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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把城镇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安徽省小城镇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现已进入了一个战略机遇期和战略转型期。
关键词:小城镇 发展改革 思考
【中图分类号】: G250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7-0000-00
1 安徽省小城镇发展工作现状
目前,安徽省主要从两个方面推进小城镇发展:一是建设部门的硬件建设。工作对象主要是从2000年原省体改委、省计委和建设厅共同选定的200个中心镇(后从中确定60个重点镇)。工作重点主要是围绕建设部门的职能,通过对城镇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方面的支持来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二是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持的农村改革。从2000年起,安徽省开展了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机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为核心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截至2006年底,安徽省共有1029个小城镇,其中建制镇861个,城镇化水平为37.1%。
2 安徽省小城镇发展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小城镇规模偏小,达不到良性发展的临界规模
目前安徽省平均每个小城镇只有几千人,离形成集聚效应的2万人的规模人口还有很大差距。小城镇人口规模过小,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小城镇能够统筹的资源有限,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这种在小腹地和小范围内的内部积累式自发发展,难以产生极化效应,发展速度有限,竞争能力提高缓慢。
2.2小城镇地方性不突出,没有形成与区域的良性互动
安徽省仍有相当数量的小城镇在建设上互相模仿,缺乏自身应有的个性与地方特色,清新淡雅的民居群落、多姿多彩的地域性建筑文化被“欧陆区”或“现代火柴盒”所替代,与环境自然协调、极富生活情趣的空间布局形态和尺度亲切宜人的街道小巷,被模仿大城市而建的宽大空旷的大街所代替,一些小城镇的建筑特色正逐步消失。
2.3 小城镇发展的产业动力不足,多元发展的动力格局尚未建立
小城镇发展的源动力在于经济发展、产业支持,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专业市场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在缩小、发展机制的优势在减弱,发展的竞争力在下降;小城镇商业发展受到大中城市的竞争更加激烈,市场的业态也会发生转化,专业市场的建设面临的挑战也更大,由于没有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导致日渐萧条,一蹶不起。
2.4 小城镇综合功能不强,难以承担副中心的作用
小城镇未对解决“三农”问题做出预期的贡献,没有发挥好引导农业生产、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导致人口与产业集聚向小城镇集中的趋势并不明显,市场竞争力没有显著提高,小城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难以承担县城之外副中心的作用。
2.5 小城镇土地有效供给不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缺失
从全国来看,土地问题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瓶颈,也是解决小城镇问题的关键。目前,安徽省小城镇土地政策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增殖收益分配不合理,二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缺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缺乏相应的政策配套,是目前限制安徽小城镇发展和现行土地政策中最突出的问题。
2.6 小城镇获得的投入少,资金运作能力低
目前国家和省财政直接投向小城镇的很少,小城镇建设除了国家和省有限的小城镇建设试点、交通和电信部门的“村村通”工程、水利部门的改水工程、教育部门的危舍改造等项目资金外没有其他资金来源。长期依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不可能,当地的土地开发收益、城建维护税等又上收上一级政府,小城镇建设资金的严重不足,既阻碍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制约着小城镇扩容提质步伐。
3 安徽省加快小城镇发展改革对策建议
3.1规划编制上要有新理念
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规划是龙头,规划出效益。在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格局下,小城鎮规划应当与更大区域范围的城市规划相衔接,镇与县衔接,县、市与省衔接,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就小城镇自身来说,首先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入手,强化小城镇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集聚、旅游发展等规划综合配套,提高对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指导作用。
3.2 投融资体制上要有新转变
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结构,运用多种方式扩大建设资金来源。具体做法是:(1)城镇重大建设项目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行市政债券的城镇化融资经验;(2)争取银行贷款,通过政府主导,加快城市金融向小城镇延伸服务,促使金融部门增加对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3)有偿转让公共设施的冠名权。将街道名、路名、桥名等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给企业和个人,广泛筹集建设资金;(4)尝试以工代赈的方式让无力投资的农民加入到城镇建设中来。对有偿使用范围大的重大项目,在争取政府投资的同时,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身小城镇建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3.3财政收支上要有新举措
合理划分小城镇政府事权与财权,逐步提高地方财政对小城镇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具体做法有:(1)完善小城镇财政体制。对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城镇公共财政管理体制。(2)完善和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行为。全面推行小城镇综合预算和零户统管,把小城镇的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编入预算,由财政所统一开户,统一核算,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并加强支出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3.4 土地流转上要有新突破
实行土地流转制度,通过市场优化配置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在小城镇土地市场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弱化政府的垄断行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在明晰产权、有偿使用及严格用途管理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转让、出租、联营、作价入股等方式直接进入小城镇土地市场进行交易。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在进行市场交易的过程中,都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到政府收税、所有者收租、管理者收费,并禁止任何部门向土地使用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3.5 管理体制上要有新转换
切实转换小城镇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小城镇建设运作新体制。具体做法有:(1)明确小城镇职能定位。把新时期试点镇政府的职能转移到“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上来。(2)扩大县级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将基层发生频率比较高、直接面对老百姓、有利于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小城镇。(3)建立完善小城镇的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事权相一致原则,加快形成“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小城镇财政管理体制。
3.6 户籍改革上要有新模式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建立和谐平等机制。具体措施有:(1)保障学龄儿童享受到平等受教育的权利;(2)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社保障制度;(3)解决新城镇居民的体制外生存和漂流不定的问题;(4)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消除体制内外分割所造成的社会心理差异。
关键词:小城镇 发展改革 思考
【中图分类号】: G250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7-0000-00
1 安徽省小城镇发展工作现状
目前,安徽省主要从两个方面推进小城镇发展:一是建设部门的硬件建设。工作对象主要是从2000年原省体改委、省计委和建设厅共同选定的200个中心镇(后从中确定60个重点镇)。工作重点主要是围绕建设部门的职能,通过对城镇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方面的支持来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二是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持的农村改革。从2000年起,安徽省开展了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机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为核心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截至2006年底,安徽省共有1029个小城镇,其中建制镇861个,城镇化水平为37.1%。
2 安徽省小城镇发展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小城镇规模偏小,达不到良性发展的临界规模
目前安徽省平均每个小城镇只有几千人,离形成集聚效应的2万人的规模人口还有很大差距。小城镇人口规模过小,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小城镇能够统筹的资源有限,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这种在小腹地和小范围内的内部积累式自发发展,难以产生极化效应,发展速度有限,竞争能力提高缓慢。
2.2小城镇地方性不突出,没有形成与区域的良性互动
安徽省仍有相当数量的小城镇在建设上互相模仿,缺乏自身应有的个性与地方特色,清新淡雅的民居群落、多姿多彩的地域性建筑文化被“欧陆区”或“现代火柴盒”所替代,与环境自然协调、极富生活情趣的空间布局形态和尺度亲切宜人的街道小巷,被模仿大城市而建的宽大空旷的大街所代替,一些小城镇的建筑特色正逐步消失。
2.3 小城镇发展的产业动力不足,多元发展的动力格局尚未建立
小城镇发展的源动力在于经济发展、产业支持,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专业市场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在缩小、发展机制的优势在减弱,发展的竞争力在下降;小城镇商业发展受到大中城市的竞争更加激烈,市场的业态也会发生转化,专业市场的建设面临的挑战也更大,由于没有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导致日渐萧条,一蹶不起。
2.4 小城镇综合功能不强,难以承担副中心的作用
小城镇未对解决“三农”问题做出预期的贡献,没有发挥好引导农业生产、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导致人口与产业集聚向小城镇集中的趋势并不明显,市场竞争力没有显著提高,小城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难以承担县城之外副中心的作用。
2.5 小城镇土地有效供给不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缺失
从全国来看,土地问题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瓶颈,也是解决小城镇问题的关键。目前,安徽省小城镇土地政策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增殖收益分配不合理,二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缺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缺乏相应的政策配套,是目前限制安徽小城镇发展和现行土地政策中最突出的问题。
2.6 小城镇获得的投入少,资金运作能力低
目前国家和省财政直接投向小城镇的很少,小城镇建设除了国家和省有限的小城镇建设试点、交通和电信部门的“村村通”工程、水利部门的改水工程、教育部门的危舍改造等项目资金外没有其他资金来源。长期依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不可能,当地的土地开发收益、城建维护税等又上收上一级政府,小城镇建设资金的严重不足,既阻碍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制约着小城镇扩容提质步伐。
3 安徽省加快小城镇发展改革对策建议
3.1规划编制上要有新理念
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规划是龙头,规划出效益。在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格局下,小城鎮规划应当与更大区域范围的城市规划相衔接,镇与县衔接,县、市与省衔接,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就小城镇自身来说,首先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入手,强化小城镇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集聚、旅游发展等规划综合配套,提高对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指导作用。
3.2 投融资体制上要有新转变
构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结构,运用多种方式扩大建设资金来源。具体做法是:(1)城镇重大建设项目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行市政债券的城镇化融资经验;(2)争取银行贷款,通过政府主导,加快城市金融向小城镇延伸服务,促使金融部门增加对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3)有偿转让公共设施的冠名权。将街道名、路名、桥名等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给企业和个人,广泛筹集建设资金;(4)尝试以工代赈的方式让无力投资的农民加入到城镇建设中来。对有偿使用范围大的重大项目,在争取政府投资的同时,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身小城镇建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3.3财政收支上要有新举措
合理划分小城镇政府事权与财权,逐步提高地方财政对小城镇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具体做法有:(1)完善小城镇财政体制。对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城镇公共财政管理体制。(2)完善和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行为。全面推行小城镇综合预算和零户统管,把小城镇的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编入预算,由财政所统一开户,统一核算,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并加强支出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3.4 土地流转上要有新突破
实行土地流转制度,通过市场优化配置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在小城镇土地市场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弱化政府的垄断行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在明晰产权、有偿使用及严格用途管理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转让、出租、联营、作价入股等方式直接进入小城镇土地市场进行交易。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在进行市场交易的过程中,都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到政府收税、所有者收租、管理者收费,并禁止任何部门向土地使用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3.5 管理体制上要有新转换
切实转换小城镇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小城镇建设运作新体制。具体做法有:(1)明确小城镇职能定位。把新时期试点镇政府的职能转移到“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上来。(2)扩大县级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将基层发生频率比较高、直接面对老百姓、有利于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小城镇。(3)建立完善小城镇的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事权相一致原则,加快形成“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小城镇财政管理体制。
3.6 户籍改革上要有新模式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建立和谐平等机制。具体措施有:(1)保障学龄儿童享受到平等受教育的权利;(2)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社保障制度;(3)解决新城镇居民的体制外生存和漂流不定的问题;(4)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消除体制内外分割所造成的社会心理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