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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马克思恩格斯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一定意义上,这一概念是唯物史观建构的基础性概念。然而,学术界多在社会性维度下阐释这一概念,也即把“个人”放在其与社会的辩证关系中进行理解,对“个人”概念的理解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不足。马克思恩格斯的“个人”概念应该包含这样两层内涵:其一,社会性的“个人”是马克思恩格斯哲学中“个人”概念的主要维度;其二,自然性的、社会性的和关系性的“个人”是依次递展的三个维度。只有将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揭示出马克思恩格斯哲学中“个人”概念的真实历史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