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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学教师培养从“大学主导型”到“合作共建型”的转变,是新时期教师教育的必然要求。“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为提升师范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和师生交流而设计,是高校与中小学合作共建师范专业的一个教师教育工作平台。文章从主要内容、现实意义和运作机制三个方面,阐述了教师教育“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教师教育 合作共建 双导师 双主讲
[作者简介]叶萍恺(1960- ),男,浙江义乌人,丽水学院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Finsler几何、矩阵理论和教师教育;梁国建(1956- ),男,浙江丽水人,丽水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文教育、教师教育。(浙江 丽水 323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9年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立项课题“高师小学教育专业与地方小学合作共建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浙教师[2009]202号)
[中图分类号]G6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6-0079-02
中小学教师培养,经历了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的转变,实践教学也从单纯的“教学实践”演变成今天的“合作共建”,中小学教师培养跨入了前所未有的一个崭新时期。
传统师范教育的人才培养,是一种“大学主导型”的师资培养模式。一方面,师范本科生在校四年,除见习两周和实习六周之外,其他时间基本上不再与中小学有什么联系。除教学法教师与中小学有较多联系之外,一般教师最多只是在学生见实习期间到中小学听几节课,很少有更深入的联系。在这样的培养模式下,处在职前阶段的师范生,对中小学的认识模糊,专业知识技能与教学实践相脱节。另一方面,已经在教学一线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也因为与高校没有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教师专业发展遇到教育理论研究瓶颈。
师范生综合素质的形成,特别是学科教学技能的形成,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学习,也需要在教育一线的观摩、实践与反思。近几年,一些高校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与改革,提出了“双导师”的人才培养模式。《关于小学教育本科学生推行双导师制的思考》和《基础音乐教育与高师音乐教育携手发展》,分别介绍了他们的实践与理论思考,认为这是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架起了高校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合作共建平台,拓宽了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渠道,为师范生的专业发展开辟了新途径。“双导师、双主讲”是“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和发展,本文从教师教育平台建设的角度探讨其内涵特征和运作方式。
一、“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的主要内容
相对于“大学主导型”的师资培养模式,20世纪 80年代美国提出了由大学和中小学共同创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又称“伙伴学校”)的概念,彻底改变了传统中小学师资培养模式。大学与中小学合作培养教师是“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概念的核心思想之一,通过大学和中小学的联合办学,把教师教育的职前职后融合为一体,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融合为一体,大学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培养出更好的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获得更好的专业发展,形成一个崭新的教师教育体系。我们把这样的体系称为“合作共建型”的师资培养模式。
教师教育的“合作共建型”师资培养模式,涉及合作学校、实践教学、教师教科研交流等多个方面。“双导师、双主讲”针对师范专业教学法课程教学和师生交流而设计,是高校与中小学合作共建师范专业的一个实践教学工作平台。
(一)“双导师”的含义
“双导师”的含义有许多表述,百度百科这样描述,“双导师制”的含义就是在大二时配备校内导师,实施导师制,在大三时配备校外导师,实施“双导师制”。朱华在《关于小学教育本科学生推行双导师制的思考》中指出:在小教本科学生中实施双导师制, 就是要引入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和生活中, 从入学开始到毕业离校每学期均配备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为其提供参与科研实践和其他实践工作的机会, 关心并指导学生, 使学生感受到哲学思辨的乐趣, 加强老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生活实践的联系, 达到学以致用, 以提高小教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确切地说,教师教育的“双导师”做法,就是要求师范专业学生除了在校内有指导师之外,让中小学的教师也成为其指导师,同时要求学生抽出一定时间,以新教师身份参与校外指导师班级力所能及的教学活动,形成大学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来培养学生的“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
学生在学校期间接受以校内指导师为主的专业学习,在校外接受以校外指导师为主的专业实践。从安排校外指导师开始,正式进入“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的运作,直至学生毕业。
(二)“双主讲”的含义
“双主讲”是“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的补充和延续,是指师范专业的一些教法类课程由校内指导师和校外指导师共同主讲的教学形式。
脱离中小学一线教学、注重教学理论教学是师范专业教学法课程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中小学一线教学名师走上师范专业讲台,发挥他们熟悉中小学实际、掌握第一手教学素材和课堂教学经验丰富的特点,可以有效提高教学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使教学法课程教学紧密联系中小学实际,让学生在教法课中直接感受来自教学一线的鲜活实例。
同时,通过“双主讲”教学形式实行,可以有效促进大学和中小学相关教师的专业发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的现实意义
加强高师院校与地方中小学的合作共建,不仅能有效地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高校和中小学校各自在培养师资力量中的不同作用,而且能够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为培养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一)能有效地促进师范生的专业发展 在这一模式中,师范生获得了以一个教师的身份参与中小学正常教学的机会,他们可以较多地接触教育实际,尤其是获得了同有经验的教师交流并得到他们指导的机会。师范生在参与备课、观摩教学、参加各种研讨会等过程中,认识了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情况,发展了必备的教学技能和处理日常教育问题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了自己对教学工作的自信心和专业意识,为日后走上教育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专业素质基础。
(二)能大力促进大学教师的专业发展
根据要求,大学指导教师要经常到合作的学校去听课、指导,与中小学教师进行交流并开展一些合作研究等。这些活动有利于大学教师把自己的学术研究与中小学的教学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大学教师在参与中小学的研究、与中小学教师合作、指导师范生等过程中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专业发展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及时了解当前小学教育的现状,为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提供一线的材料。
(三)能有力地推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
由于中小学教师要经常性地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参与教学法课程的教学,需要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挑战自己的教学假设,改变和纠正自身当前的教学实践,这为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很多有效的途径。另外,小学在职教师通过参与这一平台建设,增大了参加学术交流、业务进修等活动的机会,这对于提高他们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修养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的运作机制
(一)参与对象确定
参与对象包括师范专业学生、校内外指导师和其他相关人员。一般情况下,从大学三年级开始“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运作,条件允许时可以涵盖全体学生,也可以有选择鼓励性的挑选学生参加,每4~6位学生组成一个小组参加活动,直至学生毕业。据文献记载,“双导师”工作也有从大二开始启动,但一般限于配备校内指导师。
校内指导师主要来自本年级课程主讲教师,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校内指导师与被指导学生的关系,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校外指导师主要来自教育实践基地的优秀教师,根据学生意愿由工作小组指派校外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教学实践、强化专业技能和专业意识、熟悉中小学日常教学工作。进入大四后,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课程和教学活动都会有较大的变化,可以根据这些变化适当调整校内外指导师的配置。
(二)“双导师”工作方式
校外指导师的工作,从指导学生层面上理解更像是师傅带徒弟。我们不能像要求校内指导师一样规定他们教些什么,更多的是让他们在学生需要时有针对性地指导,在带领学生参与具体教学活动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使学生学到需要学的知识技能,体验教师的工作过程,逐渐树立切合实际的专业意识。按“双导师、双主讲”工作计划安排,部分校外指导师还要参与教学法课程的教学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校内指导师的工作,由指导学生专业学习、联系校外指导师和全面掌握所带学生情况等组成。一般要求校内指导师通过开展个性化培养工作,指导学生做好大学生涯规划,及指导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等具体工作指导学生专业学习;通过带领学生深入中小学听课,参加教研活动,联合备课上课,及座谈会等交流方式与校外指导师进行联系与交流;为了方便“双导师”这样的联系交流与协作指导工作,更好地把握他们所带学生的学习实践情况,根据一些高校的实践经验,同一小组学生的“双导师”要求相对固定,由一位校内指导师和一位校外指导师组成。
(三)“双主讲”教学计划
“双主讲”教学计划与平常教学相比较,主要区别在于要对教学法课程内容进行适当划分,根据两位主讲教师的特点安排教学。一般情况下偏重理论的教学内容安排给校内主讲教师,偏重实践应用的教学内容更适合校外主讲教师。另外要注意两位主讲教师在制订教学计划和执行教学计划过程中的交流与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与特点,达到1+1>2的预设效果。
(四)考核办法与激励机制
每学期每位同学根据实践期间的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学生、指导师基本情况、学生自我小结、校外指导师意见和综合成绩评定的“双导师、双主讲”实践成绩鉴定表,综合成绩由“双导师、双主讲”工作小组评定。考核成绩与实习成绩挂钩。
校内导师的激励、考核,可采取导师自评、学生评教、学院评估以及学校职能部门评估等方式进行。给校外导师发放导师证、鼓励校内外教师教科研交流合作、提供学习进修机会等做法,是吸引校外教师积极参与“双导师、双主讲”工作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蔡志良,赵青文.教师教育校地合作模式探微[J].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2006(2).
[2]经柏龙.美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ABC[J].教育科学,2008(5).
[3]金奉.基础音乐教育与高师音乐教育携手发展——首都师范大学“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浅析[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9(2).
[4]潘煜双.“双导师制”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探索与实践——以嘉兴学院财会本科专业为例[J].嘉兴学院学报,2008(4).
[5]王平.名师名校长培训中“双导师制”的探索与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0(2).
[6]吴松弟.素质教育在英国[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0.
[7]朱华,罗海萍.关于小学教育本科学生推行双导师制的思考[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8).
[关键词]教师教育 合作共建 双导师 双主讲
[作者简介]叶萍恺(1960- ),男,浙江义乌人,丽水学院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Finsler几何、矩阵理论和教师教育;梁国建(1956- ),男,浙江丽水人,丽水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文教育、教师教育。(浙江 丽水 323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9年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立项课题“高师小学教育专业与地方小学合作共建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浙教师[2009]202号)
[中图分类号]G6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6-0079-02
中小学教师培养,经历了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的转变,实践教学也从单纯的“教学实践”演变成今天的“合作共建”,中小学教师培养跨入了前所未有的一个崭新时期。
传统师范教育的人才培养,是一种“大学主导型”的师资培养模式。一方面,师范本科生在校四年,除见习两周和实习六周之外,其他时间基本上不再与中小学有什么联系。除教学法教师与中小学有较多联系之外,一般教师最多只是在学生见实习期间到中小学听几节课,很少有更深入的联系。在这样的培养模式下,处在职前阶段的师范生,对中小学的认识模糊,专业知识技能与教学实践相脱节。另一方面,已经在教学一线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也因为与高校没有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教师专业发展遇到教育理论研究瓶颈。
师范生综合素质的形成,特别是学科教学技能的形成,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学习,也需要在教育一线的观摩、实践与反思。近几年,一些高校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与改革,提出了“双导师”的人才培养模式。《关于小学教育本科学生推行双导师制的思考》和《基础音乐教育与高师音乐教育携手发展》,分别介绍了他们的实践与理论思考,认为这是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架起了高校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合作共建平台,拓宽了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渠道,为师范生的专业发展开辟了新途径。“双导师、双主讲”是“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和发展,本文从教师教育平台建设的角度探讨其内涵特征和运作方式。
一、“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的主要内容
相对于“大学主导型”的师资培养模式,20世纪 80年代美国提出了由大学和中小学共同创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又称“伙伴学校”)的概念,彻底改变了传统中小学师资培养模式。大学与中小学合作培养教师是“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概念的核心思想之一,通过大学和中小学的联合办学,把教师教育的职前职后融合为一体,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融合为一体,大学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培养出更好的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获得更好的专业发展,形成一个崭新的教师教育体系。我们把这样的体系称为“合作共建型”的师资培养模式。
教师教育的“合作共建型”师资培养模式,涉及合作学校、实践教学、教师教科研交流等多个方面。“双导师、双主讲”针对师范专业教学法课程教学和师生交流而设计,是高校与中小学合作共建师范专业的一个实践教学工作平台。
(一)“双导师”的含义
“双导师”的含义有许多表述,百度百科这样描述,“双导师制”的含义就是在大二时配备校内导师,实施导师制,在大三时配备校外导师,实施“双导师制”。朱华在《关于小学教育本科学生推行双导师制的思考》中指出:在小教本科学生中实施双导师制, 就是要引入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和生活中, 从入学开始到毕业离校每学期均配备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为其提供参与科研实践和其他实践工作的机会, 关心并指导学生, 使学生感受到哲学思辨的乐趣, 加强老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生活实践的联系, 达到学以致用, 以提高小教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确切地说,教师教育的“双导师”做法,就是要求师范专业学生除了在校内有指导师之外,让中小学的教师也成为其指导师,同时要求学生抽出一定时间,以新教师身份参与校外指导师班级力所能及的教学活动,形成大学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来培养学生的“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
学生在学校期间接受以校内指导师为主的专业学习,在校外接受以校外指导师为主的专业实践。从安排校外指导师开始,正式进入“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的运作,直至学生毕业。
(二)“双主讲”的含义
“双主讲”是“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的补充和延续,是指师范专业的一些教法类课程由校内指导师和校外指导师共同主讲的教学形式。
脱离中小学一线教学、注重教学理论教学是师范专业教学法课程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中小学一线教学名师走上师范专业讲台,发挥他们熟悉中小学实际、掌握第一手教学素材和课堂教学经验丰富的特点,可以有效提高教学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使教学法课程教学紧密联系中小学实际,让学生在教法课中直接感受来自教学一线的鲜活实例。
同时,通过“双主讲”教学形式实行,可以有效促进大学和中小学相关教师的专业发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的现实意义
加强高师院校与地方中小学的合作共建,不仅能有效地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高校和中小学校各自在培养师资力量中的不同作用,而且能够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为培养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一)能有效地促进师范生的专业发展 在这一模式中,师范生获得了以一个教师的身份参与中小学正常教学的机会,他们可以较多地接触教育实际,尤其是获得了同有经验的教师交流并得到他们指导的机会。师范生在参与备课、观摩教学、参加各种研讨会等过程中,认识了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情况,发展了必备的教学技能和处理日常教育问题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了自己对教学工作的自信心和专业意识,为日后走上教育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专业素质基础。
(二)能大力促进大学教师的专业发展
根据要求,大学指导教师要经常到合作的学校去听课、指导,与中小学教师进行交流并开展一些合作研究等。这些活动有利于大学教师把自己的学术研究与中小学的教学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大学教师在参与中小学的研究、与中小学教师合作、指导师范生等过程中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专业发展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及时了解当前小学教育的现状,为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提供一线的材料。
(三)能有力地推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
由于中小学教师要经常性地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参与教学法课程的教学,需要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挑战自己的教学假设,改变和纠正自身当前的教学实践,这为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很多有效的途径。另外,小学在职教师通过参与这一平台建设,增大了参加学术交流、业务进修等活动的机会,这对于提高他们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修养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的运作机制
(一)参与对象确定
参与对象包括师范专业学生、校内外指导师和其他相关人员。一般情况下,从大学三年级开始“双导师、双主讲”合作共建平台运作,条件允许时可以涵盖全体学生,也可以有选择鼓励性的挑选学生参加,每4~6位学生组成一个小组参加活动,直至学生毕业。据文献记载,“双导师”工作也有从大二开始启动,但一般限于配备校内指导师。
校内指导师主要来自本年级课程主讲教师,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校内指导师与被指导学生的关系,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校外指导师主要来自教育实践基地的优秀教师,根据学生意愿由工作小组指派校外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教学实践、强化专业技能和专业意识、熟悉中小学日常教学工作。进入大四后,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课程和教学活动都会有较大的变化,可以根据这些变化适当调整校内外指导师的配置。
(二)“双导师”工作方式
校外指导师的工作,从指导学生层面上理解更像是师傅带徒弟。我们不能像要求校内指导师一样规定他们教些什么,更多的是让他们在学生需要时有针对性地指导,在带领学生参与具体教学活动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使学生学到需要学的知识技能,体验教师的工作过程,逐渐树立切合实际的专业意识。按“双导师、双主讲”工作计划安排,部分校外指导师还要参与教学法课程的教学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校内指导师的工作,由指导学生专业学习、联系校外指导师和全面掌握所带学生情况等组成。一般要求校内指导师通过开展个性化培养工作,指导学生做好大学生涯规划,及指导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等具体工作指导学生专业学习;通过带领学生深入中小学听课,参加教研活动,联合备课上课,及座谈会等交流方式与校外指导师进行联系与交流;为了方便“双导师”这样的联系交流与协作指导工作,更好地把握他们所带学生的学习实践情况,根据一些高校的实践经验,同一小组学生的“双导师”要求相对固定,由一位校内指导师和一位校外指导师组成。
(三)“双主讲”教学计划
“双主讲”教学计划与平常教学相比较,主要区别在于要对教学法课程内容进行适当划分,根据两位主讲教师的特点安排教学。一般情况下偏重理论的教学内容安排给校内主讲教师,偏重实践应用的教学内容更适合校外主讲教师。另外要注意两位主讲教师在制订教学计划和执行教学计划过程中的交流与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与特点,达到1+1>2的预设效果。
(四)考核办法与激励机制
每学期每位同学根据实践期间的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学生、指导师基本情况、学生自我小结、校外指导师意见和综合成绩评定的“双导师、双主讲”实践成绩鉴定表,综合成绩由“双导师、双主讲”工作小组评定。考核成绩与实习成绩挂钩。
校内导师的激励、考核,可采取导师自评、学生评教、学院评估以及学校职能部门评估等方式进行。给校外导师发放导师证、鼓励校内外教师教科研交流合作、提供学习进修机会等做法,是吸引校外教师积极参与“双导师、双主讲”工作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蔡志良,赵青文.教师教育校地合作模式探微[J].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2006(2).
[2]经柏龙.美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ABC[J].教育科学,2008(5).
[3]金奉.基础音乐教育与高师音乐教育携手发展——首都师范大学“双导师”人才培养模式浅析[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9(2).
[4]潘煜双.“双导师制”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探索与实践——以嘉兴学院财会本科专业为例[J].嘉兴学院学报,2008(4).
[5]王平.名师名校长培训中“双导师制”的探索与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0(2).
[6]吴松弟.素质教育在英国[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0.
[7]朱华,罗海萍.关于小学教育本科学生推行双导师制的思考[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