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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自4月1日起,"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外专局工作安排,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有机衔接,4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新旧许可同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