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当前,股份合作制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中广泛发展起来,已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但总体上股份合作制仍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各地在改革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股份制本身也有一些局限性和负面作用是改制中应注意的问题。本文就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股份合作制问题作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