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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务与服务层面看,随着电信转型的深入,电信的业务经营范围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化。经营范围的变化,首先必须解决经营许可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广播电视业与通信运营业由不同的政府部门实施管理,并在行业准入等方面制订了严格的限制条款。如今,电信运营商要向用户提供涉及IPTV、手机电视等“三网融合”服务,行业准入无疑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出台《电信法》,改变电信业务和广播电视业务互不准入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