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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骨肽类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修订要求添加关于过敏反应的【警示语】内容;【不良反应】必须包含免疫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内容;【禁忌】项添加“儿童、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的内容;【注意事项】项添加过敏反应、用药监护、使用方法等内容;对“儿童用药”“老年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语句进行修改。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