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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船舶固定式灭火系统是为了提高船舶安全性、预防船舶火灾而设计安装的保护设施,是船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简要介绍通常船舶上采用的固定式灭火系统。
关键词:船舶消防系统;泡沫灭火;二氧化碳灭火
1.引言
火灾是一种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给人们生命带来严重威胁的事故。航行于海上的船舶如果发生火灾,后果更为严重,由于船上地方狭小、设备集中、载有易燃物品,因而扑救条件比陆上差,人员脱险也较陆上困难,且很难得到快速的救援。因而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施救,因此,船舶消防系统是船舶保证安全的重要系统。
2. 船舶消防系统概述
船舶消防系统是为了预防船舶火灾,保护船上人员货物安全的设备系统。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的要求,船舶上除了必备的消防水系统,手提式灭火器,还必须设置符合《消防系统安全规则》的固定式灭火系统[1]。固定式灭火系统的分类根据灭火介质的不同,一般分为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式压力水雾灭火系统等三种,每艘船根据其大小、航行区域、载货种类相应设置一种或几种固定式灭火系统[2]。本文简要介绍了船舶上比较常用的是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和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1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按其发泡倍数分为三种:发泡倍数低于20倍的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介于21~200倍之间的为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介于201~1000倍之间为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具有发泡倍数高、灭火效率强、灭火迅速,极强渗透性等特点。能快速充满大空间的火灾区域,阻断火灾的燃烧蔓延等特点,不但适用于扑灭一般火灾,对于扑灭油类火灾更为合适。因此船舶中除了机器处所外,货油舱甲板上也常采用泡沫灭火系统[3]。
泡沫液的灭火原理主要体现在冷却、窒息和隔离三个方面:首先通过泡沫原液和海水按比例混合形成混合液,混合液中混入空气而产生泡沫。泡沫群大量覆盖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泡沫覆盖层,使燃烧物的表面与空气隔绝,同时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气的浓度,起到窒息灭火作用。其次,泡沫层还能阻止燃烧区的热量作用于燃烧物质的表面,降低燃烧物质的温度,通过冷却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船舶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通常由泡沫舱+泡沫泵+比例混合器+主干管道+喷嘴或泡沫消防炮等组成。通常泡沫舱、泡沫泵及比例混合器通常存放于机舱内,喷嘴或消防炮的布置应保证喷射泡沫能有效覆盖所有的灭火区域。
采用泡沫灭火系统时,首先应计算需要船舶上需要保护区域的面积。根据发泡倍数确定泡沫原液的容量,泡沫原液和海水的比例通常为3%~6%,确保船舶上携带的泡沫原液容量足够覆盖船舶需要的灭火区域,根据发泡率确定泵的有关参数。扑灭A类火灾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高度的1.1倍,且应高出最高保护对象0.6m以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区域的时间不大于5分钟,淹没时间一般不大于5分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扑灭A、B类火灾时,系统水和泡沫液连续供应时间一般不应小于12分钟,对于货油船舶,泡沫持续供应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2.2 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根据规定,设有燃油锅炉或燃油装置的A类机器处所,设有内燃机的A类机器处所及用于载运油箱中备有自用燃料的机动车辆的密闭装货处所,1000总吨及以上客船的装货处所(除运载危险货物外),2000总吨及以上货船的装货处所(除运载危险货物外)等,一般均应装设固定式高倍二氧化碳灭火系统[3]。
二氧化碳灭火作用主要是窒息,其次是冷却。灭火中,二氧化碳释放出来,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氧气含量的降低会使燃烧时热的产生率减小,当热产生率减小到低于热散失率的程度,火焰就会熄灭。另一方面,因热焓降低,温度会急剧下降,二氧化碳有一部分会转变为微粒的固体粒子——干冰。干冰吸收周围的热量而升华,即产生冷却燃烧物的作用。
船舶上固定式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是由二氧化碳+控制阀+气体释放阀+主干管道+气体释放喷头组成。船舶中的二氧化碳气瓶存放室,应位于安全和随时可到达的地方,并应有经主管机关满意的有效通风。这种存放室的任何进口最好应开向开敞甲板,且在任何情况下应与被保护场所分开。出入口的门应该是气密的,构成这种存放室的舱壁和甲板应是气密和适当隔热的。
采用二氧化碳灭火时,首先要计算船舶居住区、机舱以及其它需要保护区域的体积,得出船上所需携带的二氧化碳含量。一般使用CO2作为装货处所的灭火剂时,所备此种气体的数量应足以发出体积至少等于该船能密封的最大货舱总容积的30%的自由气体。当使用CO2作为甲类机器处所的灭火剂时,所携此种气体的数量应足以发出至少等于下列两者中较大值的自由气体:最大处所总容积的40%或最大处所包括机舱棚在内的全部容积的35%。此外,由于过量二氧化碳会导致人窒息死亡,为了船上人员的安全,对经常有人员在内部工作或出入的处所,应设有施放灭火剂的自动声响报警装置,它应在灭火剂施放至少20秒前发出警报,以便工作人员迅速撤离[3]。
3. 结束语
与陆地相比,船舶内部结构复杂,分舱多,通道狭窄,货物密集,回旋余地小,因此火灾扑救条件较为恶略,固定式灭火系统是扑救船舶火灾十分重要的设施,被视为灭火自救的最后依靠手段,因此了解并熟悉固定式灭火系统,是保证船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04年综合文本
[2]《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3]《船舶消防指南》
关键词:船舶消防系统;泡沫灭火;二氧化碳灭火
1.引言
火灾是一种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给人们生命带来严重威胁的事故。航行于海上的船舶如果发生火灾,后果更为严重,由于船上地方狭小、设备集中、载有易燃物品,因而扑救条件比陆上差,人员脱险也较陆上困难,且很难得到快速的救援。因而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施救,因此,船舶消防系统是船舶保证安全的重要系统。
2. 船舶消防系统概述
船舶消防系统是为了预防船舶火灾,保护船上人员货物安全的设备系统。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的要求,船舶上除了必备的消防水系统,手提式灭火器,还必须设置符合《消防系统安全规则》的固定式灭火系统[1]。固定式灭火系统的分类根据灭火介质的不同,一般分为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式压力水雾灭火系统等三种,每艘船根据其大小、航行区域、载货种类相应设置一种或几种固定式灭火系统[2]。本文简要介绍了船舶上比较常用的是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和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1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按其发泡倍数分为三种:发泡倍数低于20倍的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介于21~200倍之间的为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介于201~1000倍之间为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具有发泡倍数高、灭火效率强、灭火迅速,极强渗透性等特点。能快速充满大空间的火灾区域,阻断火灾的燃烧蔓延等特点,不但适用于扑灭一般火灾,对于扑灭油类火灾更为合适。因此船舶中除了机器处所外,货油舱甲板上也常采用泡沫灭火系统[3]。
泡沫液的灭火原理主要体现在冷却、窒息和隔离三个方面:首先通过泡沫原液和海水按比例混合形成混合液,混合液中混入空气而产生泡沫。泡沫群大量覆盖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泡沫覆盖层,使燃烧物的表面与空气隔绝,同时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气的浓度,起到窒息灭火作用。其次,泡沫层还能阻止燃烧区的热量作用于燃烧物质的表面,降低燃烧物质的温度,通过冷却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船舶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通常由泡沫舱+泡沫泵+比例混合器+主干管道+喷嘴或泡沫消防炮等组成。通常泡沫舱、泡沫泵及比例混合器通常存放于机舱内,喷嘴或消防炮的布置应保证喷射泡沫能有效覆盖所有的灭火区域。
采用泡沫灭火系统时,首先应计算需要船舶上需要保护区域的面积。根据发泡倍数确定泡沫原液的容量,泡沫原液和海水的比例通常为3%~6%,确保船舶上携带的泡沫原液容量足够覆盖船舶需要的灭火区域,根据发泡率确定泵的有关参数。扑灭A类火灾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高度的1.1倍,且应高出最高保护对象0.6m以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区域的时间不大于5分钟,淹没时间一般不大于5分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扑灭A、B类火灾时,系统水和泡沫液连续供应时间一般不应小于12分钟,对于货油船舶,泡沫持续供应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2.2 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根据规定,设有燃油锅炉或燃油装置的A类机器处所,设有内燃机的A类机器处所及用于载运油箱中备有自用燃料的机动车辆的密闭装货处所,1000总吨及以上客船的装货处所(除运载危险货物外),2000总吨及以上货船的装货处所(除运载危险货物外)等,一般均应装设固定式高倍二氧化碳灭火系统[3]。
二氧化碳灭火作用主要是窒息,其次是冷却。灭火中,二氧化碳释放出来,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氧气含量的降低会使燃烧时热的产生率减小,当热产生率减小到低于热散失率的程度,火焰就会熄灭。另一方面,因热焓降低,温度会急剧下降,二氧化碳有一部分会转变为微粒的固体粒子——干冰。干冰吸收周围的热量而升华,即产生冷却燃烧物的作用。
船舶上固定式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是由二氧化碳+控制阀+气体释放阀+主干管道+气体释放喷头组成。船舶中的二氧化碳气瓶存放室,应位于安全和随时可到达的地方,并应有经主管机关满意的有效通风。这种存放室的任何进口最好应开向开敞甲板,且在任何情况下应与被保护场所分开。出入口的门应该是气密的,构成这种存放室的舱壁和甲板应是气密和适当隔热的。
采用二氧化碳灭火时,首先要计算船舶居住区、机舱以及其它需要保护区域的体积,得出船上所需携带的二氧化碳含量。一般使用CO2作为装货处所的灭火剂时,所备此种气体的数量应足以发出体积至少等于该船能密封的最大货舱总容积的30%的自由气体。当使用CO2作为甲类机器处所的灭火剂时,所携此种气体的数量应足以发出至少等于下列两者中较大值的自由气体:最大处所总容积的40%或最大处所包括机舱棚在内的全部容积的35%。此外,由于过量二氧化碳会导致人窒息死亡,为了船上人员的安全,对经常有人员在内部工作或出入的处所,应设有施放灭火剂的自动声响报警装置,它应在灭火剂施放至少20秒前发出警报,以便工作人员迅速撤离[3]。
3. 结束语
与陆地相比,船舶内部结构复杂,分舱多,通道狭窄,货物密集,回旋余地小,因此火灾扑救条件较为恶略,固定式灭火系统是扑救船舶火灾十分重要的设施,被视为灭火自救的最后依靠手段,因此了解并熟悉固定式灭火系统,是保证船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04年综合文本
[2]《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3]《船舶消防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