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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从表面看来,关于房价的各种争论表明房地产健康论大势已去,到了分摊房地产市场不健康的责任之时,这时官员、学者、开发商开始各说各话、大起争执也在情理之中。而“口水战”的背后已经不是房价的问题了,而是利益难以均衡和利益博弈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了。所以本期选题,我们将涉及的利益主体一一从幕后请到台前,探究一下房价争论背后的“秘密”。
百姓:
房地产行业进入“滥言时代”
李瑜(江苏省某县一退休干部):笔者作为在房地产中没有太多发言权的一介草民,正因为旁观者清,也许更能看清一些问题。为什么纷争不休,我没有专家学者分析得那么深奥,但觉得原因无外乎目的各有不同罢了,总结原因有四:一、利益驱使;二、争夺话语权;三、吸引注意力;四、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大多“利字当头”,言随利行,在事关切身利益时,自然要大声呼号了。专家学者也避免不了作秀成分,人家也是人嘛!何况有了话语权和注意力,也就有了经济效益,不过对于易宪容我还是挺佩服的,他以公共学者自居,确实在为百姓说话,比起那些和开发商相“勾结”,帮着开发商说话的所谓学者实在是好得太多了。我认为“滥言”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市场,一个主要原因还是信息不对称,受众缺乏真实可靠的信息,鉴别能力不足。同时媒体对于房价的炒作报道也让老百姓一头雾水。因为以上原因和目的,作为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支柱产业和财富的主要载体,地产业语境“滥言”也就不足为怪。古语云:“一言兴邦,一言丧邦”。对于地产语境的“滥言”,有良知的人不应熟视无睹。“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在“滥言时代”依旧发人深省。
中央政府:
民生理念要在制度上落实
竹立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教研室教授):官员之争、官员与开发商之争、开发商与学者之争,如今的房地产市场真是一片嘈杂之声。面对高房价,我们来看看中央政府的立场。2004年以来,中央出台了许多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制度建设。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房价还是一路疯涨、高歌猛进。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把控制房价政策真正落实,实现制度化,变成大家都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关键是要看地方政府、房地产商和老百姓利益博弈的结果。
这样的权利利益各不相同的三方博弈的结果,由于前两方的结合,结果可想而知,房价必然会持续地不成比例地上涨,直到泡沫的来临。在博弈中,某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的联合是强强联合,有绝对的“定价权”,除非中央政府有落实已有房地产政策的坚强决心,把住房问题当成“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首要问题,坚决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权钱交易行为和市场投机行为。在一个规范透明、没有恶意操纵的市场中,没有人能“唱跌”房价,也没有谁能“唱高”房价,市场自身有自己的发展规律。究其原因,关键因素还是如何把中央的民生理念和“惠民”政策在制度上真正落实的问题。否则,控制房价就是一句空话。
地方政府:
“攫取之手”该停了
吴木銮(知名财经评论员):最近网络上议论较多的宁波市官员担忧房价较低之事,笔者认为也无可厚非。为什么这么说?也许我们先要弄明白为何地方政府会把目标放在房地产上这个问题。
2006年7月,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交报告称,房地产税收减少和出口退税增加,使得该省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当地一位学者的观点是,房地产业作为税收主要来源后,只要房地产市场“伤风”,财政收入肯定会“感冒”。在我国1994年新分税制后,当时中央政府给地方留了一个“小口”——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也给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过度活跃留下伏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土地出让金已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在2006年1月1日农业税被正式废止之后,地方政府的行为变得更加不加节制。
南洋理工大学的陈抗、顾清扬等多年前发表一篇文章标题为“财政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变化:从援助之手到攫取之手”,称我国自1990年代中期,伴随着分税制的实行,中国预算内的财政收入明显地向中央政府集中,税制改革和银行体制改革都带有财经集权的色彩。同时,财政资源迅速由预算内向预算外甚至体制外转移。地方政府的“援助之手”有向“攫取之手”转向的明显趋势。地方政府欲补财力的行为也导致了公用事业的过度市场化。
因此,从长远来说,要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让地方政府有合适的动力去建好廉租房,打击开发商的一些欺诈行为和抬市行为。该做的去做,不该做的不要插手,市场经济中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也需要制度的引导。
别争房价,做点实事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其实不管是张官员说,还是林官员说,又或者是任大开发商和易学者的“大嘴”,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对于房价涨跌的争论对于如今的房地产市场的效果甚微。要尽快地解决问题,就必须抓住要点。其实争论背后的问题核心应该是:住房到底是市场产品还是公共产品?如果是市场产品,就应当遵循供求规律,随行就市,任由涨价或者跌价;如果是公共产品,就应当政府投资,或者政府介入,控制价格。
我认为,一般的商品房应当是市场产品,而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公共产品。只不过,过去经济适用房在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方面效率不高,公平性不够。经济适用房的定位不清,政府让利的一部分被开发商、特权者和高收入人士所获得,经济适用房有时成为腐败的渊薮、牟利的工具。
解决中国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既不能完全靠市场,市场的房价由于城市化加速、土地供给紧张等原因必然上涨,现在看来也不能依靠建设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没有退出机制,即使克服了腐败、收入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几乎永远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特别是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因为大量的人口涌入、家庭越来越小型化、买房年龄越来越年轻化等等,经济适用房已经无以应对。因此,中国人是否也该适应“廉租房新政”——与其买房子长期做“负翁”,不如租房子住更加轻松快乐。
廉租房既可以由政府出资建设,也可以由企业按照市场机制建设、运营,政府予以补贴。如美国、加拿大规定,低收入者只需缴纳25%至30%的租金,超出的部分由政府支付给公司。
商品房归市场,廉租房归政府,两者的界线是分明的。如果廉租房供应不到位,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就应当追究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那时就不应当存在一些无谓的争论了。
开发商:
房价争论意义不大 关键还是市场需求
曹希贤(北京一开发商):虽然,现在关于房价的讨论很多,可我觉得并没有太多开发商参与这样的话题争论。我在房地产业的一线工作,我看到的是开发商都在做自己项目的开发和销售,很多购房者依然在买房。如果仔细观察参与争论的人,就会发现很多人都不是行业从业者,往往是第三者、第四者等,比如学者、专家、媒体等。我认为这种争论意义不大,因为现在房子不降价也能卖出去,关键还是市场需求。如果绘制出一幅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图,它的趋势一定是向上,其根本动力还是来自市场。因为住房需求一直存在,加上这个行业对城市发展贡献较大,能够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因此房地产业前景是明朗的。
百姓:
房地产行业进入“滥言时代”
李瑜(江苏省某县一退休干部):笔者作为在房地产中没有太多发言权的一介草民,正因为旁观者清,也许更能看清一些问题。为什么纷争不休,我没有专家学者分析得那么深奥,但觉得原因无外乎目的各有不同罢了,总结原因有四:一、利益驱使;二、争夺话语权;三、吸引注意力;四、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大多“利字当头”,言随利行,在事关切身利益时,自然要大声呼号了。专家学者也避免不了作秀成分,人家也是人嘛!何况有了话语权和注意力,也就有了经济效益,不过对于易宪容我还是挺佩服的,他以公共学者自居,确实在为百姓说话,比起那些和开发商相“勾结”,帮着开发商说话的所谓学者实在是好得太多了。我认为“滥言”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市场,一个主要原因还是信息不对称,受众缺乏真实可靠的信息,鉴别能力不足。同时媒体对于房价的炒作报道也让老百姓一头雾水。因为以上原因和目的,作为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支柱产业和财富的主要载体,地产业语境“滥言”也就不足为怪。古语云:“一言兴邦,一言丧邦”。对于地产语境的“滥言”,有良知的人不应熟视无睹。“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在“滥言时代”依旧发人深省。
中央政府:
民生理念要在制度上落实
竹立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教研室教授):官员之争、官员与开发商之争、开发商与学者之争,如今的房地产市场真是一片嘈杂之声。面对高房价,我们来看看中央政府的立场。2004年以来,中央出台了许多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制度建设。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房价还是一路疯涨、高歌猛进。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把控制房价政策真正落实,实现制度化,变成大家都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关键是要看地方政府、房地产商和老百姓利益博弈的结果。
这样的权利利益各不相同的三方博弈的结果,由于前两方的结合,结果可想而知,房价必然会持续地不成比例地上涨,直到泡沫的来临。在博弈中,某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的联合是强强联合,有绝对的“定价权”,除非中央政府有落实已有房地产政策的坚强决心,把住房问题当成“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首要问题,坚决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权钱交易行为和市场投机行为。在一个规范透明、没有恶意操纵的市场中,没有人能“唱跌”房价,也没有谁能“唱高”房价,市场自身有自己的发展规律。究其原因,关键因素还是如何把中央的民生理念和“惠民”政策在制度上真正落实的问题。否则,控制房价就是一句空话。
地方政府:
“攫取之手”该停了
吴木銮(知名财经评论员):最近网络上议论较多的宁波市官员担忧房价较低之事,笔者认为也无可厚非。为什么这么说?也许我们先要弄明白为何地方政府会把目标放在房地产上这个问题。
2006年7月,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交报告称,房地产税收减少和出口退税增加,使得该省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当地一位学者的观点是,房地产业作为税收主要来源后,只要房地产市场“伤风”,财政收入肯定会“感冒”。在我国1994年新分税制后,当时中央政府给地方留了一个“小口”——土地出让金归地方政府,也给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过度活跃留下伏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土地出让金已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在2006年1月1日农业税被正式废止之后,地方政府的行为变得更加不加节制。
南洋理工大学的陈抗、顾清扬等多年前发表一篇文章标题为“财政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变化:从援助之手到攫取之手”,称我国自1990年代中期,伴随着分税制的实行,中国预算内的财政收入明显地向中央政府集中,税制改革和银行体制改革都带有财经集权的色彩。同时,财政资源迅速由预算内向预算外甚至体制外转移。地方政府的“援助之手”有向“攫取之手”转向的明显趋势。地方政府欲补财力的行为也导致了公用事业的过度市场化。
因此,从长远来说,要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让地方政府有合适的动力去建好廉租房,打击开发商的一些欺诈行为和抬市行为。该做的去做,不该做的不要插手,市场经济中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也需要制度的引导。
别争房价,做点实事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其实不管是张官员说,还是林官员说,又或者是任大开发商和易学者的“大嘴”,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对于房价涨跌的争论对于如今的房地产市场的效果甚微。要尽快地解决问题,就必须抓住要点。其实争论背后的问题核心应该是:住房到底是市场产品还是公共产品?如果是市场产品,就应当遵循供求规律,随行就市,任由涨价或者跌价;如果是公共产品,就应当政府投资,或者政府介入,控制价格。
我认为,一般的商品房应当是市场产品,而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公共产品。只不过,过去经济适用房在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方面效率不高,公平性不够。经济适用房的定位不清,政府让利的一部分被开发商、特权者和高收入人士所获得,经济适用房有时成为腐败的渊薮、牟利的工具。
解决中国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既不能完全靠市场,市场的房价由于城市化加速、土地供给紧张等原因必然上涨,现在看来也不能依靠建设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没有退出机制,即使克服了腐败、收入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几乎永远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特别是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因为大量的人口涌入、家庭越来越小型化、买房年龄越来越年轻化等等,经济适用房已经无以应对。因此,中国人是否也该适应“廉租房新政”——与其买房子长期做“负翁”,不如租房子住更加轻松快乐。
廉租房既可以由政府出资建设,也可以由企业按照市场机制建设、运营,政府予以补贴。如美国、加拿大规定,低收入者只需缴纳25%至30%的租金,超出的部分由政府支付给公司。
商品房归市场,廉租房归政府,两者的界线是分明的。如果廉租房供应不到位,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就应当追究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那时就不应当存在一些无谓的争论了。
开发商:
房价争论意义不大 关键还是市场需求
曹希贤(北京一开发商):虽然,现在关于房价的讨论很多,可我觉得并没有太多开发商参与这样的话题争论。我在房地产业的一线工作,我看到的是开发商都在做自己项目的开发和销售,很多购房者依然在买房。如果仔细观察参与争论的人,就会发现很多人都不是行业从业者,往往是第三者、第四者等,比如学者、专家、媒体等。我认为这种争论意义不大,因为现在房子不降价也能卖出去,关键还是市场需求。如果绘制出一幅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图,它的趋势一定是向上,其根本动力还是来自市场。因为住房需求一直存在,加上这个行业对城市发展贡献较大,能够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因此房地产业前景是明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