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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新时期党中央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作出的重大部署, 道路运证部门作为涉改单位,在职能职责、编制员额方面都相应调整,这势必对单位职工思想政治产生一定的冲击和影响,本文探讨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道路运证部门职工的影响以及如何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以期积极顺利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改革,促进工作开展。
关键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道路运证部门 思想政治工作
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对全国交通运输系统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这项改革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面广,同时关乎每一位在编职工的切身利益。道路运政部门作为涉改单位, 在职能职责、编制人员方面都相应调整,干部職工如果对政策理解不透,容易引起思想上的疑虑、情绪上的波动,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单位整体安定团结,对于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改革,有着重要作用。
一、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本情况
整合长沙在交通运输方面涉及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船舶检验监督、渔政检验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同时根据职责整合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组建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主管局——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执法。
在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方面分为三类情况:一是对于主要履行交通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整建制并入新组建的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暂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整合组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除原交通行政执法局,还有来自公路运政、道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等,其人员有事业编制和参公编制等不同的性质的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 二是对于为交通运输提供技术检测支撑和服务为主,同时受交通局机关委托承担少量行政事项的质量安全监督、驾驶员培训、交通运输信息中心等部门,继续从事交通运输等相关的技术与服务工作,强化其公益属性,人员编制不予划转; 三是对于以履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为主,同时承担少量交通行政执法职能的公路运政、道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等机构,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至交通运输局机关承担,其承担的交通运输执法职能剥离整合至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在编制人员方面根据各单位实际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并参照近几年现场执法平均执法量,按照一定比例划转部分人员至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道路运政部门职工思想的影响分析
这次改革中,新组建的长沙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做为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单位性质上是暂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但是在《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要“严把人口进口关, 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这其实就释放出信号,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来发展趋势也必然是朝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单位方向的,其工作人员也可能转为行政执法公务员。 而道路运政部门随着行政职能划的上收及行政执法职能的转移,虽然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一方面,道路运政部门其承担的职责、职权是缩小的,工作内容和方式都必然改变,随着今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很可能面临再次改革的命运; 另一方面,在单位人员方面存在按照一定比例分流划转至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这样就出现同一批以同样方式进入同一岗位职工,仅仅因工作岗位轮换,现岗位不同,面临不同的前途和待遇。
随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道路运政部门各个岗位的职工均面临思想意识、工作状态层面的改变。 在其影响力度较大的情况下,若无法对于职工的心里状态失去了有效的管控,无法及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则会对单位的正常运转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从实际情况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于道路运政部门职工思想意识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无形的恐慌心理
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职工可能存在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认识和理解不够,过多的看到改革的消极和负面影响,对自身发展前景感到迷茫,对改革产生担忧,危机感和紧迫感普遍增强,导致职工容易出现矛盾心理,对改革工作的开展抱有抵触。 甚至认为道路运政部门随着职能职责的减少,最终可能走向企改之路,职工可能面临失业下岗。这种心理不利于改革,也影响当前工作的开展。
(二)有重重的疑惑心理
职工对改革中的公正、公平, 特别是人员分流上的公正、 公平抱有疑惑。此次人员分流和前几次改革中人员分流不同, 这次人员分流面临着不同的前途和待遇,人员分流的原则和标准是否公平合理至关重要, 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助长腐败现象蔓延,职工的疑惑和怀疑容易导致过激行为,影响单位和社会的稳定。
(三)有委屈的抱怨心理
此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道路运政部门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分流划转的基本条件为“从事交通运输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干部身份、取得执法资格、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这样的原则和标准无可厚非。 但是在实际的工中,道路运政部门职工大部分都是取得执法证件,具备执法资格的, 而且单位实行轮岗位锻炼,在执法岗位上的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这次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分流中就存在有的职工本来在执法岗位从事执法工作, 但因为岗位轮动,这个时间点不在执法岗位,就失去了划转资格,或者在执法岗位,因为不是干部身份,就失去了划转资格, 导致有的职工在执法岗位干了十年几十年,青春年华都奉献给单位了,最后不具备划转资格,产生心理不平衡。 这种心态,可能沉默,也可能爆发,对工作积极性影响极大,既必须关注。 要消除以上不稳定心理,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职工心理问题,否则, 将会影响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顺利推进,影响社会稳定,为今后工作留下隐患。
三、如何在改革中强化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广泛宣传,用新时代思想引领人,着眼政治高度
通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职能职责,整合执法队伍,其目的是要着力解决目前长沙交通运输领域内部门职责交叉、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以期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和国家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道路运政部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处领导讲专题党课、改革座谈会和动员部署会等系列改革教育,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多渠道学习、宣传、掌握、用好政策,教育引导党员职工正确认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认识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而促进职工转变观念,消除顾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改革。
(二)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保持思想政治温度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牵涉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而群众路线是提高职工干部归属感的有效方式。 一是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改革中涉及单位三定方案、人员分流等方案时,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做到汲取集体智慧,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照搬其他单位的模式。二是实行政务党务公开制度。对职工关注的难点、热点不遮不掩,摆在明面,真心实意的向职工公布。并且 在改革过程中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坚持做到制定政策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工作方式,使改革更加公开、 透明,让职工心悦诚服的接受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服好务。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意识现状的分析,从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入手,了解他们所需所想及难点问题,引导职工正确对待自己的利益诉求,对暂时有思想顾虑的职工,加强心理疏导,做到沟通思想、理顺情绪、稳定人心。 既不回避问题,敢于担当,注重对职工思想方面的教育引导,顾全大局,支持改革;同时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解决职工内心的实际困惑、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到以情感人,保持思想政治工作温度。
(三)积极转型,履职尽责,激发工作热度
思想政治工作是服务于中心工作的,通过引领职工的思想和行为,凝聚人心,为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机构职能,长沙市道路运政部门更名为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新机构意味着理念的转变,职能的转变,行为规范的转变。新的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行业发展、行业管理责的“参谋部”、“智囊团”,在为行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开创长沙公共交通事业新局面中,应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春风化雨的功能,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的热情。
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践行改革精神的模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际行动,带动职工群众服从大局、支持改革,积极探索单位在新时期的使命和责任,形成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激发广大职工跟着组织走。其次,党组织为担当者担责。对改革中服从大局、在工作中敢于担当的同志坚持“五个优先”:职位空缺时优先安排,交流重要岗位时优先使用,干部选拔时优先任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特殊困难优先解决。对于那些积极履职、贡献突出的职工授之以名,与之以利,使他们既得到荣誉又得实惠,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在单位形成人人热爱本职工作,事事讲求质量的良好局面,营造心和气顺的改革氛围。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J].杨庆广.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4年第7期
[2]浅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时期如何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J].朱毛妹.青年时代.2019年第15期
[3]简析当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廖红胜.法制博览.2019年第10期
[4] 做好形势下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驱动交通发展[J].徐国权.科学中国人.2014年第19期
关键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道路运证部门 思想政治工作
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对全国交通运输系统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这项改革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面广,同时关乎每一位在编职工的切身利益。道路运政部门作为涉改单位, 在职能职责、编制人员方面都相应调整,干部職工如果对政策理解不透,容易引起思想上的疑虑、情绪上的波动,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单位整体安定团结,对于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改革,有着重要作用。
一、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本情况
整合长沙在交通运输方面涉及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船舶检验监督、渔政检验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同时根据职责整合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组建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主管局——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执法。
在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方面分为三类情况:一是对于主要履行交通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整建制并入新组建的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暂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整合组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除原交通行政执法局,还有来自公路运政、道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等,其人员有事业编制和参公编制等不同的性质的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 二是对于为交通运输提供技术检测支撑和服务为主,同时受交通局机关委托承担少量行政事项的质量安全监督、驾驶员培训、交通运输信息中心等部门,继续从事交通运输等相关的技术与服务工作,强化其公益属性,人员编制不予划转; 三是对于以履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为主,同时承担少量交通行政执法职能的公路运政、道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等机构,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至交通运输局机关承担,其承担的交通运输执法职能剥离整合至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在编制人员方面根据各单位实际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并参照近几年现场执法平均执法量,按照一定比例划转部分人员至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道路运政部门职工思想的影响分析
这次改革中,新组建的长沙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做为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单位性质上是暂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但是在《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要“严把人口进口关, 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这其实就释放出信号,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来发展趋势也必然是朝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单位方向的,其工作人员也可能转为行政执法公务员。 而道路运政部门随着行政职能划的上收及行政执法职能的转移,虽然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一方面,道路运政部门其承担的职责、职权是缩小的,工作内容和方式都必然改变,随着今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很可能面临再次改革的命运; 另一方面,在单位人员方面存在按照一定比例分流划转至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这样就出现同一批以同样方式进入同一岗位职工,仅仅因工作岗位轮换,现岗位不同,面临不同的前途和待遇。
随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道路运政部门各个岗位的职工均面临思想意识、工作状态层面的改变。 在其影响力度较大的情况下,若无法对于职工的心里状态失去了有效的管控,无法及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则会对单位的正常运转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从实际情况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于道路运政部门职工思想意识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无形的恐慌心理
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职工可能存在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认识和理解不够,过多的看到改革的消极和负面影响,对自身发展前景感到迷茫,对改革产生担忧,危机感和紧迫感普遍增强,导致职工容易出现矛盾心理,对改革工作的开展抱有抵触。 甚至认为道路运政部门随着职能职责的减少,最终可能走向企改之路,职工可能面临失业下岗。这种心理不利于改革,也影响当前工作的开展。
(二)有重重的疑惑心理
职工对改革中的公正、公平, 特别是人员分流上的公正、 公平抱有疑惑。此次人员分流和前几次改革中人员分流不同, 这次人员分流面临着不同的前途和待遇,人员分流的原则和标准是否公平合理至关重要, 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助长腐败现象蔓延,职工的疑惑和怀疑容易导致过激行为,影响单位和社会的稳定。
(三)有委屈的抱怨心理
此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道路运政部门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分流划转的基本条件为“从事交通运输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干部身份、取得执法资格、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这样的原则和标准无可厚非。 但是在实际的工中,道路运政部门职工大部分都是取得执法证件,具备执法资格的, 而且单位实行轮岗位锻炼,在执法岗位上的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这次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分流中就存在有的职工本来在执法岗位从事执法工作, 但因为岗位轮动,这个时间点不在执法岗位,就失去了划转资格,或者在执法岗位,因为不是干部身份,就失去了划转资格, 导致有的职工在执法岗位干了十年几十年,青春年华都奉献给单位了,最后不具备划转资格,产生心理不平衡。 这种心态,可能沉默,也可能爆发,对工作积极性影响极大,既必须关注。 要消除以上不稳定心理,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职工心理问题,否则, 将会影响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顺利推进,影响社会稳定,为今后工作留下隐患。
三、如何在改革中强化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广泛宣传,用新时代思想引领人,着眼政治高度
通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职能职责,整合执法队伍,其目的是要着力解决目前长沙交通运输领域内部门职责交叉、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以期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和国家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道路运政部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处领导讲专题党课、改革座谈会和动员部署会等系列改革教育,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多渠道学习、宣传、掌握、用好政策,教育引导党员职工正确认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认识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而促进职工转变观念,消除顾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改革。
(二)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保持思想政治温度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牵涉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而群众路线是提高职工干部归属感的有效方式。 一是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改革中涉及单位三定方案、人员分流等方案时,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做到汲取集体智慧,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照搬其他单位的模式。二是实行政务党务公开制度。对职工关注的难点、热点不遮不掩,摆在明面,真心实意的向职工公布。并且 在改革过程中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坚持做到制定政策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工作方式,使改革更加公开、 透明,让职工心悦诚服的接受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服好务。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意识现状的分析,从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入手,了解他们所需所想及难点问题,引导职工正确对待自己的利益诉求,对暂时有思想顾虑的职工,加强心理疏导,做到沟通思想、理顺情绪、稳定人心。 既不回避问题,敢于担当,注重对职工思想方面的教育引导,顾全大局,支持改革;同时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解决职工内心的实际困惑、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到以情感人,保持思想政治工作温度。
(三)积极转型,履职尽责,激发工作热度
思想政治工作是服务于中心工作的,通过引领职工的思想和行为,凝聚人心,为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机构职能,长沙市道路运政部门更名为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新机构意味着理念的转变,职能的转变,行为规范的转变。新的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行业发展、行业管理责的“参谋部”、“智囊团”,在为行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开创长沙公共交通事业新局面中,应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春风化雨的功能,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的热情。
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践行改革精神的模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际行动,带动职工群众服从大局、支持改革,积极探索单位在新时期的使命和责任,形成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激发广大职工跟着组织走。其次,党组织为担当者担责。对改革中服从大局、在工作中敢于担当的同志坚持“五个优先”:职位空缺时优先安排,交流重要岗位时优先使用,干部选拔时优先任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特殊困难优先解决。对于那些积极履职、贡献突出的职工授之以名,与之以利,使他们既得到荣誉又得实惠,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在单位形成人人热爱本职工作,事事讲求质量的良好局面,营造心和气顺的改革氛围。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J].杨庆广.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4年第7期
[2]浅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时期如何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J].朱毛妹.青年时代.2019年第15期
[3]简析当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廖红胜.法制博览.2019年第10期
[4] 做好形势下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驱动交通发展[J].徐国权.科学中国人.2014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