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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开拓创新、勇挑重任、履职尽责,努力开创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全省率先工作
(一)落实年度率先工作责任状。为确保14个县(市、区)科学有序地推进2016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省政府的名义,分别同各县(市、区)签定了“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2016年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本年度各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目标、责任及考评等内容。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地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一是举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编制培训班,指导各地做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12月29日,省率先办邀请国家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发展与投资研究所副所长陈伟忠总工程师对《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当中的具体量化标准及规划内容进行详尽细致的解读,并就我省各县(市、区)规划编制思路、重点和步骤进行了培训。省农委(率先办)刘丰艳副主任主持会议,并对我省各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找准规划定位、把握形势、提高编制水平的工作要求。各市(州)农委主管领导及负责科(室)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人以及从事规划编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农经、农机、乡企、特产、畜牧、水利、气象、新农村办等单位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班。二是引入“外脑”高起点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示范县规划进行论证。4月13日~14日,省农委组织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单位专家对吉林省14个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市、区)规划进行了论证。各位专家在充分研究14个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示范县规划后,对14个县规划与《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衔接情况,规划编制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论证,对14个县(市、区)规划的总体思路、定位、方向、目标任务及重大工程和项目,未来5年建设重点任务和着力打造的5~8项现代农业建设标志性重点项目进行悉心指导,并结合各县农业农村实际,分别提出修改意见。此次论证会对14个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指导14个县(市、区)适时成立率先办,捋顺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吉发〔2015〕20号)和《关于成立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委〔2015〕82号)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成立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自2015年11月30日省率先办成立以来,积极指导各地政府适时成立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督导各地政府保证办公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四到位”,为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为了进一步捋顺工作,省率先办指派专人建立全省率先工作联络员名单,并形成定期更新制度。在此基础上省率先办建立“市(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县级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两个QQ工作群,目前市(州),县(市、区)联络员入群率100%,电子文件工作日内接收率达到80%以上,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四)政策引领,指导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平稳启动。年初以来,我们按照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完成了多项政策意见等文件的起草工作,为做好全年率先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对2016年率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二是制定的《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关于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已通过了委党组审议并印发实施。三是年初以来,李国强主任亲自调度研究9市(州),14个县(市、区)及农委各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现代农业建设工作,逐一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具体措施,指导制定了率先工作2016年工作要点及亮点工作。四是先后两次向隋忠诚副省长提交了率先工作汇报,参与完成了省农委3月24日向蒋超良省长汇报。五是研究制定了省率先办十项工作制度。此外,我们还代省政府拟定了农业部与省政府共同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战略合作备忘录,先后三次与农业部沟通衔接,积极推进签订工作。
(五)制定考核办法,科学考量率先工作。为全面贯彻实施《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吉发〔2015〕20号),确保14个县(市、区)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科学考量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准确衡量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省率先办依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解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基本实现与全面实现现代化目标值确定依据》及《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吉发〔2015〕20号)等有关文件、办法。研究草拟了《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全省农业率先工作提供科学的评价体系。目前,我办正积极协调将市(州)农业率先工作考核纳入到省发展改革委主持的省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当中,将县(市、区)农业率先工作考核纳入到省委财经办主持的全省县域突破考核工作当中,努力构建市、县级考核体系,掀起我省农业率先工作全面建设高潮。
(六)强化宣传,打造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舆论氛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是项全新的工作,离不开全省多方面的大力支持,需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为此主要做了3项工作:一是编报吉林现代农业简报。自出刊以来共编制简报7期,分别报送给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及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形成了全省的涉农领域单位部门全覆盖。二是筹建及维护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专题网站。在省农村信息中心的帮助下,经过前期筹备和调试运行,3月8日网站正式开通。目前网站各项设计功能模块都已正常运行,对宣传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起到重要作用。三是借助媒体加强宣传。通过与吉林日报、农民日报、吉林农业报等省直、中直沟通衔接,全力营造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舆论范围。目前已向吉林日报投稿4篇,农民日报投稿2篇,吉林农业报出版专刊2期,国办约稿4篇,农业部信息报送3篇,省政府信息报送6篇。 二、加强督导调度着力落实率先工作任务
(一)加强各部门及本系统率先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台账。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任务分工方案》(吉办发〔2015〕40号)的通知精神,全面安排好各部门,农委各处(室)及事业单位2016年农业率先重点工作任务指标,便于制定工作考核办法,推动、检验各项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自年初以来,我办先后多次对本年度农业率先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分别将成各市(州)农委及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省直相关部门、省农委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首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14个县(市、区)2016年度落实总体规划工作措施汇编成册,上报到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成为省级领导指导我省农业率先工作建设的有力抓手。
(二)强化督导力度促进率先工作落实。为了贯彻落实吉农计发字〔2015〕7号文件要求,省率先办会同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等部门,于3月15日~4月1日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的高标准农田等项工作进行了督导,同时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督导任务将范围确定为长春市和其他9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市州城市周边,主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州)都市农业发展布局、各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的组织、布置、推动及落实共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为了保证督导效果,督导组在近半个月的时间内,查阅了180多份文件资料,深入14个县(市)区21个村镇实地走访和踏查,通过文件查阅、走访调查、现查踏查等方式,充分了解和掌握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各项工作进展,查找制约发展建设的瓶颈和困难,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提出中肯实际的意见建议。
三、扎实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工作
根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吉发〔2015〕20号)部署要求,为了有序推进、完成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省率先办牵头协调发改、国土、农业开发、水利等相关单位,重点谋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在去年出台《吉林省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实施方案》基础上,今年先后起草了《关于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为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强化工作调度。今年以来,我办先后4次调度14个示范县(市、区)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情况,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了解工程进度,加强任务督导。三是强化任务落实。3月中旬省农委组织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国土厅成立联合督导组,对示范县(市、区)的高标准农田等项工作进行了督导,在近半个月的时间内,深入14个县(市、区)地走访和踏查。督导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及发改、国土、农发等部门就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进度作了专题汇报,一致表态按照省里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目前各示范县(市、区)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工作基本完成,高准农田建设项目全省开工建设面积约为64.57万亩,占全年任务量的30.8%,已下达项目资金20.5785亿元、约占总项目投资74.23%,其中:省国土厅90.57万亩建设资金11.5925亿元已全部下达,省发改委73.70万亩建设资金,现已下达71万亩的建设资金约为8.986亿元(其余2.7万亩正在进项项目设计审批当中);省发改委45.35万亩建设资金尚未下达,目前处于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审批阶段,待全省项目审批后下达。
四、按时完成我办省政府重点工作月报任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深入落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支持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4个县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启动我省境内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深入实施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战略,搞好内联外通、生态恢复等五大先导工程,滚动实施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四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省率先办抽调专人负责协调协办单位按期准确整理汇总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报送到相关处(室)。
——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省率先办将继续围绕本年度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安排和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按照《率先规划》及《任务分工》的要求,研究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指导14个县(市、区)编写当地率先规划,并开展工作。组建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是落实率先规划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检查。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工作,稳步推进14个县(市、区)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四是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和国土资源厅等厅局,有序推进2017年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需求工作。
五是全力组织好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各市(州)农委主管主任,各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赴江苏省和上海市学习考察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典型活动。
(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供稿)
——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全省率先工作
(一)落实年度率先工作责任状。为确保14个县(市、区)科学有序地推进2016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省政府的名义,分别同各县(市、区)签定了“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2016年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本年度各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目标、责任及考评等内容。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地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一是举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编制培训班,指导各地做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12月29日,省率先办邀请国家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发展与投资研究所副所长陈伟忠总工程师对《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当中的具体量化标准及规划内容进行详尽细致的解读,并就我省各县(市、区)规划编制思路、重点和步骤进行了培训。省农委(率先办)刘丰艳副主任主持会议,并对我省各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找准规划定位、把握形势、提高编制水平的工作要求。各市(州)农委主管领导及负责科(室)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人以及从事规划编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农经、农机、乡企、特产、畜牧、水利、气象、新农村办等单位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班。二是引入“外脑”高起点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示范县规划进行论证。4月13日~14日,省农委组织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单位专家对吉林省14个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市、区)规划进行了论证。各位专家在充分研究14个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示范县规划后,对14个县规划与《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衔接情况,规划编制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论证,对14个县(市、区)规划的总体思路、定位、方向、目标任务及重大工程和项目,未来5年建设重点任务和着力打造的5~8项现代农业建设标志性重点项目进行悉心指导,并结合各县农业农村实际,分别提出修改意见。此次论证会对14个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指导14个县(市、区)适时成立率先办,捋顺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吉发〔2015〕20号)和《关于成立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委〔2015〕82号)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成立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自2015年11月30日省率先办成立以来,积极指导各地政府适时成立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督导各地政府保证办公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四到位”,为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为了进一步捋顺工作,省率先办指派专人建立全省率先工作联络员名单,并形成定期更新制度。在此基础上省率先办建立“市(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县级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两个QQ工作群,目前市(州),县(市、区)联络员入群率100%,电子文件工作日内接收率达到80%以上,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四)政策引领,指导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平稳启动。年初以来,我们按照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完成了多项政策意见等文件的起草工作,为做好全年率先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对2016年率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二是制定的《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关于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已通过了委党组审议并印发实施。三是年初以来,李国强主任亲自调度研究9市(州),14个县(市、区)及农委各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现代农业建设工作,逐一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具体措施,指导制定了率先工作2016年工作要点及亮点工作。四是先后两次向隋忠诚副省长提交了率先工作汇报,参与完成了省农委3月24日向蒋超良省长汇报。五是研究制定了省率先办十项工作制度。此外,我们还代省政府拟定了农业部与省政府共同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战略合作备忘录,先后三次与农业部沟通衔接,积极推进签订工作。
(五)制定考核办法,科学考量率先工作。为全面贯彻实施《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吉发〔2015〕20号),确保14个县(市、区)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科学考量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准确衡量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省率先办依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解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基本实现与全面实现现代化目标值确定依据》及《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吉发〔2015〕20号)等有关文件、办法。研究草拟了《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全省农业率先工作提供科学的评价体系。目前,我办正积极协调将市(州)农业率先工作考核纳入到省发展改革委主持的省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当中,将县(市、区)农业率先工作考核纳入到省委财经办主持的全省县域突破考核工作当中,努力构建市、县级考核体系,掀起我省农业率先工作全面建设高潮。
(六)强化宣传,打造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舆论氛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是项全新的工作,离不开全省多方面的大力支持,需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为此主要做了3项工作:一是编报吉林现代农业简报。自出刊以来共编制简报7期,分别报送给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及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形成了全省的涉农领域单位部门全覆盖。二是筹建及维护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专题网站。在省农村信息中心的帮助下,经过前期筹备和调试运行,3月8日网站正式开通。目前网站各项设计功能模块都已正常运行,对宣传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起到重要作用。三是借助媒体加强宣传。通过与吉林日报、农民日报、吉林农业报等省直、中直沟通衔接,全力营造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舆论范围。目前已向吉林日报投稿4篇,农民日报投稿2篇,吉林农业报出版专刊2期,国办约稿4篇,农业部信息报送3篇,省政府信息报送6篇。 二、加强督导调度着力落实率先工作任务
(一)加强各部门及本系统率先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台账。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任务分工方案》(吉办发〔2015〕40号)的通知精神,全面安排好各部门,农委各处(室)及事业单位2016年农业率先重点工作任务指标,便于制定工作考核办法,推动、检验各项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自年初以来,我办先后多次对本年度农业率先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分别将成各市(州)农委及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省直相关部门、省农委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首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14个县(市、区)2016年度落实总体规划工作措施汇编成册,上报到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成为省级领导指导我省农业率先工作建设的有力抓手。
(二)强化督导力度促进率先工作落实。为了贯彻落实吉农计发字〔2015〕7号文件要求,省率先办会同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等部门,于3月15日~4月1日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的高标准农田等项工作进行了督导,同时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督导任务将范围确定为长春市和其他9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市州城市周边,主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州)都市农业发展布局、各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的组织、布置、推动及落实共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为了保证督导效果,督导组在近半个月的时间内,查阅了180多份文件资料,深入14个县(市)区21个村镇实地走访和踏查,通过文件查阅、走访调查、现查踏查等方式,充分了解和掌握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各项工作进展,查找制约发展建设的瓶颈和困难,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提出中肯实际的意见建议。
三、扎实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工作
根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吉发〔2015〕20号)部署要求,为了有序推进、完成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省率先办牵头协调发改、国土、农业开发、水利等相关单位,重点谋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在去年出台《吉林省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实施方案》基础上,今年先后起草了《关于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为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强化工作调度。今年以来,我办先后4次调度14个示范县(市、区)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情况,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了解工程进度,加强任务督导。三是强化任务落实。3月中旬省农委组织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国土厅成立联合督导组,对示范县(市、区)的高标准农田等项工作进行了督导,在近半个月的时间内,深入14个县(市、区)地走访和踏查。督导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及发改、国土、农发等部门就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进度作了专题汇报,一致表态按照省里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目前各示范县(市、区)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工作基本完成,高准农田建设项目全省开工建设面积约为64.57万亩,占全年任务量的30.8%,已下达项目资金20.5785亿元、约占总项目投资74.23%,其中:省国土厅90.57万亩建设资金11.5925亿元已全部下达,省发改委73.70万亩建设资金,现已下达71万亩的建设资金约为8.986亿元(其余2.7万亩正在进项项目设计审批当中);省发改委45.35万亩建设资金尚未下达,目前处于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审批阶段,待全省项目审批后下达。
四、按时完成我办省政府重点工作月报任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深入落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支持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4个县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启动我省境内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深入实施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战略,搞好内联外通、生态恢复等五大先导工程,滚动实施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四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省率先办抽调专人负责协调协办单位按期准确整理汇总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报送到相关处(室)。
——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省率先办将继续围绕本年度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安排和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按照《率先规划》及《任务分工》的要求,研究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指导14个县(市、区)编写当地率先规划,并开展工作。组建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是落实率先规划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检查。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工作,稳步推进14个县(市、区)201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四是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和国土资源厅等厅局,有序推进2017年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需求工作。
五是全力组织好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各市(州)农委主管主任,各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赴江苏省和上海市学习考察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典型活动。
(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