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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歌诗”、“诵诗”和“赋诗”在形式、原则和功用上有很大区别,“歌诗”是乐工歌唱《诗》,重在突出其仪式功能,必须遵从“歌诗必类”的原则;“诵诗”是乐工抑扬顿挫地朗诵《诗》,重在表现它的讽刺效果;而绝大部分“赋诗”是公卿大夫近似于直白地朗诵《诗》,重在“言志”以凸显其政治效能和实用功能,“诵诗”和“赋诗”在“断章取义”的用诗原则下使用得相当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