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代,云南禄丰县多次发生水利纠纷,先是以中屯为首的水利集团与路溪屯-弓兵村这个水利集团争夺水源控制权,最后,在不改变"三七分水"制度的前提下,官民共同商讨出了解决方案。后来,中屯水利集团内部又发生水利纠纷,在官方的调解下,完善了"二八分水"制度。水利纠纷的解决使我们看到了分水制度的内涵、水利集团之间及内部的合作与竞争,也从中看到乡村社会的权力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