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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成功与否依赖于针对司法机关的组织和程序上的制度设计,欧洲司法委员会同盟发布的《欧洲司法改革报告2011-2012》在组织和程序设计方面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建议,中国司法改革可以借鉴和吸收有益的欧洲经验。结合中国特定的司法语境,中国司法改革应该首先着眼于以“司法职权配置和案件分配管理机制”为重心的内部性体制改革,然后逐步转向法院在组织、财政、人事上的相对独立。循此路径,中国司法改革应该是渐进的并最终将会通过宪法修改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