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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体系在我国确立后,不少人对行政诉讼的各项制度进行了理论探讨,其中包括对举证制度的探讨,一些理论观点已经取得了共识。但是,其中一些关于举证问题的文章;过分依赖、甚至局限在现行的、内容过于原则的《行政诉讼法》的某些条文,字义解释重于理论探讨,远远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要求。因此,对行政诉讼举证问题的再思考是有益的,本文拟对该问题作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