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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期末或至少在年末对短期投资等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赋予了企业将根据自身资产状况来确定资产减值提取比例的权利,这与原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加剧了会计制度与国家税收法规的不一致性.由此引起的会计与税务差异也将大大增加.本文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对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所引起的差异及其性质作了全面的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处理这些差异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