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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根据《价格法》的要求,丰台区建立了价格听证会制度。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力度加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加快,各行各业都要向世界标准看齐,价格管理工作同样也要与国际接轨,价格听证会制度也要适应国际的要求,由于丰台区组织价格听证会刚刚开始,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