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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国开始在全国部分城乡邮政机构恢复开办储蓄业务。这项政策的实施,使邮政储蓄充分利用邮政机构遍布城乡的网点优势,以星火燎原之势迅速发展起来。按照当时的制度,邮政部门将邮储存款全额缴存当地人民银行,人行按月累计日平均余额的2.2‰按季计付手续费,邮政机构按规定利率向储户计付利息,人行再按月据实向邮政机构拨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