便喂了过去。有没有喂他喝进肚子里,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他的唇很软很冷,嘴唇的线条很硬。
她好像一滴都没喂进去,反倒自己饮到了肚子里。
趁着胡离分心,她偷偷吻了他。
这就像是人工呼吸一样,是逼不得已的状况。
蒋夜莺稍稍后退,脚趾微蜷,她的浑身上下都有些发烫发软,耳根也烧红一片。
为什么突然想用嘴喂?
她手足无措,结结巴巴说不出个所以然。手指绞在一块儿,尽是热汗。
给自己一个理由,抑或是借口吧?
思来想去,好像也找不到什么台阶下。
她啊,快要被自己莽撞的行为急哭了。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偷偷窥视胡离,见他还在熟睡,没反应,又暗暗松了一口气。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蒋夜莺或许还会做这样的事。
她想在小叔叔身上留下印记,想让他等她长大,想他完全属于自己。
什么样才算是属于自己呢?
大概是用她的吻软化他的心,让胡离在每一个燥热的夜里,情不自禁想着她,为她神魂颠倒。
蔣夜莺小声说:“小叔叔,你不要找其他的女人,让我来当你的女人。”
她这样说着,长大后的某一天,也这样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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