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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畜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各地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随着畜禽养殖业特别是规模化养殖的发展和城区周边集中连片畜禽散养场(点)的出现,每天都有大量畜禽粪便的污水直接排入河中,给环境和水质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如福建省三明市环保部门检测,2004年市区水域功能区水质的达标率只有66.7%,比上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目前还呈下降的趋势。城区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损害了城市的形象。现针对城区畜禽养殖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谈谈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
(一)环境污染严重。城区一些畜禽养殖户对畜禽粪便等污染缺少综合治理措施,致使粪便等污物不经任何处理就随意排放,这样既污染了河流及周边环境,又不利于动物疫病的控制,还严重影响了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
(二)防疫措施缺乏。城区的畜禽养殖生产经营缺乏统一规划,多数由养殖户自行组织生产,致使畜禽防疫工作随意性很大,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防疫消毒制度;一些养殖户防疫隔离意识差,“以场为家”,不重视场内卫生工作,生产区与生活区紧紧相连,场内畜禽生产、居民生活混为一体;有的畜禽舍与居民住房仅一墙之隔,不符合《动物防疫法》的要求。
(三)质量难以保证。城区的畜禽养殖户饲养的生猪的饲料主要是宾馆、饭店的餐饮垃圾,餐饮垃圾中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结核杆菌等都是具有强烈感染性的致病菌,一旦在环境中扩散传播将导致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餐饮垃圾中除了含有强烈感染性致病菌外,还含有多种有严重危害性的细菌:如酵母菌、霉菌、大肠杆菌等等,大肠杆菌是人畜肠道内的条件致病菌,同时也是环境污染检测的重要指标,高含量的大肠杆菌说明餐饮垃圾存在较为严重的潜在危害性,对环境、人畜健康都构成相当威胁。同时餐饮垃圾富含有机质,极易为各种病源微生物及各种携带病源微生物的蝇虫提供适宜的生长繁殖环境。利用餐饮垃圾直接喂猪可能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首先是餐饮垃圾腐败过程中经微生物发酵产生很多强烈刺激性气体,如硫化氢、氨气等,对猪的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有可能引发猪呼吸道的各种疾病;其次高含量的细菌进入猪的肠道必然破坏其肠道微生物的菌群平衡,引发各种肠道疾病;再者餐饮垃圾中含有很多人畜的寄生虫,这些寄生虫往往可以在猪体内存活繁殖,通过食物链侵染人体;而一旦这些病猪或携带寄生虫的猪被带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饮食链上,将会对人的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四)管理水平低下。城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只是参照一些书本或借鉴周围养殖户的一些经验,再加上自己一些想当然的想法来组织生产。由于其饲养管理水平低,在生产中不能科学地选择和鉴别种苗、兽药、饲料等,常有购进劣质种畜禽、饲料、兽药等情况发生。这些人在畜禽没病时不闻不问,管理松懈,而畜禽发病时又随意用药,存在“滥用药,乱用药,用错药”的现状,有的甚至将病死畜禽淘汰上市销售,这些行为既影响了疫病防治效果,又影响了畜禽产品质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五)产销信息不畅。城区一些畜禽养殖户信息体系不健全,缺乏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的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有的信息发布频率低、无规律、不规范,时有时无,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体系;特别是有的对市场营销信息实行“保密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共享与发展的整体。畜禽养殖户在生产技术、疫病防治、市场信息等方面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些养殖户对各自的销售对象、价格互相保密,互不通气,甚至大搞恶性竞争,自相残杀。
二、治理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辖区政府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层层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力度,这样才能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城区畜禽养殖存在问题的严峻形势,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政府首长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墙报、板报、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手段,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四)划定禁养区,限期关、停、搬、转。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统一的原则,把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及缓冲区,旅游度假规划建设区,城市和集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人口集中地区),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等划为畜禽禁养区;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集中连片的畜禽散养户进行其搬迁或关闭。治理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从环境污染防治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五)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小区是一种统分结合的新型畜禽养殖模式。“统”就是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卫生防疫、统一养殖品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饲料供应、统一污物治理、统一产品销售。“分”就是畜禽产权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自主养殖管理。养殖小区能有效解决人畜混居问题,有利于改善环境,有利于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与扑灭;能促进科学技术推广,有利于提高畜产品质量,确保畜产品安全。发展畜禽养殖小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效益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建设步伐,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畜禽养殖方式,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确保畜产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市区畜禽养殖存在问题的整治工作。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问题,推进整治进度。环保部门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监管,加强对养殖场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依法依规征收排污费,督促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工商部门对未经环保审批的畜禽养殖场不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对列入搬迁、关闭或需要停业的,责令业主限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者,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贸部门加大“餐桌污染”治理力度,进场屠宰的生猪凭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书进入屠宰场,禁止对“垃圾猪”的定点屠宰。
(七)推广生态养殖,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实施综合利用和资源化、生态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倡导规模畜禽养殖场朝山区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发展,大力推行种养结合、立体养殖、规模经营、科学管理的“猪—沼—果”立体种养模式等发展模式,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畜禽养殖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畜产品质量,向无公害方向发展,创造绿色品牌,提高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保障食品健康安全做出贡献。
一、存在问题
(一)环境污染严重。城区一些畜禽养殖户对畜禽粪便等污染缺少综合治理措施,致使粪便等污物不经任何处理就随意排放,这样既污染了河流及周边环境,又不利于动物疫病的控制,还严重影响了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
(二)防疫措施缺乏。城区的畜禽养殖生产经营缺乏统一规划,多数由养殖户自行组织生产,致使畜禽防疫工作随意性很大,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防疫消毒制度;一些养殖户防疫隔离意识差,“以场为家”,不重视场内卫生工作,生产区与生活区紧紧相连,场内畜禽生产、居民生活混为一体;有的畜禽舍与居民住房仅一墙之隔,不符合《动物防疫法》的要求。
(三)质量难以保证。城区的畜禽养殖户饲养的生猪的饲料主要是宾馆、饭店的餐饮垃圾,餐饮垃圾中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结核杆菌等都是具有强烈感染性的致病菌,一旦在环境中扩散传播将导致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餐饮垃圾中除了含有强烈感染性致病菌外,还含有多种有严重危害性的细菌:如酵母菌、霉菌、大肠杆菌等等,大肠杆菌是人畜肠道内的条件致病菌,同时也是环境污染检测的重要指标,高含量的大肠杆菌说明餐饮垃圾存在较为严重的潜在危害性,对环境、人畜健康都构成相当威胁。同时餐饮垃圾富含有机质,极易为各种病源微生物及各种携带病源微生物的蝇虫提供适宜的生长繁殖环境。利用餐饮垃圾直接喂猪可能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首先是餐饮垃圾腐败过程中经微生物发酵产生很多强烈刺激性气体,如硫化氢、氨气等,对猪的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有可能引发猪呼吸道的各种疾病;其次高含量的细菌进入猪的肠道必然破坏其肠道微生物的菌群平衡,引发各种肠道疾病;再者餐饮垃圾中含有很多人畜的寄生虫,这些寄生虫往往可以在猪体内存活繁殖,通过食物链侵染人体;而一旦这些病猪或携带寄生虫的猪被带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饮食链上,将会对人的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四)管理水平低下。城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只是参照一些书本或借鉴周围养殖户的一些经验,再加上自己一些想当然的想法来组织生产。由于其饲养管理水平低,在生产中不能科学地选择和鉴别种苗、兽药、饲料等,常有购进劣质种畜禽、饲料、兽药等情况发生。这些人在畜禽没病时不闻不问,管理松懈,而畜禽发病时又随意用药,存在“滥用药,乱用药,用错药”的现状,有的甚至将病死畜禽淘汰上市销售,这些行为既影响了疫病防治效果,又影响了畜禽产品质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五)产销信息不畅。城区一些畜禽养殖户信息体系不健全,缺乏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的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有的信息发布频率低、无规律、不规范,时有时无,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体系;特别是有的对市场营销信息实行“保密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共享与发展的整体。畜禽养殖户在生产技术、疫病防治、市场信息等方面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些养殖户对各自的销售对象、价格互相保密,互不通气,甚至大搞恶性竞争,自相残杀。
二、治理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辖区政府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层层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力度,这样才能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城区畜禽养殖存在问题的严峻形势,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政府首长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墙报、板报、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手段,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四)划定禁养区,限期关、停、搬、转。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统一的原则,把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及缓冲区,旅游度假规划建设区,城市和集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人口集中地区),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等划为畜禽禁养区;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集中连片的畜禽散养户进行其搬迁或关闭。治理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从环境污染防治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五)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小区是一种统分结合的新型畜禽养殖模式。“统”就是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卫生防疫、统一养殖品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饲料供应、统一污物治理、统一产品销售。“分”就是畜禽产权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自主养殖管理。养殖小区能有效解决人畜混居问题,有利于改善环境,有利于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与扑灭;能促进科学技术推广,有利于提高畜产品质量,确保畜产品安全。发展畜禽养殖小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效益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建设步伐,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畜禽养殖方式,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确保畜产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市区畜禽养殖存在问题的整治工作。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问题,推进整治进度。环保部门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监管,加强对养殖场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依法依规征收排污费,督促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工商部门对未经环保审批的畜禽养殖场不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对列入搬迁、关闭或需要停业的,责令业主限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者,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贸部门加大“餐桌污染”治理力度,进场屠宰的生猪凭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书进入屠宰场,禁止对“垃圾猪”的定点屠宰。
(七)推广生态养殖,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实施综合利用和资源化、生态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倡导规模畜禽养殖场朝山区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发展,大力推行种养结合、立体养殖、规模经营、科学管理的“猪—沼—果”立体种养模式等发展模式,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畜禽养殖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畜产品质量,向无公害方向发展,创造绿色品牌,提高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保障食品健康安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