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到底该不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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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日,关于有偿家教的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关注,尤其是在各大论坛上网友们更是议论纷纷,各抒己见。而在百度上输入“有偿家教”,可找到相关网页约1170000篇。本期专题中,将就有偿家教问题与读者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家教;教育;教师;家长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1.01.014
  文章编号:1672-0407(2011)01-053-04 收稿日期:2010-12-19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而近几年,中小学在职老师进行有偿家教、兼职却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据2008年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哈尔滨等6大城市的一项电话调查显示,被访问的大部分老师都选择在暑假给学生补课,其中40%的人选择了给学生补课,16.7%的人选择自己开辅导班,综合分析数据显示,尽管在暑假,仍有约六成的老师在教课。
  对于在职教师是否应该从事有偿家教的话题,社会各界争论的十分激烈,形成了鲜明的正反两派。
  
  正方观点:有偿家教是对教师人才优势资源的合理利用
  
  赞成有偿家教的一方认为,教师作为劳动者,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在双休、寒暑假劳动与换取的报酬是合理的。家教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学习跟不上或是偏科孩子的成绩,这种合理的有偿家教是对教师人才优势资源的合理利用,教师作为劳动者的兼职权利是需要保证的。
  李敏是哈尔滨市一家中学小学的数学教师,她说:“前年的时候,我们班里有几个学生数学成绩特别差,作为班主任的我自感责任重大,于是就利用双休日给他们进行辅导,后来他们的数学成绩提高了不少。从那以后,就经常有家长来找我,要求给他们的孩子补课,那时还真的没有往钱这方面想过,只觉得把自己的知识传给学生是件很快乐的事情,于是就在业余时间带了几个学生做家教。”谈到目前倍受关注的“禁令”,她坦言:“老师也是人,如果8小时以外的生活也要被限制,那就太让人想不通了,老师们是凭自己的辛苦挣钱,而家教市场也是有需求才会有供给。更何况若禁止了在职教师,家长们就会去找社会上的办学机构去补课,那些老师毕竟不如天天与学生在一起的在职老师更了解课本和学生的情况,所以说在职教师补课的效果是有优势的。”
  对于学生而言,通过老师的点拨和辅导能提高成绩,而老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有偿”劳动,也确实满足了学生的需要,这乃双方皆大欢喜之事,不应该扼杀。
  反方观点:有偿家教有损教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形象
  反对有偿家教的一方则认为,有偿家教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扭曲了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一师德的人格力量,将师生之间纯洁的关系异化为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有损教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形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表面上看起来是在牺牲自己的课余时间换取正常的劳动报酬,但实质上却是利用权力在赚钱,是牺牲自己的师德人格在赚钱,是建立在学生沉重负担基础之上的赚钱,目的不纯,不仅带坏社会风气,而且对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不公平,禁止让教育资源也搞贫富分化。一旦给有偿家教开了口子,将会随之产生不少弊端,如个别师德较差的老师可能故意保留课堂教学内容、为难不去家教的学生等,以达到让学生找他们“有偿补课”的目的,这些都直接侵犯了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课外补课加大了教师的工作量,难免影响正常的课堂授课,有些教师为了“有偿家教”甚至牺牲正常教学,出现丁“课堂留一手,课后家教补”的现象,不但影响素质教育的推行,更难保证“面对一切孩子”的服务,这种行为应给予明令禁止。
  针对此现象,社会各界也都有各自的不同看法。
  
  教育界:坚决反对有偿家教
  
  一直以来,教师被称作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平日我们经常提到的“尊师重教”更多的是停留在精神层面,一旦添加了物质的成分,就必定会惹来非议。2009年10月2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就近期各省市针对教师有偿家教的相关立法以及引发的争论表示:教育部坚决反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续梅表示,教育部对有偿家教的问题始终非常关注。教师的工作有其特殊性,需要付出很大心血,投人大量精力。从目前全国范围的情况来讲,我国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中,绝大多数是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经常被这些普通老师的事迹所感动,他们的事迹看似平凡,却能使人从中体会到教师职业的伟大。但是,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续梅说。
  某市中学校长在接受采访时说,“教师从事家教,或多或少会影响到课堂教学质量。我们中学早就有规定,反对有偿家教,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教师,在提升职务及考核方面,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有偿家教或多或少有损教师形象,教育相关部门一直是反对有偿家教的。但有偿家教涉及教师与家长,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禁止十分困难。
  
  教师:有偿家教存在与学生繁重的课业压力相关
  
  济南某中学的张老师每周有三个晚上做家教,每次上课2小时,每位学生一次收费30元。“做家教是为了补偿我的房租,如果只是拿学校的工资,手头会很紧的。”张老师无奈地说,“我们学校是要求无偿家教的,所以钱我们只能悄悄地收。”
  有一部分老师认为,大多数地方的教师收入水平偏低,要禁止有偿家教,前提条件是要保证教师的待遇相对较高。也有老师认为,有偿家教是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也同我国目前学生繁重的课业压力相关,不能一味指责老师。在“一刀切”的学校课堂里,不可能每个学生都会掌握所有的知识,这也造成家教的客观存在。
  老师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课外抽出时间和精力给学生补课得到报偿也是合理的,只是报偿的尺度要做到合理,这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找到一个利益的平衡点。
  
  家长:经济负担加重,家教成效难衡量
  
  陈女士的孩子每周上一次作文辅导班。陈女士认为,“家教或多或少对孩子的学习有帮助。现在的风气都是要让孩子的成绩跟得上,所以造成家教很抢手,有不少学生每周不止上一次辅导课。可是现在的家教收费较高,很多家庭承受不起。”据陈女士介绍,在黄冈,一对一辅导一小时收费40元,如果是几个学生同 时授课,每位学生每小时收费20至30元。
  “有偿家教确实增加了我们的经济负担,但是为了孩子的将来这点钱也不能不花”,一位石家庄的王女士说:“我儿子今年上初二了,他的成绩一直属于中上等,虽然家里并不宽裕,但是不补课的话上重点高中恐旧就成问题了,所以咬紧牙关也得花这个钱。”
  然而,花了钱是否真对孩子有益无害也是困扰许多家长的问题。“不知怎么搞的,我的孩子自从参加补课以后,反而好像越来越不喜欢学习了,我们也知道课外再参加补课对孩子来说确实压力太大了,可是哪个家长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呀,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当然希望孩子快乐成长,但是也不能让孩子落在人后,何况别人家的孩子都在补,自己不补的话岂不是只有落后的份儿了吗。”对于请有偿家教,洛阳的孙女士表示实属无奈之举。
  黄先生的孩子今年读初一,他也请过教师给孩子辅导。黄先生认为家教的成效很难衡量,但看到很多人都上课外辅导班,自己的孩子不上的话,怕跟不上。对于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他表示,“教师因为付出劳动,获得相应回报是应该的,但是前提是教师从事家教不能影响到教师上课的教学质量。在现实中,有一些教师为了获得生源,将一些应该讲的知识点课堂上不讲,留待上家教时才讲,这样就很不好了。”
  
  学生:家教抢占了课外时间
  
  而对很多学生来说,上课外辅导班是“应家长要求”。贵州某中学一位初二学生认为,“家教虽然可以补充更多的知识,但是占用了我们课外时间。减少了我们的活动。太多家教会使人对学习产生厌恶感,适得其反。”
  那么,学生们的体会是怎样呢?通过走访我们发现:有的感觉受益很大,平时没弄懂的问题和学习上的漏洞有人帮助自己补了,其他问题还可以找家教说说,感觉有信心多了。有的感觉压力大了,该玩的时间少了,家长们多此一举。有的体验了“主人”的感觉,花钱雇人替自己干活——很爽。
  其实,适当、合理的家教是好的,而教师本人的水平也是家教是否有成效的关键。
  
  律师:“一刀切”地禁止太过极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有偿”概念被广泛认可,而让人们不能接受的是“有偿家教”已逐步发生了变异,据称,教师有偿家教,涉嫌不平等对待学生(有偿家教的教师,可能不认真上学校的课,把该在学校里上的课放在家教中上,对有钱付家教款的学生另眼相看等等)。内蒙古网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军认为,教师并非需要全天候工作的特殊工种,既然有法律明确保障的休息时间,那么教师显然有权利自由支配,教师在自己的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技能换取报酬,应该是可以理解并能得到接受的。对于该禁还是该放的话题,刘律师直言:“‘一刀切’地禁止太过极端,毕竟学生之间存在差异性,单一的教学无法满足每个学生的需求,而一对一的家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我个人觉得,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地在管理与制度规范方面下功夫,比如是否可以考虑组织建立一些专业的课外学习辅导站等。适当地收点费用但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样既能解决部分学生的需求,又不会引发教师为私利而贻误了教书育人的主业,强行限制也许不是一个最佳的选择。”
  
  社会学家:”有偿家教”阻碍素质教育发展
  
  近年来,教师兼职办补习班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为此,内蒙古社科院阿尔泰分析说,我们必须认识当前教育大环境的不理想,尽管有关部门禁止补课、禁止有偿家教,都是从减轻学生负担的前提出发,而家长却根本不领情。应试教育导致了当前很多学生、家长已把补课当成日常学习生活的一部分,满负荷地补课扼杀了孩子其它方面的天性,已逐渐演变成为阻碍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因素。实际上,在课堂上“老师是否认真教,学生是否认真学”才是更值得我们去关注的,如果教师精心备课,在课堂上将知识讲透,在作业设计上有科学性,想必大部分学生都能够在课堂上掌握,如果要补,也只有极个别的学生,老师应在学校里就积极地为学生辅导,这是其职责所在,而不是离开了课堂收了费才给补。对于学生,如果课堂上没听懂就要勇于举手提问,下课后也可以直接在学校里找老师辅导,而不是只等着“交钱买答案”。
  综上所述,“有偿家教”的存在并非完全不合理,如有些孩子确实存在课堂上没听懂需要课后补习的情况,在职教师与学生朝夕相处,比社会上的补习机构更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由他们全程跟踪式地负责下来,对孩子是有益的。何况老师们也只是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相应的报酬,应当给予理解。
  
  链接一
  央视曝光八大教育潜规则
  近年来,教育部门屡发新规,教育顽疾却毫无起色。相反,针对新规旧律,当前中小学教育还形成了多项潜规则,央视曝光了其中8个,称“其积弊之深令人震惊”。
  “免试就近入学”异化为“争相择校”
  教育部早在1984年就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要坚持让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禁止招收跨区择校生。但时至今日,择校现象在各地依然存在。变相买学区房、外挂户口等行为还连带影响房地产市场。学区房和只隔一条马路的同类型房价格相差令人咋舌。
  择校费“被自愿”
  教育部1991年就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然而,每每开学之时,这种名义上已经消亡的择校费现象往往“死灰复燃”。而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还在于“被自愿”,学校收了你的钱,你还得感恩戴德,承认是“自愿”捐助的。
  奥数改头換面
  很多地方叫停了“奥数”,但很快又出现了“希望杯”等这样那样的“杯”,题型类似,老师老面孔,换汤不换药。
  升学率还在争第一
  教育部1983年就要求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但事实上,最近几年中高考结束,各中学网站上比拼的都是“谁升学率第一”、“谁育出了考试状元”。
  “重点班”改名“创新班”
  2007年湖北省教育厅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重点班”等。但事实上,各学校分快慢班现象依然存在,无非名目上隐晦多了。
  补习班挂名“家长委员会”
  今年暑假。许多中学都开办了初三和高三补习班。这些补习班还打上了“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有的让学生写保证书。
  “你的学生我来教”
  教育部已经表态反对有偿家教。但为市场需求和掩入耳目,“你的学生我来教,我的学生你来教,家教的东西课堂不教”很严重。
  全日制培训班集体易地补课
  教育部1988年出台的规定中有“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形式举办全日制升学复习班”,但学生易地集体上培训班的事仍然存在。
  链接二
  有偿家教的六大危害
  刘学东
  危害之一:“有偿家教”违背了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这一师德的基本要求。
  危害之二:“有偿家教”偏离了热爱学生、教书育 人这一师德的核心。
  危害之三:“有偿家教”异化了师生关系,扭曲了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一师德的人格力量。
  危害之四:“有偿家教”陷入了“恶补”的怪圈,给学校声誉造成危害。
  危害之五:“有偿家教”贻误了教师自身的发展,损害了自己的身心健康。
  危害之六:“有偿家教”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教师间的团结,导致团队精神、团队意识下降。
  专家观点
  家教是现实需求有偿家教不宜无条件禁止
  朱四倍(评论员)
  作为一名教师,我没想到有偿家教问题能引发如此激烈的争论。
  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而此前,《中国青年报》报道,正在征求意见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这两则新闻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的话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不难看出,立法者也与普通公众一样,对有偿家教的认识存在争议。其实,有偿家教现象的存在不完全是教育本身的问题,还与社会、现实有着密切联系。只有跳出单一的教育眼光审视,才有可能理清种种被遮蔽的事实和存在的模糊认识。
  当下,不少人用道德眼光来看待有偿家教现象,将之定性为有违师德的走穴行为,甚至认为是一种教育腐败。这并非是一种理性认识,因为这种看法无视家教存在的现实需求。
  或许可以通过一些手段让家教灰飞烟灭,然而这种行为最终的后果,是会伤害到那些有家教需求的学生和家庭的利益。更何况,就当今教育界而言,家教是一种不容抹杀的存在,是健康、开放的教育体系的有益补充。因此,有偿不是家教的原罪,更不是一刀切式“消灭”家教的理由,关键在于如何规范和引导。这种规范和引导,对很多行业来说,都是存在的事实。而鉴于当下教育部门疏于管理和规范家教行为的现实,亟待加强管理也显得时不我待。
  此外,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其他行业可以进行有偿服务,那在职教师就不可以吗?简单、武断地否定有偿家教是容易的,但是,这难道不是对在职教师群体一种变相的职业歧视吗?
  有网友质疑,“为什么孩子考试的时候竟然有课堂没有讲过的内容,而参加家教班的孩子基本都能对答如流呢?当老师的也许有难处,但我们绝不允许老师也铜臭……不然我们的孩子还有希望吗?”这种观点相当有代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多数公众的意见表达。
  浙江省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是理性对待家教的体现,但是,这种理性并不是否定有偿家教对学校教育产生的负面影响。因为确有部分老师迷恋于金钱效应而无视学校教育和教师的责任与道义,更极端的例子是,还有教师故意在课堂教学中有所保留,诱导学生消费有偿家教。或许,正是这种现象的存在,才使浙江选择了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
  有偿家教的产生有着特定的社会和家庭背景,更与当下社会中教育资源有限和公众需求庞大之间的矛盾有关,而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或金钱问题。要防止有偿家教成为个别教师赚钱、创收、获利的机会,但是,也不能一味地用偏颇的价值观去约束教师,因为这同样是在制造不公平,是对教师权利的熟视无睹。正因为如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有何不可呢?
  链接三
  网友评论
  关于教师有偿补课这一话题,也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以下是选取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网友言论与读者分享。
  虫子:“按劳取酬,别的职业可以兼职,为什么教师不能?”
  默言:“我参加工作17年,去年要了一套不足90平方米的房子,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将近20万元的债务,算一下,现在工资高一些了,还需要7年才能还清。可怜啊!我们就不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来挣些外快吗?我们不补课,学生的钱都让别人挣跑了。”
  风中飞:“我也是高中的老师,确实有一部分学生需要补课。不然真的不行呢!我建议,应该有个规范,老师最好不要给自己班级的学生补课。因为真的说不清楚,你到底是不是上课故意留一手,或者你上课是不是没有认真讲……”
  星晴:“为什么孩子考试的时候竟然有课堂没有讲过的内容,而参加家教班的孩子基本都能对答如流呢?当老师的也许有难处,但我们绝不允许老师也铜臭……不然我们的孩子还有希望吗?” 扬子:教师的职业就是教书育人,如果滥用这种身份为个人谋私利,是对神圣教师职业的亵渎。教师向“钱”看,严重偏离师德。
  存在:教师工资收入的高低不是决定这一问题的关键,因为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甚至是不同学校之间都有高有低,根本问题在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搞不搞有偿家教是教师个人的选择,在当前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只要不影响教学精力,教师利用自己掌握的丰富知识合理获得一定报酬,无可厚非。
  
  “严”难禁 关键还要看”指挥棒”
  
  对于有偿家教绝不应一刀切地“一禁了之”,应该严令禁止“有损师德的有偿家教”,但在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应尽职责义务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通过限定时间范围等方式对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予以认可,关键在于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在中高考的指挥棒下,从大环境看,“堵”是“堵”不了的,禁止了教师,能禁止社会其他人或机构吗?禁止了老师,能禁止得了家长的愿望吗?只要目前高考、中考的严酷竞争没有改善,考试、升学等制度没有改善,“有偿家教”仅靠一纸条文严禁很难。
  存在即合理。在当前的现实背景下,想要完全禁止有偿家教是不现实的,也是很难办到的。同样,如果一味地放任自流,听之任之,显然也是不行的。既然禁不了,就该管好它。禁不如疏,对有偿家教市场进行规范,或许是一个能令多方满意的办法。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它,用务实的方法解决当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惟有这样,才能根除有偿家教,还孩子以自由、家长以轻松,还教师以尊严、教育以纯净,才能办和谐教育、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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