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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大致框架,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登记机关的不统一,缺失登记失误的责任机制等。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尽快建立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制度,健全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机制,其核心就是创建专业化的登记机构,从而达到保障当事人之合法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