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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地方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发挥着主导作用,即规划引导作用、资金支撑作用、全方位多层面的服务作用、典型示范作用。为此,政府必须坚持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原则、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原则、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政府积极性与农民积极性、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政府扶持与农民自身努力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