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法上的国际强制规则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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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法上的国际强制规则是出于维护一国重大公益的目的,以至于在满足其适用范围的所有情形都要适用,而不必经由冲突规范的援引。它是效力性的强制规范,其适用范围存在明显的自我限定。在判断某一规范是否是国际强制规则时,必须考虑其宗旨和形式。对来自第三国的强制规则,还要作地理限制和适用效果的考察。 The international coercive rules in the conflict of laws are for the purpose of safeguarding a country’s major public interests so that all situations that satisfy their scope of application need to be applied without reference to conflict norms. It is a mandatory norms of effectiveness, its scope of application there is a clear self-definition. In determining whether a norm is an international coercive rule, its purpose and form must be considered. On the mandatory rules from a third country, but also for geographical restrictions and the effect of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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