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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本文的两个基本概念。法治应包括双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在一切人定法之上还有时时处处适用每个人的普世法律。法治,简单地讲是“依法治国”,而不是“以法治国”。统治者自觉约束自己手中的权力,尽量以权的统治促进法的统治,而不是破坏法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