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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关电信转售业务,早在去年9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就有了“电信转售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规定,这在当时被理解为进入虚拟运营市场“大门”的信号。“虚拟电信运营”的概念也因此被炒得导火热,看到了国内虚拟电信市场所具有的巨大潜力,各大企业纷纷赤膊上阵,涌向这扇充满诱惑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