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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性质的探讨,涉及社区矫正对象应限定在社区服刑人员的范围中,缓刑执行也是刑罚执行,教育矫正和社会服务是社区矫正的主要内容但非社区矫正的性质,性质具有单一性和排他性,定性的表述要兼顾外延的周全和避免重叠。"社区刑罚执行"能较好反映社区矫正的本质属性。明确工作的性质,加速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