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之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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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委托者
  这天下午,夏寻语正在房间里全神贯注地读着新买的推理小说,正值全情投入之际,却忽听门前一人冷冷地叫道:“夏寻语。”
  夏寻语“咦”的一声,抬头一看,说话的原来是慕容思炫。他站在门外,一脸木然,手上还拿着一个黑色塑料袋。
  “怎么啦?”夏寻语问道。
  慕容思炫一步一步地走进房间,把塑料袋递给夏寻语,淡淡地道:“生日礼物。”
  夏寻语微微一怔,随即呵呵一笑:“没想到你记得我的生日,真让人惊喜呀。”
  今天正是夏寻语十九岁的生日。只见她吸了口气,接过那个塑料袋,打开一看——竟然是一个跟标准二号球大小相若的巨型魔方。
  “哇!这是什么?”夏寻语奇道。
  思炫抓了抓那杂乱不堪的头发,用毫无起伏的声音说道:“十二阶魔方。目前市面上能买到的最高级的魔方是十一阶的。这个十二阶的,是我自制的,没有隐藏层,不过扭动起来有些困难。”
  “你做的呀?”夏寻语讶然道,“好强呀!不过嘛,这么复杂的东西,我可不会玩。魔方嘛,我的妹妹孤月倒爱玩儿。”
  思炫不语。
  夏寻语紧接着说道:“不过嘛,这份生日礼物我还是很喜欢,谢谢你啦。”
  思炫尚未回答,忽然从大厅传来一阵门铃声。
  “咦,是谁呢?”
  夏寻语秀眉一蹙,走出房间来到大门前,开门一看,只见门外站着一位黑衣女子。这女子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套头帽,鼻梁上架着一副全黑的太阳眼镜,鼻子和嘴巴则用口罩完全遮盖,哪怕是脖子也被围巾紧紧裹住,让人几乎无法看到她的面容。
  “请问找谁?”夏寻语问道。
  蒙面女子故意压低了声音问道:“请问这里是夏寻语侦探事务所吗?”
  夏寻语见有生意上门,喜道:“是的!我就是事务所的负责人夏寻语。我有什么能帮助你?唔,进来再说吧。”
  蒙面女子进屋坐下。夏寻语向她简单介绍事务所的工作范围。慕容思炫则坐在一旁,咬着自己的手指,怔怔出神。
  “是这样的,”蒙面女子听过介绍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照片中有一位三十出头的男子,容光焕发,仪表堂堂,“这照片里的人叫钟涛,是L市科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在科达公司里,有个叫高琳的女员工,她最近经常找借口接近钟涛。唔,我想委托你们调查一下这个高琳接近钟涛有什么企图。”
  “原来是这样呀。”夏寻语稍微思考了一下,说道,“这件事不难办,费用大概在五千元左右。你先交两千元订金,等我查到高琳接近钟涛的目的后,你再交剩下那三千元……”
  “不用那么麻烦。”蒙面女子吸了口气,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沓崭新的百元钞票,淡淡地道,“这里有一万元,我现在就全部付给你。我希望你们能尽快查到高琳接近钟涛的企图,并且得到相关证据。这张照片的背后写着我的手机号码,有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我。唔,就这样。”
  夏寻语望着那沓钞票,又惊又喜。蒙面女子则一说完就站起身来,匆匆向夏寻语告辞。她离开后,夏寻语拿起那沓钞票,喜道:“走大运啦!思炫,今晚我们到新威尼斯牛排城吃顿好的,庆祝我生日。明天开始,全力调查。”
  思炫没有答话,用拇指和食指轻轻地夹起那个叫钟涛的男子的照片,漫不经心地打量着,若有所思。
  第二章、恐怖童谣
  钟涛作为L市科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可谓日理万机,几乎每天都是早上七点出门,深夜两点以后才回家,如此日复一日,他已经整整三个月没在家里吃过一顿饭了。
  这天傍晚,他在办公室里一边看文件一边吃盒饭,突然想起昨晚在家通宵完成的、今晚开会要用到的那份文件忘在家里的电脑,于是连晚饭也不吃了,开车赶回家中。
  钟涛回到家的时候,陈芳和钟小峰正在吃晚饭。只见陈芳用汤匙舀了一勺饭,轻轻地吹了一下,随后慢慢地送到钟小峰的嘴边。钟小峰胃口不怎么好,慢吞吞地张开嘴巴,吃了半勺,缓缓地咀嚼着。陈芳看到钟涛突然回来,微微一怔。钟小峰则十分兴奋,手舞足蹈。
  钟涛每天都早出晚归,陈芳和钟小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
  然而钟涛满脑子都是公司的事情,并没有留意到此刻在大厅的陈芳和钟小峰,径自走进卧房,取出笔记本电脑,又匆匆离去。当他走到大门前方的时候,陈芳忍不住叫道:“喂!钟涛!”
  钟涛“咦”的一声,回头一看,这才发现陈芳和钟小峰呆在饭厅,随口道:“你们在吃饭吗?”
  陈芳重重地“哼”了一声,一脸愠色,嗔道:“你还把这里当家吗?你已经很久没跟我们说过话了!”她说罢望了望钟小峰,叹了口气,续道,“他都快不认得你了。”
  钟涛听陈芳这么一说,心中猛然一震。少顷,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回公司,跟秘书说:“小惠,我家里有点事,今晚我不回来开会了,会议时间改成明天上午。”
  挂掉电话后,陈芳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钟涛笑了笑:“我再去弄几个小炒,咱们好好地吃一顿。”
  钟小峰拍掌道:“好呀!好呀!我要吃炒蛋!我最爱吃炒蛋了!”
  陈芳刚才那满脸怒色此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见她轻抚了一下钟小峰的头发,对着钟涛微笑不语。
  吃过晚饭,陈芳收拾碗筷,钟涛则陪钟小峰搭积木。钟小峰玩得兴高采烈。钟涛微微苦笑,心里蛮不是味儿:我忙于工作,真的忽略了他们了。
  次日清晨,钟涛出门之前,陈芳已为他准备好早餐。钟涛享用早餐的时候,陈芳一脸期待地问道:“今晚你也回来吃饭吧?”
  钟涛摇了摇头:“今晚恐怕要在公司加班。”
  霎时间,陈芳满脸失望:“这样呀……”
  钟涛却淡淡一笑:“是呀,我今天要加紧处理公司的事情,明天我就不回公司了,我们一家三口去趟旅行,你说好不好?”
  陈芳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什么?去旅行?你能丢下公司的事情吗?”
  钟涛笑了笑:“走开一周左右不成问题。”
  “那太好了!”陈芳喜道,“说起来,我们一家三口真的好久没一起去旅行了。这可真让人期待呀!”
  钟涛问道:“你想去哪?”
  陈芳想了想:“唔,我想回趟老家,好吗?”   “好呀!我今天找秘书订机票吧。”
  于是,钟涛向公司请了五天假,并且用一天的时间把公司接下来一周的事情处理完毕。晚上十一点钟涛回到家的时候,陈芳和钟小峰正在兴致勃勃地收拾行李。钟涛心中内疚:其实他俩很容易满足,但我却很少顾及他们的感受,这次旅行,我一定要好好补偿他俩。
  次日上午,钟涛带着陈芳和钟小峰来到L市机场,一家三口登上了飞往K市的客机。钟小峰此前没有乘坐过飞机,此时在飞机上十分兴奋,东瞧瞧西看看,对什么都充满好奇。
  陈芳笑问:“怎么样?乘飞机很高兴吧?”
  钟小峰一个劲地点头:“跟你们在一起,无论去哪儿都好玩,嘻嘻。”
  钟涛听他这么说,心中更加愧疚,暗想:唉,我陪他们的时间真的太少了。
  两个小时后,飞机在K市机场降落。三人走出机场后,又乘坐公交车来到K市以东两百多公里的一座村庄。
  这座只有数百名村民居住的村庄叫绝尘村。陈芳就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结婚后才随丈夫移居L市,此后跟丈夫和儿子在L市定居下来。此刻,她跟丈夫和儿子重返阔别多年的故乡,心中可谓百感交集。
  三人走进绝尘村,看到几个小孩在村口玩耍。他们一边踢着毽子,一边唱着歌谣:“有四个坏孩子呀坏孩子,天黑了还往外跑。一个碰到了野兽,头被咬掉了,咬掉了……”
  陈芳皱了皱眉,喃喃地道:“没想到这首变态的童谣现在还在村里流传。”
  钟涛也有些不安,问道:“这是什么童谣呀?”
  “这首童谣据说是绝尘村的村民创作的,用来吓唬村里那些到了晚上还到处乱跑的孩子。童谣的歌词实在是恐怖变态,我小时候可被吓惨了,晚上一想到这首童谣就吓得睡不着,哪怕是多年以后的现在,我仍然留有阴影。”陈芳心有余悸。
  钟涛咽了口唾沫,双手捂住了钟小峰的耳朵:“咱们别听了,快进村吧。”
  不一会,三人已走到村庄中央。然而,村口那几个孩童的声音,却在钟涛的脑海中阴魂不散,挥之不去:“一个碰到了野兽,头被咬掉了,咬掉了……”
  突然一阵冷风吹来,钟涛打了个冷战,一股寒意从背脊直泻下来,与此同时,心中冒起一些不祥的预感。
  第三章、绝尘村旅馆
  夏寻语和慕容思炫明察暗访,查到了高琳购买了8月3日上午从L市飞往K市的客机的机票。他俩再深入调查,发现原来高琳所在的科达科技公司的行政总裁钟涛向公司请了几天假,并于8月2日那天跟家人到K市旅游。
  夏寻语推测:“高琳到K市去,是为了找钟涛,她想给钟涛一个惊喜。”
  对于夏寻语的推断,思炫不置可否。
  夏寻语紧接着问道:“思炫,我们也跟她到K市去看看?”
  思炫咬了咬手指,面无表情地说:“好,反正那委托人付了我们一万元的调查费,我们两个人的来回机票加起来才几千块,就当是旅游。”
  夏寻语呵呵一笑:“咱们真是心有灵犀,我也是这么想。”
  于是夏寻语和思炫也买下了高琳将要乘坐的那班客机的机票。
  8月3日上午,夏寻语和思炫来到L市机场,找到高琳,在她附近徘徊,有意无意地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下午一点多,飞机降落,三人到达K市机场。走出机场,高琳又上了一台公交车,夏寻语和思炫连忙跟了上去。三个多小时后,高琳下了车,夏寻语和思炫马上跟着下车,远远跟在高琳后面。高琳步行了十来分钟,来到一座村庄前方,走了进去。其时已是傍晚时分,晚霞已把大地染红。
  夏寻语和思炫走过去一看,只见在村口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绝尘村”三字。
  “绝尘村?”夏寻语秀眉一蹙,喃喃自语,“高琳跋山涉水地来到这儿干吗呢?”
  思炫抓了抓那凌乱不堪的头发,淡淡地说:“或许钟涛一家现在就在这座绝尘村里吧。”
  两人走进这座名叫绝尘村的村庄,只见高琳在向一位正在大树下乘凉的村民问路:“这位老伯,我想请问一下,绝尘村里有旅馆吗?”
  “有呀,”村民热心地给高琳指路,“你从这里往前走两百米左右,就会看到一家‘绝尘村旅馆’,那是我们村里唯的一一家旅馆了。”
  高琳向村民道谢,随后朝村民所指的方向走去。夏寻语和思炫怕被高琳发现——毕竟他们从L市机场跟到这儿来,不敢跟得太紧。当他俩来到绝尘村旅馆前方的时候,高琳早已走进旅馆了。两人眺目望去,那是一家残旧不堪的旅馆,外墙周围长满了青苔和杂草,屋顶上的招牌在风中摇摇欲坠。
  在旅馆的大门外,有一条大黑狗趴在地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此刻,有几个孩子正围着那条黑狗跳舞唱歌。他们唱的似乎是一首童谣:“有四个坏孩子呀坏孩子,天黑了还往外跑。一个碰到了野兽,头被咬掉了,咬掉了;一个掉到了河里,被水淹死了,淹死了;一个在山里迷路……”
  夏寻语咽了口唾沫,皱眉道:“这是什么歌谣呀?歌词怎么这么变态?”
  思炫打了个哈欠,淡淡地说:“看样子像是本地的歌谣。”
  只见那几个孩子唱着唱着,竟然相继捡起地上的石块,往大黑狗扔去,嘻嘻哈哈,好不高兴。大黑狗脾气倒好,把身子缩成一团,对孩子们的举动爱理不理。夏寻语倒看不过眼了,走过去阻止:“喂,你们不能这样欺负小狗呀。”
  几个孩子被教训,满脸不服,朝夏寻语吐唾沫做鬼脸,随后一哄而散。
  夏寻语摇头道:“从小就唱着这么变态的童谣,难怪他们如此暴力。这首童谣的创作者真是害人不浅呀。”
  随后,夏寻语和思炫走进了绝尘村旅馆,旅馆的接待处坐着一位四十出头的男子,至于高琳却不知所踪,大概早已开了房间,此刻正在房里休息吧。
  两人走到前台处,看清了坐在里面的这位男子的面容,长了一张黑糊糊的鸭蛋脸,两眼细小,鼻尖扁平,可谓其貌不扬。他见夏寻语和思炫走进来,“咦”的一声,问道:“两位,请问有事吗?”
  夏寻语清了清嗓子,说道:“我们想开两个房间。”
  “开房间?还要两个?”男子搔了搔脑袋,自言自语,“今天啥日子呀?怎么这么多客人呀?”
  “怎么了?”夏寻语问道。
  “不瞒你说呀,”男子有些为难地说道,“我这旅馆呀,总共就只有三个房间,有一个是我睡的,剩下两个是租给客人的。刚才有一位小姐已经租了一个房间,所以现在整座旅馆就只剩一个房间了。”   “你是这儿的老板呀?”夏寻语又问。
  男子微微一笑:“是的,我姓刘,多多指教。”
  夏寻语还没答话,思炫忽然冒出一句:“我们就要剩下那个房间吧。”
  “咦?”夏寻语微微一怔,暗想,“跟思炫同住一个房间,可以吗?”
  她舔了舔嘴唇,随即想道:“如果是思炫的话,应该没问题吧。”
  夏寻语跟思炫平时就是住在同一间出租屋里的,孤男寡女,朝夕相处。然而思炫这个人似乎只醉心于研究各种奇怪的事物,对女人好像不太感兴趣,对夏寻语从来没有过越轨行为。这也是夏寻语现在放心跟思炫同住一房的原因。
  “好的,”旅馆老板点了点头,“我带你们到房间去。”
  他说罢站起身来,走到夏寻语和思炫面前。他走起路来竟然一瘸一拐,看来他是一个瘸子。虽然身体有缺陷,但他热情健谈,在带领夏寻语和思炫前往客房的路途中,滔滔不绝:“哈哈,旅馆真的好久没这么热闹了。对了,你们是从外地来的吧?来这儿观光?说实话,绝尘村里没什么好玩的,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呀,这里的村民倒是十分热情好客。”
  夏寻语也是个爽朗热情的女孩,跟旅馆老板并肩而行,两人愉快地交谈起来,思炫却一言不发,弯着腰,低着头,一个人走在后面。
  不一会旅馆老板把两人带到一个房间,房间里摆设简单,但却颇为整洁。两人告别旅馆老板,走进房间,关上房门,刚放好行李,却听到高琳的声音若隐若现地传来:“涛,你猜我现在在哪儿?你猜嘛!你一定猜不到,呵呵。”
  “咦?”夏寻语秀眉微蹙,“我怎么好像听到高琳在说话?”
  “高琳在我们隔壁的房间,”思炫轻轻地敲了敲墙壁,续道,“这里的墙壁,隔音效果极差。”
  夏寻语点了点头,低声说:“她在跟谁说话?有人到她的房间来了?”
  思炫舔了舔手指,淡淡地说:“看样子她像是在通电话,因为她说‘你猜我现在在哪儿’。”
  他话音刚落,高琳的声音又透过墙壁传过来了:“猜不到吗?那我揭晓谜底啦!其实我就在你附近呀……真的呀!我到绝尘村来了……你不信?我没骗你,我现在就在绝尘村的旅馆里……不为什么呀,我想你,想要见你,所以就乘飞机过来了……”
  思炫听到这里,悄声道:“看来她在跟钟涛通电话。”
  夏寻语“嗯”了一声,轻轻地吁了口气,轻声道:“看来高琳很喜欢钟涛呢,她独自一人千里迢迢地来到这儿,就是为了跟钟涛见一面。”
  两人正在讨论,门外却响起一阵敲门声。夏寻语吓了一跳,定了定神,走到门前,开门一看,原来是旅馆老板给他们送热水瓶来了。夏寻语接过热水瓶,向旅馆老板道谢。旅馆老板笑了笑,转过身子,踏着蹒跚的步子离开。夏寻语摇了摇头,低声道:“真难得呀,他是个跛子,行动不便,但却如此乐观热情。”
  接下来,高琳所在的房间再也没有传出什么声响。夏寻语和思炫两人百无聊赖。思炫忽然说道:“要不要下棋?我带来了飞行棋和斗兽棋,随你挑一种,每一盘赌两筒曼妥思。”
  “我才不玩呢!”夏寻语扁着小嘴道,“我最近都输了一百多筒曼妥思给你了,我是不会再上当的了。”
  她说罢,从行李中取出一个巨型魔方,那正是思炫在她生日时送给她的那个十二阶魔方。
  思炫“咦”的一声,奇道:“你怎么把这个给带来了?很重呀!”
  夏寻语呵呵一笑:“那天我闲来无事,随意扭动了一下这个魔方,没想到一不小心把颜色给打乱了,我想要把颜色复原,怎知却越扭越乱。所以嘛,这次出远门,我把它给带上了,打算在旅途中无聊的时候,想办法把它的颜色复原。”
  “我来帮你吧。”
  思炫话声甫毕,忽然门外传来一阵狗吠声。那不是普通的狗吠声,声嘶力竭,地动山摇。夏寻语和思炫觉得不对劲,两人对望一眼,不约而同地离开房间,走到旅馆门外,只见刚才趴在旅馆外休息的那条大黑狗正在对着一个男人狂吠不止。
  思炫朝那男人瞥了一眼,只见他穿着一件蓝色的短袖衬衣,一条黑色的西裤,以及一双白色的绒面皮鞋,如此打扮,跟衣着朴素的绝尘村村民们格格不入。
  “那是钟涛。”思炫淡淡地说。
  “什么?”夏寻语定睛一看,讶然道,“真的是钟涛哦!”
  她定了定神,接着低声分析道:“看来高琳跟他通完电话后,他马上就过来了,想要看看高琳是不是真的到绝尘村来了。”
  钟涛似乎想要走进旅馆,但那条大黑狗阻挡着他的去路。此时的大黑狗似乎疯狂了,每狂吠几声就打一个大喷嚏,偶尔还用双爪使劲地抓自己的眼睛,抓得眼泪直流。
  就当钟涛感到万分为难之际,旅馆的老板总算赶出来了,朝大黑狗喝道:“小黑!你干吗?过来我这儿!”
  然而大黑狗不仅不服从旅馆老板的命令,甚至瞧也不瞧他一眼,紧紧地盯着钟涛,全身颤抖地怒吼。
  旅馆老板无奈,跑过去把大黑狗拉到一边。大黑狗这才罢休,晃了晃脑袋,慢慢地走到旅馆的墙边,缩成一团,但身体仍然在轻轻地抖动。
  旅馆老板紧接着又走到钟涛面前,鞠躬道歉:“这位先生,真不好意思。小黑平时很乖的,今晚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唉!”
  钟涛也不是什么小气的人,淡淡一笑,说道:“小事儿,别放在心上。”
  站在一边的夏寻语在思炫耳边悄声说道:“这条大黑狗的脾气应该不错呀,刚才那群孩子用石块扔它,它也没有生气,现在怎么会对着钟涛狂吠?难道因为钟涛是村外的人?”
  思炫冷冷地道:“我们也是村外人,它也没有吠我们。”
  “那倒是呀!”夏寻语使劲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其实是因为……”
  思炫话没说完,却听高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涛!发生了什么事?”
  夏寻语和思炫回头一看,原来高琳也从旅馆里走出来了。她一边说话一边跑向钟涛,一句话还没说完,便已走到钟涛跟前。
  钟涛乍见高琳,又惊又喜:“高琳!你还真来了呀!为什么呀?”
  高琳忽然抱住了钟涛,在他耳边柔声道:“不为什么,就是因为我想你,真的好想你。我知道你向公司请了五天假。要我五天不见你,我办不到。”   钟涛一脸甜蜜,把高琳轻轻搂在怀里,目光之中充满柔情:“傻瓜,其实我也好想你。”
  “真的吗?”年近三十的高琳此刻如情窦初开的少女一般。
  “真的,没骗你。”三十出头的钟涛也像个热恋之中的小伙子。
  情到浓时,两人就在夏寻语、思炫和旅馆老板三人面前激情拥吻。
  夏寻语掏出手机,偷偷拍了几张照片,轻声说道:“他俩都发展到这种程度了,哪怕我们真的调查到高琳接近钟涛是有什么不轨企图,但也无济于事了。”
  接下来,高琳领着钟涛走进旅馆,回到自己的房间。夏寻语和思炫也回房去了。他们隔着墙壁听到了钟涛和高琳亲热的声音。夏寻语面红耳赤,思炫视若无睹。
  少顷,亲热的声音逐渐停息,取而代之的是钟涛和高琳的窃窃私语,由于声音极低,夏寻语和思炫都没能听到具体内容。夏寻语深深地吸了口气,轻声说道:“其实嘛,我觉得高琳接近钟涛,根本没什么目的,就是单纯喜欢他,想跟他交往。”
  思炫“哦”的一声,问道:“何以见得?”
  “直觉,”夏寻语自信地说,“作为女生的直觉。不是吗?像钟涛这种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大帅哥,就是一标准的高帅富,谁不喜欢呀?高琳主动追求自己的幸福,那也无可厚非。看来我们的调查到此可以结束了。”
  第四章、游泳健将
  此时此刻,在绝尘村旅馆的一个客房内,钟涛把高琳紧紧地搂在怀里。高琳靠在钟涛的胸膛上,柔声问道:“涛,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钟涛听高琳这样一说,左手微微一转,无意中看了看戴在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沉默不语。
  他的动作虽然不大,却已被高琳瞧在眼里。高琳轻轻地叹了口气,幽幽地说:“我懂了。”
  钟涛怔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在高琳额头上轻轻一吻,在她的耳边说道:“别胡思乱想,你知道的,我早已把对她的感情放下了,我现在就只爱你一个。”
  高琳脸露喜色:“真的?”
  钟涛笑了笑:“当然是真的。这些年来,我一直无法放下的,只有我的儿子,而不是我的妻子。”
  高琳点了点头,把钟涛搂得更紧。两人情不自禁地又热吻起来。
  快乐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已是晚上八点多了。钟涛看了看手表,淡淡地说:“好了,我差不多该回去了。”
  “这么早呀?”高琳的声音恋恋不舍。
  “嗯,”钟涛点了点头,“免得他们担心。”
  “那么,”高琳吸了口气,“我送你吧。”
  钟涛想了想:“嗯,走吧。”
  两人走出绝尘村旅馆,朝陈芳的老家走去。经过河边的时候,竟然看到有一个男人在河里游泳。这男人三十出头,身材矮小,但动作矫健,一会游自由泳,一会游蛙泳,一会又游蝶泳,如鱼儿一般在河里来回畅游。
  钟涛和高琳站在大树旁,瞧得入了神。高琳喃喃说道:“这么晚还在游泳,看来是游泳发烧友哟。”
  恰好其时有几个村里的老人在河边的大树下乘凉聊天。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听到高琳的话,接话道:“他呀,每晚都到河里游泳的。”
  另一个满面红光的老者说道:“我听说他以前是什么游泳运动员,参加过很多比赛,获奖无数。”
  高琳忍不住问道:“游泳运动员?叫啥名字呀?”
  之前那白发老人搔了搔脑袋,答道:“好像是姓车的。”
  “姓车的游泳运动员?还获奖无数?”高琳秀眉一蹙,思考了几秒,摇了摇头,“没印象呀。”
  钟涛舔了舔嘴唇,向那几个乘凉的老人问道:“他是绝尘村的居民?”
  “不是的,”一个面黄肌瘦的老者说道,“我记得他是三年前才来到绝尘村的,之后就在村里住了下来,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很少跟村民们打交道。”
  “不过呀,”钟涛尚未答话,那白发老人又道,“他虽然很少外出,但几乎每晚都会到河里游泳,除非天气恶劣。”
  “反正我们都习惯了每晚一边在这儿聊天,一边欣赏他美妙的泳姿了,呵呵。”红脸老者笑道。
  跟老人们的一番谈话后,钟涛和高琳又朝河里看了一会,果然这位姓车的游泳健将技术极佳,双手的划动十分协调,两脚蹬腿的动作也异常有力,便如安装了发动机一般,前进的速度极快,而且他虽然身材不高,但浑身没有一丝赘肉,此外,他的手掌和脚掌都颇大,便如船桨一般,让他在游泳之时有如神助。
  高琳由衷赞道:“好帅哟,简直是中国版的菲尔普斯。”
  钟涛笑了笑:“好了,我们走吧。”
  两人又向前走了一段路,钟涛忽然说道:“好了,前面就到我家了,你送到这儿就行了。”
  高琳低声问道:“你怕你的家人看到我?”
  “不是啦,”钟涛轻轻抚摸着高琳的一头秀发,“我是担心你一个人要走这么远的路回旅馆。乖,回去休息吧。我明天到旅馆找你。”
  “真的吗?”高琳一脸期待。
  “嗯,”钟涛点了点头,“不骗你。到旅馆后给我发短信哦。”
  “你也是,到家后给我发短信。”
  两人又相拥而吻,随后才恋恋不舍地告别。高琳目送着钟涛离去,直到他的背影从自己的视线中消失,才转身朝旅馆走去。
  高琳回到旅馆的时候已差不多九点了。旅馆老板正在前台听着收音机。高琳跟她打了个招呼,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第五章、金发女子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慕容思炫和夏寻语走出房间,来到旅馆的接待处,想要问问旅馆老板附近是否有饭馆,却刚好看到钟涛和高琳离开旅馆。
  “这么晚了,他们要到哪儿去?”夏寻语自言自语。
  “钟涛要回家了吧,高琳送他回去。”思炫一脸木然地答道。
  两人也不再深究,来到前台。夏寻语向旅馆老板问道:“老板,你们这儿提供晚餐吗?”
  旅馆老板摇了摇头:“没有的啦,这儿就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厨师,而且呀,这附近也没有饭馆。不过……”
  旅馆老板舔了舔嘴唇,话锋一转:“我现在刚想到厨房去下碗面,你们要不要?”
  夏寻语连忙点头:“肯定是要的啦,我来帮忙吧。”
  不一会面条做好了。思炫、夏寻语和旅馆老板三人就坐在接待处的破沙发上,一边闲聊,一边吃面条。面条还没吃完,却有一个金发女子匆匆走进旅馆,一脸不悦地道:“真倒霉,到现在才找到旅馆。”   三人向那金发女子细细打量,二十六七岁,留着短碎发,目光敏锐,皮肤黝黑。她的胸前挂着一台镜头盖被摘了下来的单反相机,腰间则挂着一个摄影包。
  这时候她发现了正在沙发上吃面条的思炫等人,看到三人都在盯着自己,一脸嚣张地道:“瞧啥呀?哼!谁是这儿的老板呀?”
  旅馆老板连忙放下手中的碗筷,迎了上去,笑道:“你好,我就是这里的老板,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
  金发女子朝旅馆老板瞥了一眼:“开个房间。”
  “啊?开房间?”旅馆老板一脸为难,“这位小姐,真不好意思,今天这儿客满了,没有空房间了……”
  旅馆老板还没说完,金发女子怒道:“没有?没有就给本小姐找一个!”
  她说罢从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钞票,丢给旅馆老板:“快去!”
  旅馆老板两眼一亮,把钞票收好,赔笑道:“好,我把我的房间让给你,你稍等一下,我去收拾收拾。”
  旅馆老板正要离开,金发女子叫道:“等一下!”
  “什么事?”旅馆老板回过头来。
  “还有吃的吗?”金发女子仍然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态度。
  “有的,我去给你下碗面吧。”
  “面条?”金发女子皱了皱眉,“没有别的吗?算了,随便吧,面条就面条吧!”
  旅馆老板走进厨房后,金发女子走到破沙发前,一边嘟哝着“这么破烂的沙发怎么坐呀”,一边坐了下来,打开摄影包,拿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大口。
  她坐下的时候,有一张照片从她的口袋里掉了出来。
  由于她刚好坐在夏寻语的旁侧,于是夏寻语本能反应般地蹲下身子,捡起那张照片,无意中朝照片看了一眼,照片的内容竟是一台白色的面包车撞向一个四五岁的男孩的瞬间,照片清晰地拍到那个司机的面容——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圆脸男人。
  夏寻语没能来得及思考照片的内容,坐直了身子,把照片递给金发女子:“小姐,你掉东西了。”
  没想到那金发女子竟然大发雷霆,一手抢过夏寻语手中的照片,怒喝:“你他妈有病呀?干吗碰我的东西呀?”
  夏寻语微微一呆,嗔道:“喂!我只是好心帮你把照片捡起来,你干吗骂人呀?”
  金发女子指着夏寻语骂道:“骂你又怎样?谁要你帮我呀?多管闲事!”
  夏寻语委屈不堪,强忍着怒气说道:“你、你真是不可理喻!”
  思炫一言不发,用筷子搅拌着碗里的面条,玩得不亦悦乎,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跟自己毫无关系。倒是旅馆老板在厨房听到两人的吵架声,连忙出来劝架:“两位别吵了。”
  金发女子大声道:“她是你这里的服务员吧?我要投诉她!”
  旅馆老板搔了搔脑袋,有些尴尬地说:“不好意思,她不是服务员,她也是这里的客人。”
  金发女子重重地“哼”了一声,朝夏寻语白了一眼,一脸不屑:“没教养的女人!”
  夏寻语正要发作,思炫忽然右手一扬,抓住了她的手臂。夏寻语朝思炫看了一眼,看着他这张冰冷的脸孔,慢慢地冷静下来。
  与此同时,金发女子向那旅馆老板说道:“不用下面条了,本小姐现在没心情吃了!”
  她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紧接着又掏出一个电子打火机,想要点燃香烟,怎知连按了十多下,那打火机却只能打出几点火星。金发女子气得把打火机狠狠地扔在地上,大骂粗话。
  旅馆老板见状,连忙走到前台的抽屉,找到一个红色的打火机,回到沙发前方,交给金发女子:“用我这个吧。”
  金发女子也不道谢,理所当然地接过打火机。这个虽然是老式的火石钢轮打火机,但却比电子打火机要争气得多,金发女子只打了两下钢轮,便冒出长长的火焰。
  金发女子点燃香烟,狠狠地抽了两口,吁了口气,把打火机还给旅馆老板。旅馆老板笑了笑:“送给你吧。”金发女子也不客气,“哦”的一声,把这个红色的打火机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喂,”紧接着,那金发女子又向旅馆老板说道,“我现在出去一会,你把房间收拾好,我晚点回来。”
  “好的。”旅馆老板点头。
  金发女子却不再多瞧他一下,只是瞪了夏寻语一眼,接着转过身子,匆匆离开旅馆。
  “这是什么人嘛?”金发女子离开后,夏寻语忍不住嘟哝起来。她性格随和,热情友善,很少发脾气,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但这个金发女子实在可恶,夏寻语心里对她留下了极坏的印象。
  思炫和夏寻语吃完面条,便回房间去了。旅馆老板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完毕后,记起房间的钥匙还没交给金发女子,于是回到前台,一边听收音机,一边等候。
  差不多九点的时候,他看到高琳从外面回来。她也没说什么,只是向旅馆老板打了个招呼,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第六章、夏孤月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慕容思炫把床让给了夏寻语,自己则蹲在椅子上,摆弄着夏寻语带来的那个十二阶魔方。夏寻语逐渐睡着了,发出轻微的呼吸声。思炫脑袋微转,面无表情地看着熟睡中的夏寻语,怔怔出神。不一会,思炫也有些困了,大大地打了个哈欠,把魔方轻轻地放在地上,闭目养神。
  深夜时分,半睡半醒的思炫被一阵若有若无的“嚓嚓”声所惊醒,他睁眼一看,原来夏寻语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此刻下了床,走到他的旁侧,捡起了地上那十二阶魔方,“嚓嚓嚓”地扭动着。虽然那魔方转动起来有些困难,但夏寻语扭动的速度却丝毫不慢,让思炫眼花缭乱。思炫也没说话,一脸呆滞地看着夏寻语转动魔方。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夏寻语竟把这巨型魔方的六个面全部恢复成单一颜色,整个过程没有停滞,一气呵成。
  思炫知道,此刻站在自己面前的,已非以侦探自居的夏寻语,而是天才少女夏孤月了。
  夏寻语患有多重人格症,主体人格是开朗热情的夏寻语,而后继人格则是夏寻语的孪生妹妹、性格孤僻冰冷的超高智商少女夏孤月(参看《孤寻》)。
  对于夏寻语来说,哪怕她耗尽一辈子的时间,恐怕也无法复原一个十二阶魔方,所以此刻在其体内“执政”的,必然是夏孤月。
  这时候,只见夏孤月向思炫瞥了一眼,冷冷地道:“你睡床。”
  思炫咬了咬手指,淡淡地问:“你不睡?”   “是,”夏孤月一边把刚复原的魔方以极快的速度打乱,一边冷然回答,“不能浪费清醒的时间。”
  她说罢,不再理会思炫,走到房间的角落,蹲下身子,快速地转动着魔方。
  思炫也不再说些什么,一下跳到床上,躺了下来,两手抱着膝盖,闭上了眼睛。
  他闻到枕头上残留着夏寻语秀发上的余香。
  一个肇事司机的自白(一)
  我真不是故意的!
  那天我开车去找朋友,驶入他所住的小巷后,因为不知道具体位置,于是给他打了一通电话,一边在电话里询问,一边左右张望。
  就在这时候,那男孩毫无先兆地跑出来,突现于我的车前。我来不及刹车,“砰”的一声把那男孩撞倒在地。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我一时之间没能反应过来,右脚还踩在油门上,随着汽车的前轮跳了一下,那男孩应该被卷入了车底,看来是凶多吉少的了。
  我这才回过神来,踩下刹车,深深地吸了口气,思考当前情况。
  我该怎么办呢?如果把男孩送到医院,恐怕手术费就得几十万,而买单的人必然是我。我哪有这么多钱呀?
  我忽然想起一位朋友说过的一句话:“现在这社会呀,撞伤不如撞死,撞死不如溜掉。”
  他说得对,重伤要赔几十万,死掉或许就赔那么几万,而且如果成功溜掉,一分钱也不用花。想到这里,我把心一横,咬着牙挂挡踩油门。随着汽车后轮跳动了一下,我的心也狠狠地颤动了一下。但我没有回头,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作者按:所谓的“撞伤不如撞死”是对法律的曲解,事实并非如此。)
  一个父亲的自白(一)
  骏骏被发现的时候,伤势已经非常严重了。被那个好心的婆婆送到医院时,已没有自主呼吸,甚至接近脑死亡了。
  但我和阿美并没有放弃,恳求医生尽力抢救。
  经过通宵抢救,次日清晨医生如此下诊断:“你们的儿子伤势非常严重,要撑过去比较困难,最乐观的状态是成为植物人。”
  阿美呼天抢地。我也心痛不已。
  医生还说,骏骏被撞倒后,如果及时送到医院,情况会比现在乐观许多。
  也就是说,如果那肇事司机在撞倒骏骏后,马上把他送到医院,结果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但他竟然逃逸了,丢下了被他的汽车所碾过的、身受重伤的骏骏。
  他连续两次害了骏骏!
  绝不可原谅!
  一个倾慕者的自白(一)
  那一年,她来到了我们村里。
  我对她一见钟情。
  虽然她一直都没怎么留意毫不起眼的我,但我每天都能和她一起劳动,已感到快乐无比。
  每次劳动时至少有几十人,我不一定能在她附近。但只要能远远地望着她,我便心满意足了。
  如果那天还能跟她说上几句话,我更会兴奋得彻夜难眠。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
  可是,快乐的日子只维持了两年。两年以后,她便要离我而去了。
  “在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你和我来到小河旁,从没流过的泪水,随着小河淌……”
  当然她没有和我到过小河边,两年来,我们连单独相处的机会也几乎没有过,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特别注意我。虽然如此,但她离开后,却留给我无穷无尽的挂念,以及刻骨铭心的思恋。
  “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我不忘怀,谢谢你给我的温柔,伴我度过那个年代……”
  第七章、破屋的女尸
  清晨时分,夏孤月悠悠醒来,发现自己坐在地上,靠在墙边,讶然道:“咦,我怎么会在地上?我明明是睡在床上的呀!”
  她站起身来,看见慕容思炫已经醒来,坐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怔怔出神,不悦道:“喂,慕容思炫,你说把床让给我,然后又趁我睡着,把我踢下床?”
  看来此时此刻她体内的人格已转换为夏寻语。
  思炫没有解释,只是瞥了她一眼,从床上跳下来,扭动了一下脖子,夸张地伸了个懒腰。
  两人走出房间,先后到房间旁边的公用洗手间梳洗,随后来到旅馆的接待处,看到旅馆老板正在大门前,伸长了脖子向外瞭望。
  “早呀,老板,”夏寻语一边跟他打招呼,一边走到他身后,“你在看啥呀?”
  旅馆老板回头向夏寻语看了一眼,点了点头,随后又转过脑袋,指着远处:“那边的破屋围满了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哦?”夏寻语跟着旅馆老板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远处的一间破旧不堪的小屋前密密麻麻站满了人。
  “那破屋好像是没人住的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旅馆老板喃喃地补充道。
  “思炫,”夏寻语回过头来,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我们过去看看吧。”
  “哦。”思炫打了个哈欠,神情木然。
  两人走出旅馆,来到破屋前方,由于围观的人太多,根本无法接近破屋,但能听到这些围观的村民们在议论纷纷。只见一个四十来岁、满脸雀斑的妇人说道:“到底在看什么呀?我都挤不进去耶。”
  一个五十多岁、白白净净的男子说道:“咦,你不知道?死人了呀!”
  思炫和夏寻语一听“死人”两字,两人的眼睛不约而同地发出异样的光芒。
  只听那妇人叫道:“什么?死人了?现在那死人就在这破屋里?”
  “是的呀!”白脸男子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派出所的人都来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长脸小伙子说道:“何止死人呀?我刚才看到了,那还是一具无头尸体呢。”
  妇人和白脸男子齐声道:“无头尸体?”
  思炫和夏寻语听到这里,对望了一眼。
  白脸男子紧接着冷笑道:“你就胡扯呗!”
  “我没有胡扯!”小伙子激动起来,“我真的亲眼看到了,那尸体的脑袋被割掉了,非常可怕。”他说到这里咽了口唾沫,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他没说谎。”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说道,“今天清晨老王出来晨练,经过这破屋的时候,发现里面躺着一具无头女尸,于是立即把附近的村民叫来,后来不知道哪个村民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大概在半个小时前,派出所那边的人也过来了。”
  妇人倒抽了一口凉气:“真可怕呀。”
  夏寻语吸了口气,在思炫耳边悄声问道:“进去看看?”   思炫“嗯”了一声,冷冷地说:“抓住我的手。”
  两人紧拉着手,由思炫开路,好不容易挤开人群,来到破屋门前。两人正要进去,刚好看到一个男子从破屋里走出来。
  这男子五十来岁,留着平头,头发里夹杂了不少白发,他圆头圆脑,眼睛细小,但黑眼圈却非常明显,鼻子和嘴巴奇大,样子十分滑稽可爱。
  他看到思炫和夏寻语准备闯进破屋,怔了一下,喝道:“喂!你们想干吗?闲杂人等不得进来!”
  夏寻语不理会他,伸长脖子朝破屋里面望去,果然看到地上躺着一具无头尸体,尸体手脚修长,胸部丰满,看样子是女性。
  “啊?”夏寻语忽然惊叫一声,“这女尸穿的衣服……跟昨晚那金发女子一模一样呀!”
  思炫点了点头:“是的,完全一样,而且从她的双手看来,她肤色偏黑,也跟那金发女子吻合。”
  从破屋出来的那个长相滑稽的中年男人“咦”的一声:“你们认识死者?”
  “昨晚在绝尘村旅馆见过。”夏寻语答道。
  中年男人想了想,说道:“你们进来一下。”
  两人随中年男人走进破屋,只见破屋里还有另外两名年轻男子,正在四处查看。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中年男人向夏寻语和思炫说道,“我是绝尘村派出所的所长,我叫吴笛。”
  “无敌?”夏寻语眨了眨眼睛,“天下无敌?”
  “是笛子的‘笛’。”吴笛舔了舔嘴唇,紧接着便开门见山地说道,“说说你们见到死者的经过呗。”
  夏寻语稍微思索了十多秒,整理了一下思路,便把昨晚金发女子来到旅馆、自己跟金发女子发生小冲突、最后金发女子又匆匆离开旅馆等事,一五一十地告知吴笛。吴笛听完后,紧紧地盯着夏寻语,一脸严肃地问:“不会是因为她骂了你,所以你就杀了她吧?”
  夏寻语瞧吴笛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心中暗道:“就凭这个人真的能破案?”
  “吴所长,”她紧接着吸了口气,有些无奈地说,“如果人真的是我杀的,我就不会告诉你我昨晚跟她发生矛盾的事了。”
  “即使你不说,稍后我问小刘,他也会告诉我,到时我会对你隐瞒了曾跟死者吵架的事而更加怀疑你,所以你索性早早说出来,减轻自己的嫌疑。”吴笛神情认真,“再说,死者头部被割掉,你为什么能一眼就看出她就是昨晚你在旅馆里碰到的那金发女子?因为你就是杀死她的凶手!”
  第八章、派出所所长
  这派出所所长的异想天开,可真让夏寻语又好气又好笑,只听她没好气地说:“刚才不是说过了吗?我认得她的衣服。”
  “那你昨晚有不在场证明吗?”吴笛追问。
  “我……”
  夏寻语尚未回答,思炫抢先说道:“昨晚一整晚我们都呆在一起。”
  “哦?”吴笛朝一直默然不语的思炫看了一眼,“你是谁呀?”
  夏寻语不想节外生枝,只想尽快结束这无聊的怀疑,索性说:“他是我男朋友,昨晚我们在同一个房间里。”
  “男朋友?”吴笛皱了皱眉,不依不饶,“那么他很有可能是你的共犯,协助你杀死了死者,现在又为你伪造不在场证明。”
  夏寻语哭笑不得:“如果真的是我们杀了她,我们现在干吗还到这儿来呀?”
  “你们怕在凶案现场遗留下重要线索,放心不下,所以回来看看。”
  夏寻语快要被气坏了,正要反驳,忽听思炫朝吴笛冷冷地问道:“死者摄影包里的记者证呢?”
  “什么?”吴笛微微一呆,大声道,“你怎么知道我们在死者身上找到了一本记者证?人真的是你们杀的?”
  思炫也不急着澄清,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满了水果软糖的透明塑料袋,抓起几颗,扔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道:“昨晚她来到旅馆后,我观察过她,她目光敏锐,善于发现身边的细微事物,这是一名记者的主要特征,她留着短发,是方便经常外出采访,她皮肤黝黑,是常年外出采访被阳光晒黑,最重要的线索是她胸前挂着一台单反相机,所以,我推测她是一名摄影记者。”
  吴笛摇了摇头:“摄影爱好者也会随身带着相机吧?”
  思炫又从塑料袋里抓起几颗水果软糖,放到嘴里,使劲地咀嚼了几下,才不慌不忙地说道:“摄影爱好者一般不会随时把相机挂在胸前,只有在拍摄的时候才会把相机取出;而摄影发烧友虽然有可能会把相机挂在胸前,随时拍下周围的景物,但只有在拍摄的时候才会把镜头盖摘下来;然而这个金发女子,不仅把相机挂在胸前,还把镜头盖摘了下来,那是因为作为记者的她,经常会遇到突发事件,需要随时抓拍某个瞬间。”
  没等吴笛答话,思炫接着说道:“还有,昨晚她打开摄影包取水的时候,我看到她的包里放着笔记本电脑、MP3、手电筒、圆珠笔、压缩饼干等装备,这些都是记者的必要装备,最重要的线索是,她的摄影包里还放着一沓抬头纸,抬头写着‘G晚报报业集团’,如此一来,她的报社记者身份不就不言而喻了吗?”
  吴笛以及正在屋里搜查的两名男子都听得目瞪口呆。
  思炫清了清嗓子,又道:“此外我还看到那沓抬头纸下面压着一本红色的证件,只是当时那本证件封面向下,所以我不确定那是什么证件,但根据其他线索,这本证件为新闻记者证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九十以上。”
  吴笛回过神来,咽了口唾沫,朝思炫看了一眼,深深地吸了口气,走到死者跟前,蹲下身子,从她的摄影包里取出一本证件,正是新闻记者证。接着他回到思炫面前,把记者证递给思炫。思炫接过,打开,看到里面的照片果然是昨晚在旅馆跟夏寻语发生口角的那金发女子,原来她叫董丽丽,是《G晚报》的摄影记者。
  “昨晚你们碰到的金发女子就是她吧?”吴笛问道。
  思炫还没答话,站在他旁侧的夏寻语抢着说:“对!就是她!”
  “这么说,你们两个,还有旅馆的小刘,有可能是最后跟死者接触的人。唔,看来有必要到旅馆走一遭,找小刘了解一下情况。”吴笛喃喃自语。
  夏寻语明了他所说的“小刘”应该就是旅馆老板。
  她一边想一边望向董丽丽的尸体,忽然灵光一闪,向正准备离开破屋的吴笛说道:“等一下!吴所长,有疑点呀!”
  “啥?”吴笛眉头一皱。
  夏寻语清了清嗓子,有条不紊地分析道:“那就是,凶手为什么要割掉董丽丽的头部?在推理小说中,割下死者的头颅,一般是为了隐藏死者的身份。这么说,难道我们眼前这具尸体根本不是董丽丽?她只是被换上了董丽丽的衣服,被伪装成董丽丽?也就是说,杀人凶手很有可能就是董丽丽本人!”   吴笛听得张大了嘴巴。夏寻语接着说:“不过这凶手也太笨了,以现在的鉴证技术,这种无头尸诡计根本行不通的呀!吴所长,你快派人到董丽丽的家,采集她的DNA,然后跟这具无头女尸的DNA比对一下,看看是否吻合。”
  吴笛苦笑:“比对DNA?我们区区一个农村派出所,哪有这样的资源呀?如果真的要比对,那就要把死者的毛发送到K市公安局。不过我想他们大概不会重视我们这样一座偏僻的小村庄里发生的杀人案,等他们的化验结果出来,恐怕都在半年后了。”
  他顿了顿,接着又说:“还有,你叫我去董丽丽家采集DNA?她是《G晚报》的记者,应该住在G市吧?我们要怎么去?派出所就配了一台老爷车,难道我们要开那台老爷车从这里前往G市?恐怕开到一半那车就报废了。”
  “这样呀……”夏寻语搔了搔脑袋。
  “不用这么麻烦,”蹲在董丽丽尸体前仔细观察着的思炫突然说道,“这具尸体,就是董丽丽。”
  吴笛和夏寻语异口同声地问:“为什么?”
  思炫淡淡地说:“昨晚在旅馆,那金发女子取水的时候,我看到她的右手手背上有一朵玫瑰文身,此外,我还发现她的脖子左侧有一颗黑痣。眼前这具尸体,右手手背有玫瑰文身,脖子左侧也有黑痣,所以她是董丽丽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九十八以上。”
  “你、你观察得还真仔细呀。”
  吴笛说罢,似乎忽然想到一些什么,脸孔一板,又说:“你昨晚还不知道董丽丽将会被杀这件事吧?既然如此,为什么会这样留意她?你很可疑!”
  思炫头也不回,冷然道:“你的头发约有三分之一是白发,你的右眼下方有一颗不显眼的黑痣,你的下巴有一块很小的疤痕,你右手的尾指曾经受过伤,现在活动起来也不太方便。”
  思炫说到这里,这才回过头来,看着瞠目结舌的吴笛,续道:“随时观察每一个陌生人,是我的兴趣之一。”
  “既然这是董丽丽本人,”夏寻语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那凶手为什么要把她的脑袋割掉呢?”
  思炫打了个哈欠,一字一顿地道:“模仿童谣。”
  “童谣?”夏寻语秀眉一蹙,恍然大悟,“啊!那几个孩子唱的童谣!”
  “什么童谣呀?”吴笛迷惑了。
  夏寻语解释:“我们昨天听到村里几个孩子在唱一首童谣,其中一句歌词好像是什么‘被野兽咬掉了脑袋’……”
  “‘被野兽咬掉了脑袋’?”吴笛想了想,叫道,“噢!我知道了!是那首在村里流传的童谣!”
  思炫忽然唱道:“有四个坏孩子呀坏孩子,天黑了还往外跑。一个碰到了野兽,头被咬掉了,咬掉了。一个掉到了河里,被水淹死了,淹死了……”
  他是酒吧的兼职歌手,歌声极为动听,相比歌坛里那些实力派歌手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他记忆力又极好,把昨晚只听了一遍的那几句童谣歌词全记下来了,此刻他歌喉一展,众人为之动容。吴笛甚至说:“我听了这首童谣几十年,现在才知道原来它可以被唱得这么好听。”
  思炫唱毕,神情恢复冰冷,淡淡地说:“凶手割掉董丽丽的头颅,很有可能是为了模仿这首童谣中‘头被咬掉了’这一句,这是童谣杀人。”
  吴笛还没反应过来,夏寻语深深地吸了口气,说道:“是童谣杀人的话,情况就非常复杂了。吴所长,你让我和思炫加入调查吧。我们在L市协助警方侦破过许多奇案呢。”
  她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吴笛。名片左上角印着“夏寻语侦探事务所”,中央则印着“夏寻语董事长”六字。
  吴笛接过名片,还没说话,夏寻语紧接着又说:“对了,吴所长,尸检报告有了吗?董丽丽的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
  吴笛再次苦笑,有点无奈地说:“尸检?到哪找法医去呀?我实话跟你们说,我们派出所里,连同我在内就只有四个人,今天发生了谋杀案,我们一下子就来了三个,只剩一个在所里看着。”原来此刻在破屋里那两名年轻男子是吴笛的下属。
  就在这时候,只听思炫冷不防说道:“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十点到十二点。”
  吴笛吃了一惊:“你、你怎么知道?难道真的是……”
  思炫打断了他的话,续道:“死者的尸斑已经出现,处于坠积期,范围开始扩大,颜色加深,但尚未发展到最高程度,根据现在的季节和气温,这应该是死后八到十小时的尸体现象。此外,尸体上的蝇卵刚孵化成蛆,这跟我推断的死亡时间相互吻合。所以,死者被杀于八到十小时之前,即死亡时间是昨晚十点到十二点之间。”
  夏寻语看到吴笛一副吃惊的样子,呵呵笑道:“他只是我的助手哦,我这个大侦探还没出手呢。”
  吴笛吞了口口水,心中的惊讶实在无法形容,暗道:“看来这两个人当真非同小可。”
  夏寻语紧接着问:“对了,那首童谣后面几句是怎样的?我们昨晚只听到那些孩子唱了前几句。”
  吴笛回过神来,清了清嗓子:“我给你们唱一遍完整版的吧……”
  他还没说完,他的其中一个下属有些慌张地说道:“吴所长,我到外面去向村民问话。”
  另一个下属也连忙说:“我也一起去。”
  两人匆匆走出破屋。吴笛也没理会他们,轻轻地咳嗽了两声,高声唱了起来:“有四个坏孩子呀坏孩子……”
  他只唱了两句,夏寻语和思炫便已明白他的两名下属为什么要匆匆“逃离”破屋了,因为吴笛的歌声简直是超级噪音污染。夏寻语听得冷汗直冒,全身颤抖,哪怕是冰冷如水的思炫,也听得斜眉紧皱。偏偏吴笛自己还唱得陶醉不已,脸带微笑,一边唱一边帮自己打着拍子,甚至左右摇晃着身体,就像在举办个人演唱会一般。好不容易等他唱完了,夏寻语和思炫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虽然双耳饱受折磨,但两人总算知道了这首在绝尘村流传的恐怖童谣的全部内容:
  有四个坏孩子呀坏孩子,
  天黑了还往外跑。
  一个碰到了野兽,
  头被咬掉了,咬掉了;
  一个掉到了河里,
  被水淹死了,淹死了;
  一个在山里迷路,
  被活活饿死了,饿死了;
  最后一个逃回村里,
  但还是累死了,累死了。
  坏孩子呀坏孩子,   都死光了,死光了。
  天黑了乖乖在家里,
  做个好孩子呀好孩子。
  “怎么样?能听清吗?瞧你们那眉头紧皱的样子,好像没听清吧?要不我再唱一遍吧!”吴笛清了清喉咙,又唱道,“有四个坏孩子呀坏孩子……”
  夏寻语连忙阻止:“我们都听清了。”
  思炫则轻轻地咬着自己的手指,喃喃自语:“割头、淹死、饿死、累死……”
  夏寻语悄声问道:“思炫,现在怎么办?”
  思炫朝夏寻语看了一眼,打了个哈欠,接着对吴笛说道:“我们兵分两路,我和你一队,夏寻语跟你的其中一名下属一队,分工合作,向村里的居民逐户调查,你的另一名下属则留守凶案现场。调查完毕后,我们在绝尘村的旅馆会合。”
  “好,”吴笛爽快地说,“就听你的。”
  第九章、分组调查
  “过了几天,应郴来到杜宣家中,问他怎么会闹病了。杜宣把那天喝酒时觉得酒杯中有蛇、回家后便觉得腹部疼痛的事告诉了应郴。应郴安慰了他几句,就回家了。回家以后,应郴坐在厅堂里反复回忆和思考,想要弄明白杜宣的酒杯里为什么会有蛇。忽然,挂在墙上的那张弓引起了他的注意……”
  时近中午,在陈芳的老家里,钟涛正在对着手机上的电子书,给钟小峰讲《杯弓蛇影》的故事,钟小峰听得津津有味。
  陈芳正在灶台前忙于做午饭,偶尔回头看看这父子两人,一脸幸福。
  就在这时,大门传来一阵急促的拍门声。
  “咦,怎么会有人到这儿来找我们?”
  陈芳怀着疑惑的心情走到大门前,开门一看,只见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五十来岁、长相滑稽的圆头男子和一个二十二三岁、不修边幅的男青年。
  陈芳觉得圆头男子有些眼熟,皱了皱眉,问道:“你们是……”
  圆头男子看到陈芳,一脸惊讶,随后身体竟微微地颤动起来;至于那男青年,一脸木然,怔怔出神,似乎根本没有看到陈芳一样。
  陈芳觉得这两个人委实古怪,不悦道:“你们到底是谁呀?”
  圆头男子回过神来,清了清嗓子,说道:“我是绝尘村派出所的所长吴笛。”
  这圆头男子正是吴笛,至于跟他同来的男青年,却不是慕容思炫是谁?两人逐户调查,忙了一整个上午,却没有丝毫收获。此刻两人才来到陈芳家中。
  陈芳点了点头:“有什么事吗?”
  “我们正在调查一宗案件。”吴笛好像有些紧张,舔了舔嘴唇,说道,“唔,请问昨晚十点到十二点,你们在哪里?在干什么?”
  昨晚十点到十二点,正是董丽丽被杀的时间。吴笛是在询问村民们的不在场证明。
  钟涛这时也走到大门前,问道:“怎么啦?”
  思炫马上认出了钟涛的声音,朝他瞥了一眼,只见他跟昨天在旅馆门外所见的时候一样,穿着短袖衬衣、黑色西裤和一双白色的皮鞋。在家里也如此穿戴,实在有些奇怪。
  “他们是派出所的人,在调查案件,问我们昨晚十点到十二点在干什么。”陈芳对钟涛说道。
  钟涛点了点头,想了一下,对吴笛说道:“昨晚从八点多开始,我们一家三口就在家里下飞行棋,玩到深夜一点多才睡觉。”
  “也就是说,在十点到十二点那段时间,你们三个都没有离开过这里?”吴笛确认情况。
  “是的!”钟涛肯定地说。
  吴笛点了点头,又问:“对了,你们并不是绝尘村的居民吧?”
  “我以前是,”陈芳说道,“不过很久没回来了。”
  “好的,基本情况我都了解了。”吴笛舔了舔上唇,“因为我们正在调查案件,所以这两天请你们不要离开绝尘村。可以离开的时候,我会来通知你们。”
  “是什么案件呀?”钟涛有些好奇地问。
  吴笛吸了口气:“是谋杀案。”
  钟涛和陈芳一听,都吃了一惊。钟涛还要再问,吴笛却不再多说什么了。
  告别钟涛和陈芳后,吴笛走到一棵大树下,右手的手掌按在树干上,低着头,弯着腰,呼呼地喘着气。思炫觉得他有些不对劲,走过去问道:“什么事?”
  吴笛定了定神,摇了摇头:“没事,可能是因为没吃早饭,肚子饿了。”他说到这里翻看了一下手中的资料,续道:“还差一家就调查完了,调查完我们就到旅馆吃饭吧。”
  思炫问道:“最后一家是谁?”
  吴笛对着资料读道:“车永旭,男,三十二岁,三年前搬到绝尘村,独居。”他说罢顿了顿,向思炫看了一眼,接着又说:“这车永旭呀,我听说他以前是游泳运动员,参加过不少游泳比赛,也曾经获得过很多奖杯。”
  思炫点了点头:“走吧。”
  两人来到车永旭的家前方,远远看到车永旭坐在门外乘凉。两人走到他面前,吴笛跟他打招呼:“小车,好久不见了,近来好吗?”
  车永旭抬起头看了看吴笛,又瞧了瞧思炫,最后对吴笛说道:“什么事?”
  “是这样的,”吴笛解释道,“我们正在调查一宗案件。我想问一问你,昨晚十点到十二点那段时间,你在哪里?在干什么?”
  “八点多就睡了。”车永旭答道。他说起话来惜墨如金,而且语气极冷,看样子是一个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人。
  吴笛点了点头,又问:“那么在深夜的时候,你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声响吗?”
  “没有。”车永旭或许也觉得自己回答得太简单了,想了想,又补充道,“我睡得很沉,一旦睡着,什么都不知道。”
  “那好吧,这两天请你暂时不要离开绝尘村,有什么事我们会再来找你,再见。”吴笛最后说道。
  告别车永旭,吴笛对思炫说:“好了,我们负责调查的村民,全部都调查完毕了。”
  “那么,”思炫舔了舔左手的大拇指,淡淡地说,“我们回旅馆去跟夏寻语他们会合吧。”
  第十章、旅馆碰头
  慕容思炫和吴笛回到绝尘村旅馆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刚要进去,远远看到夏寻语及跟她同组调查的吴笛的下属也回来了。四人在旅馆大门前碰头。吴笛亟不可待地问:“怎么样?调查有进展吗?”
  夏寻语和下属一齐摇了摇头。夏寻语紧接着补充道:“一个可疑的人也没有。”
  四人走进旅馆,旅馆老板正在前台听收音机,看到四人走进来,微微一怔,说道:“咦,吴所长,什么风把你吹来啦?”   吴笛向思炫和夏寻语看了一眼,舔了舔嘴唇,对旅馆老板说道:“小白,我听他俩说,董丽丽昨晚来过这里,你给我说说当时的情况吧。”
  旅馆老板尚未回答,夏寻语奇道:“小白?啥呀?”
  旅馆老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是我的名字,我叫刘小白。”
  夏寻语“哦”了一声,抿嘴一笑:“你是小白,如果再来一个小白,你们就成小白兔了,哈哈。”
  旅馆老板刘小白也笑了笑,接着吸了口气,向吴笛问道:“吴所长,谁是董丽丽呀?我不认识。”
  思炫冷冷地说:“就是昨晚你把房间让给她的那个金发女子。”
  刘小白恍然大悟:“是她呀!”
  夏寻语紧接着补充:“她死了,今早大家围着破屋,就是因为她的尸体在破屋里被人发现。”
  刘小白大吃一惊:“什、什么?死了?这么恐怖?”稍微定了定神,续道:“难怪昨晚她没有回来睡呀。”
  吴笛有些不耐烦地说:“别废话了,快说说当时的情况吧!”
  刘小白点了点头,认真思索了好一会,才慢慢地说道:“昨晚大概八点多的时候,我跟这两位客人(指了指思炫和夏寻语)在这里吃面条,突然那个金发女子——就是董丽丽——走进来,说要开房间。吴所长,你知道我这儿只有三个房间,昨天租出去两个,所以我只好把自己的房间让给董丽丽。后来董丽丽跟这位女生(看了看夏寻语)吵了几句,就离开了旅馆。”
  他的口供和夏寻语今早对吴笛的叙述基本吻合。吴笛点了点头,又问:“接下来呢?”
  “接下来?”刘小白搔了搔脑袋,想了想,又说,“我们三个吃完面条,就各自回房了。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房间收拾好后,突然想起我还没把房间的钥匙交给董丽丽。于是我就回到前台,一边听收音机,一边等候董丽丽回来。”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接着又说:“大概九点左右,另一个房间的那位女客人回来了——她现在还在房间里休息,跟我打了个招呼便回房了。接下来,我一直坐在前台听收音机,直到深夜一点多,董丽丽还没回来,我觉得困了,于是就趴在前台睡去了。当时我想,董丽丽回到旅馆后,可以把我叫醒来取钥匙,所以我睡着了也没关系。没想到,她却再也没有回来了。”刘小白说完,轻轻地叹了口气。
  吴笛舔了舔嘴唇,问道:“也就是说,昨晚十点到十二点,你都在前台?”
  “是的。”刘小白肯定地说。
  吴笛嘴唇微张,正想问下一个问题,却看到一名女子从一个客房里走出来。那女子正是夏寻语和思炫因为跟踪她而来到绝尘村的高琳。
  吴笛一看到高琳出来,问道:“喂,过来一下。你就是小白所说的女客人吧?”
  高琳一脸疑惑:“你是……”
  吴笛清了清嗓子:“我是绝尘村派出所的所长,吴笛。我们正在调查一宗案件。请问你昨天晚上十点到十二点,在哪里?”
  高琳想了想:“在房间里睡觉。”
  “有人可以证明吗?”吴笛又问。
  “没有呀,”高琳摇了摇头,“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可以证明,”吴笛尚未回答,刘小白抢着说,“昨晚九点多的时候,我亲眼看着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接下来,直到我睡前——即深夜一点多,我也没看到她从房间里走出来。”
  “你半步也没有离开过吗?”吴笛一脸怀疑地问。
  “没有!”刘小白肯定地说,“我清楚记得昨晚九点到深夜一点,我都没有离开过前台。”
  “她会不会是从窗户离开旅馆?”吴笛还不死心。
  刘小白摇头:“也不会,我这旅馆里的窗户都安装了防盗铁栏,根本出不去,要进出旅馆,只能通过大门,但如果有人经过大门,那么呆在前台的我是一定会看到的。”
  “好吧,”吴笛终于放弃了,“那我们先回派出所。你们几位请暂时就住在旅馆里,在收到我的通知前,不要离开绝尘村,明白吗?”
  吴笛和他的下属离开了。高琳望着吴笛逐渐远去的背影,抿嘴窃笑。夏寻语奇道:“你笑什么?”
  高琳笑道:“你不觉得刚才那位吴所长很像一位卡通人物吗?”
  “哦?”夏寻语点了点头,“你这么一说,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唔,到底是像谁呢?”
  “是《功夫熊猫》里的男主角阿宝啦。”高琳说。
  “对对对!他圆头圆脑,眼睛小,眼圈大,真的很像熊猫。哈哈!”夏寻语大笑,“好滑稽哟。”
  夏寻语跟高琳聊着聊着,两人就熟识起来了。只听夏寻语自我介绍道:“对了,我叫夏寻语。”
  高琳点了点头:“你好哦,我叫高琳。”
  夏寻语心道:“早知道了。”
  高琳接着又问:“你们是学生吧?”
  夏寻语为了方便调查,决定要跟高琳混熟一些,于是暂时不打算公开真正的身份,说道:“嗯,是大学生,他是我的男朋友慕容思炫,我们一起来旅游。”
  思炫跟夏寻语并非情侣,夏寻语这么说,是为了掩饰自己和思炫跟踪高琳来到绝尘村的事,为自己和思炫制造一个出现在绝尘村的理由。
  高琳没有怀疑,淡淡一笑:“好幸福哟。其实我嘛,到绝尘来,也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幸福的。”
  夏寻语知道高琳所指何事,但没有点破,只是说:“祝你成功。”
  第十一章、讨论案情
  当天下午,夏寻语、慕容思炫、高琳和刘小白四人,就在旅馆门外烧烤。刘小白所养的那条大黑狗被烤肉的香气吸引,摇头摆尾地走过来讨吃。高琳想起它昨晚狂吠钟涛的事,对它没有好感,把它赶走。夏寻语看到大黑狗躲在一旁,垂头丧气,于心不忍,走过去丢给它几块熟肉。大黑狗欣喜若狂,风卷残云地吃起来。
  吃饱喝足后,众人无所事事,又不能离开绝尘村,只好各自回房休息。
  夏寻语和思炫在房间里,一边下飞行棋,一边讨论案情。
  只听夏寻语喃喃地道:“杀死董丽丽的凶手到底是谁呢?是绝尘村的村民?还有,凶手的动机是什么?”
  思炫咬了咬手指:“董丽丽到绝尘村来,似乎是要找某个人,这个人的嫌疑很大。”
  “要怎么才能知道这个人是谁呢?”夏寻语问道。
  “今天早上在破屋的时候,我检查过董丽丽的尸体,发现刘小白昨晚给她的那个红色的打火机不在她身上。我推测,那个打火机很有可能在董丽丽被杀时,掉落在凶案现场。”   “凶案现场?”夏寻语秀眉一蹙,“凶案现场不是这里附近的那间破屋吗?”
  “不是,”思炫吸了口气,“破屋的地上有拖动重物的痕迹,董丽丽是在某个地方被杀后,再被移尸到破屋的。”
  “凶手为什么要移动尸体?”夏寻语不解。
  “很简单,因为第一凶案现场很有可能就在凶手的家里。董丽丽到凶手家里跟凶手见面,凶手本来没有打算杀死董丽丽,但因为两人发生冲突,凶手一时冲动,失手杀死了董丽丽。凶手杀人后,当然不能把尸体放置在家里不管,所以移尸到没人居住的破屋。”思炫一边推理,一边下飞行棋,“好了,现在我有三颗棋子走到终点了,而你一颗也没有,而且还有两颗还没起飞,要不要投降?”
  夏寻语被案情吸引,没有心思再顾及棋局:“这么说,那个红色的打火机,很有可能遗留在凶手的家中?只要我们能找到那个打火机,就能锁定凶手了?”
  “是的,不过要搜查每一户居民的家,难度很大。”思炫打了个哈欠,“今天上午我跟吴笛调查村民的时候,我有特别留意每一户居民家里的大厅,但没有发现那个红色的打火机。那打火机可能掉落在我们所调查的某一户村民的房间里,或者在你们那组所调查的其中一个村民的家里。”
  暂时无法锁定嫌疑对象,夏寻语又研究起其他问题:“说起来,凶手为什么要割掉董丽丽的脑袋呢?难道真的是模仿那首恐怖童谣?”
  思炫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瑞士糖,剥掉包装纸,扔到嘴里,咀嚼着说道:“可能性很大。”
  “这么说,还会有第二个人被杀?”夏寻语推测,“根据童谣的内容,第二个人会被淹死?”
  两人正讨论得如火如荼,却听到一阵敲门声响起。夏寻语走到门前开门一看,站在门外的人是高琳。
  “不好意思,打扰你们小两口了。”高琳说道。
  “没事。”夏寻语笑了笑,“你找我们有事?”
  “我来看看你们在干吗。”高琳叹了口气,“我一个人呆在房间,闷得慌。”
  “我们在玩飞行棋,要不一起玩吧?”夏寻语邀请道。
  “那太好了。”高琳欣然接受邀请。
  夏寻语心里有些内疚:“如果让她知道我和思炫之所以到绝尘村来,是受人委托调查她,她一定会跟我们翻脸。”
  三人在房间里下飞行棋,玩得忘乎所以,感到肚子饿想起要吃晚饭时,已是傍晚时分。三人正准备离房,却忽然听到房外传来一阵狗吠声。三人对望一眼,走出房间,来到旅馆大门前,竟见那条大黑狗正对着旅馆的老板刘小白狂吠不止。
  此时此刻,大黑狗就跟昨晚狂吠钟涛时一样,声音奇大,全身颤抖,偶尔还用双爪去抓自己的眼睛,流着眼泪,打着喷嚏,似已疯狂。刘小白连滚带爬地逃进了旅馆,大黑狗这才罢休。
  夏寻语皱眉:“这条大黑狗真奇怪呀,昨晚那些小孩子用石块扔它,它一点也不生气,可是看到钟……”她差点在高琳面前说出“钟涛”两字,幸好临时醒悟,趁高琳还没听清,及时改口,对她说道:“昨晚它看到你朋友来,却疯了一般狂吠。而现在呢,它竟然连主人也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思炫沉吟不语,若有所思。
  接下来,思炫、夏寻语、高琳和刘小白四人就在旅馆里合力烧菜做饭,解决晚餐问题。思炫炒了几个小炒,众人尝过以后,赞不绝口。
  刘小白由衷说道:“慕容先生,你的厨艺可是大厨级的呀。”
  高琳也说:“寻语,你有一个这么会做菜的男朋友,真幸福呀。”
  夏寻语微笑不语。而思炫则怔怔出神,对于众人的称赞丝毫没有反应。
  吃过晚饭,众人又闲聊了一会,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带着血腥味儿的夜幕再次拉开。
  一个肇事司机的自白(二)
  接下来那几个晚上,我都睡不好,几乎每晚都梦到那男孩,梦里的他,满脸鲜血,紧紧地盯着我,一言不发,恐怖之极。
  过了几天,我实在忍不住,偷偷回到撞倒男孩的小巷看看。男孩自然早已不在了。此时此刻,他还活着吗?可是当时他伤得那么重,哪怕还活着,恐怕也得在医院接受长时间的治疗。
  我很后悔,如果那天我没有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就不会撞着他了,又如果我把他撞倒后立即送他到医院,他的命运也会跟现在截然不同。
  我每天都被良心拷问。我想到公安局自首,却又没有这样的勇气。
  我想我一辈子都要在恐惧和内疚之中度过了。
  然而,更恐怖的梦魇随之而来。
  我实在没有想到,三年前我开车撞倒那男孩的瞬间,竟然被一个记者拍摄下来了。
  照片中清楚地拍到我的脸。我看到那照片时,呆若木鸡。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三年前那个丑陋的我,竟然还有机会重现于我的眼前。
  一个父亲的自白(二)
  骏骏出事的第七天,主诊医生告诉我们,骏骏全脑功能衰竭,多个脏器状况相继恶化,离植物人的“最好治疗结果”越来越远了。
  阿美哭成泪人。她跟我说:“如果能找到那个肇事司机,我会亲手杀死他!”
  在骏骏出事的第十天,他终于因为全脑功能及多个脏器衰竭而离开了我们。
  当医生跟我们宣布抢救失败的结果时,我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似乎死掉了。
  我的儿呀!
  一个倾慕者的自白(二)
  在她离开一年后,我对她仍然魂牵梦萦。终于,我抵挡不住强烈的思念,千里迢迢来到她所居住的城市。我想跟她表明我的心意。
  可是一切都迟了。当我找到她的时候,才知道她在几个月前已经结婚了。
  据说,她在父母的安排下,嫁给了当地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
  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那男人竟比她大将近二十年!
  她真的爱他吗?
  是被父母所逼的?
  如果我早些向她表明心意,她会接受我吗?她会跟我结婚,成为我的妻子吗?
  然而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了。
  虽然她已为人妻,但我对她的爱却丝毫不减。我在她家附近租了一个房子,就这样住了下来。
  每天都能远远地望她一眼,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我要默默地守护着她。如果她的丈夫敢欺负她,我一定会跟他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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