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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首次明确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具体目标,它是一场重新塑造我国法官新形象的运动,是我国法官队伍改革的主流思路.法官职业化不仅是我国法官形象的重新塑造,而且是通向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我国法官职业化的改革途径是:实行法官定额制度;改革法官遴选、晋升和管理制度;改革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