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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存在一种幸福还是存在两种幸福是有争议的,笔者认为亚氏在文本中明确提到两种幸福,可以叫做伦理(实践)幸福和沉思(理论)幸福。不同于通常的涵盖论和理智论的解释,笔者将捍卫一种非对等的二元论的解释。笔者将从理性、至善、成全活动、自爱和他爱四个视角,来论证存在两种独立自足而又相互区别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