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吉林省机动车报停率一直居高不下,且呈逐年递增的态势。2003年底吉林省的机动车报停率为36.67%,2004年底为37.81%,2005年底为41.66%,2006年底为41.5%,2007年底为39.5%。2005年全年报停机动车的停征公路养路费金额为95,183.5万元,其中超期报停机动车停征养路费金额为26,945.2万元。而同期我省公路养路费实征金额为134.094万元,停征金额占到实征金额的71%。可见报停率偏高已成为制约我省交通规费征收额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