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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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赵长青、谭向北主编的《疑奇刑案析》,猎取了刑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120个疑奇案例,进行了分析与研究,适合政法院校师生、司法干部、律师和广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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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赵长青、谭向北主编的《疑奇刑案析》,猎取了刑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120个疑奇案例,进行了分析与研究,适合政法院校师生、司法干部、律师和广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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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个企业,在其经营期间,一般是不允许其投资者抽回其投资的。但我国从1979年办起第一个合作企业——广东省宝安县光明畜牧场畔湖养鸭场以来,90%以上的合作企业都允许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其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下称“合作企业法”)第22条对此也作了肯定。这种做法,是我国在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中的一种创造。那么,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属于什么样的法律性质呢? 当前,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合作前期提
<正> 加强和完善廉政建设,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一致共识。目前,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努力下,以肃贪治腐为核心的廉政建设已初见成效。但是,要促使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和解决。其中,如何使公职人员廉政行为规范化,就是廉政建设深层环节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廉政建设的现有成果,就必须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使公职人员的廉政行为规范化。这里所说的公职人员,是指所有在国家机关(权力机关、行政
对暴力犯罪中罪犯个性特征的剖析研究──目前的进展情况和将来的发展趋势约瑟夫·麦克坎(著)郑静仁(译)对暴力犯罪罪犯的个性特征及其作案特点进行剖析是一项一分重要的工作,其整个过程极为复杂。其中需要认真分析大量的犯罪活动的各个不同动机,找出规律性的东西,...
<正> 自清朝以来,中央政权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西藏的统治,制定和完善规范西藏社会生活基本法律,并派驻藏大臣或政府高级官员帮助达赖喇嘛亲政,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的政权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这一时期,作为西藏地方政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制度,也有进一步的发展,在西藏历史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述其要点如下: 一、近代西藏地方政权的司法体制
<正>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白银”。相传这句起自清代的民谣,形象描绘了这个封建末世官吏贪墨、贿赂公行的社会图景。开国不久的和坤,死于革命党人之手的端方,还包括大名赫赫的慈禧太后等等,都称得上是名彪史册的大贪污犯。从封建统治阶
<正> 证人证言,是诉讼中常见而重要的证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证人证言均设有一定条款。无疑,这些条款是人民法院办案的依据,证人作证的准则,也是学术研讨的法律基础。然而,稍加注意便不难发现,法律关于证人证言的规定过于简单,诸如证人证言特征、证人资格、证人作证程序和证人拒证的处置措施等内容,现行法律基本上未曾涉及或涉及不多。诉讼法学界对上列问题亦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种情况又直接影响审判实践,导致某些本可结案的案件
<正> 调解的和解功能已为人们熟悉,而其社会功能却不被人们所重视,本文想谈谈调解的社会功能问题。一、调解的社会功能的内容 1.促进四化建设。从社会的角度看,调解的目的除了体现在当事人之间的消除争议与和睦相处外,还表现在调动人民群众发展生产和进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上。调解工作抓得好,民间纠纷能得到及时解决,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和四化建设创造条件。
<正> 在迎接挑战,深化改革的强大冲击波影响下,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深入发展,我国各地一批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名优产品为龙头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应运而生,崭露头角。本文试就我国企业集团及其法律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正> 我国人民法院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人民法院进行的司法审判工作,具有不同的性质。行政管理工作有其固有观念、模式与方法,司法审判工作有其特有的观念与法定的程序,二者不可混淆。但近年来,我国法院工作中,出现了以行政权支配审判权,以法院行政领导取代司法审判
<正> 如何惩治腐败?这已不乏学术探讨和政策、法律措施了。笔者以为,为了对症下药,首先就必须对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进行探究。由于近年来突出的腐败问题是以产品计划经济向计划商品经济的转变为背景的,于是就出现一种误解:腐败现象是商品经济的副产品。其实并不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