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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作为一个中等地级市,城区医疗机构187家,其中三级医院3所(含中医院),二级医院8所.这11所医院均设有急诊科,具备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能力.2003年,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整合医疗急救资源,运用法律、行政的手段纠正医疗急救上的无序状态,建立起"120"急救指挥中心、6个院前急救站、若干医院急诊科为体系的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急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