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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协字[2013]124号各相关单位:经各单位自愿申请,由相关地区和部门推荐的“贯彻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示范单位”,经过初审、上网公示、抽检合格,并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授予黑龙江省第七建筑公司等249个单位“贯彻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示范单位”称号,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