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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共享电单车的出现,为山地城市非机动车发展开辟了新方向,但山地城市非机动车配套基础设施薄弱,并且共享电单车作为新生事物,缺少法律法规规范引导,共享电单车在山地城市的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文章分析了目前山地城市发展共享电单车普遍面临的困境,介绍了贵阳市共享电动车发展概况以及在引导共享电动车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一些可参考探索和实践,并提出了规范推广共享电单车发展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共享电单车;自行车道;非机动车停车区
0 引言
共享单车作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共享经济产物,发展迅猛,已在全国360多个城市投放运营,投入车辆近2 000万辆。如重庆、贵阳一类的山地城市,因受地形和道路坡度限制,共享单车未得到有效推广,但随着2017年共享电单车的出现,其电动助力功能有效克服了山地道路骑行困难的处境,迅速得到广大居民的青睐,共享电单车在山地城市的发展迎来春天,目前共享电单车在全国投放量已近500万辆。因缺少法规约束,共享电单车的无限制增长为城市管理带来了严峻考验,也打破了原始交通环境的生态平衡,因此,研究探索共享电单车在满足居民出行需求的同时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山地城市共享电单车发展困境
1.1 缺少法律法规支撑
国家、省、市级交通管理部门普遍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郑州等城市明确禁止共享电单车运营,除长沙市、泰安市、咸宁市和昆明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推广共享电单车,其他城市就共享电单车发展均未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
国内一线城市共享单车市场已基本饱和,共享电單车发展在一线城市吃了闭门羹,下沉市场到二三四线城市,逐步打开了共享电单车的全新局面。共享电单车作为交通领域新生事物,在事故保险、上牌管理方面仍处于模糊地带,加大了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难度,也较难规范使用者的骑行行为。
1.2 非机动车出行环境差
共享电单车在山地城市普及前,非机动车主要以电动车和自行车为主,因山地城市自行车道较少,非机动车出行主要与机动车混行,共享电单车推广后,非机动车比例大幅度提升,机非混行现象加剧,安全隐患加重。为便于共享电单车使用,停车点宜设置在慢行道上,但山地城市道路在规划设计和交通管理过程中,缺乏对非机动车停车区的统筹考虑,缺少非机动车停车空间,易导致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阻碍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破坏交通生态环境。此外,山地城市干道交叉口立体过街设置比例较大,设置有立体过街设施的交叉口基本未设置非机动车等候区,因非机动车专用道和立体过街无障碍坡道连续性较差,非机动车在干道交叉口主要借用机动车道行驶,不仅降低了交叉口通行能力,并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 贵阳市共享电单车发展概况
贵阳市作为典型的山地组团型城市,中心城区纵向坡度大于2.5%的道路比例近30%,含自行车道的道路占比不足6%,城市双核—观山湖区和老城区高差超100米,现状自行车道主要分布在观山湖区和高新区,自行车网络连通性较差。
2017年以前,贵阳市非机动车交通主要以电动车为主,含少量自行车,因受轨道和道路施工干扰,贵阳市早晚高峰机动车出行可靠性较低,同时受到专段号牌摇号限制,非机动车已成为贵阳市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交通出行占比近5%。
2017年3月,ofo和摩拜单车陆续登录贵阳,由于受到城市道路坡度大和自行车道不足的限制,共享单车使用频率较低。2018年7月,摩拜助力车登陆贵阳,因助力车骑行省力,且受道路拥堵的困扰较小,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迅速成为了中短距离出行和公交最后一公里接驳工具,同时也阻断了共享单车在贵阳市的发展道路。随后小遛、青桔、哈啰等超15家共享电单车企业陆续登陆贵阳,覆盖贵阳市中心城区和三县一市城区。
3 贵阳市引导共享电单车可持续发展探索
3.1 超前规划
贵阳市高度重视绿色交通出行,在城市交通规划阶段,结合贵阳市地形条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用于贵阳市山地特色的绿色交通体系。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贵阳市城市慢行(绿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明确提出构建“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交通出行模式,划定城市慢行优先区域,优化慢行通行环境,引导慢行交通的发展提高慢行交通出行比例,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2019年贵阳市编制的《贵阳市智慧、共享的未来交通模式专题研究》明确提出规范推广共享电单车,将共享电单车定位为中短距离出行工具和公共交通接驳工具。
3.2 政府引导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提出采取措施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企业规范有序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并明确在没有自行车道的区域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启动编制《贵阳市规范管理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因市级层面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均未正式发布,各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规范辖区共享电单车的运营,制定了适用于自身辖区的共享电单车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共享电单车的投放和运营。
3.3 完善设施
共享电单车的出现,解决了地体和公交的最后一公里接驳问题,同时也弥补了公交服务水平不足的问题,但贵阳市非机动车配套设施薄弱,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为规范共享电单车停放,贵阳市在城区范围内结合轨道站点、公交站点、小区开口、道路交叉口、商城、医院等人流聚集点,在慢行道划设非机动车停车区,供电动车、共享电单车和自行车规范停放,并设置与非机动车停车区对应的共享电单车电子围栏。观山湖区作为贵阳市公平共享创新型核心区,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打造整洁市容,结合已弃用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亭,在辖区内的主要交叉口、公交站建设具有遮雨棚的共享产品服务点。 4 共享电单车发展建议
4.1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
共享电单车作为一种绿色交通工具为公交接驳和中短距离出行提供了便捷的解决方案,丰富了居民交通出行选择,政府部门应尊重市场运营规律和居民选择意愿,不宜因存在问题即禁止发展,应加强对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审查和运营车辆监管,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合理引导和推动共享电单车可持续发展,同时应加强文明骑行宣传和非机动车骑行规则普及。
4.2 完善管理机制
国内山地城市仍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规范引导共享电单车发展,因地级市无独立立法权,建议省级立法机关大力支持市级部门出台规范共享电单车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在不增加企业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规范企业备案、市场准入、退出、处罚、信用、管理、保险等机制。运营企业应向主管部门开放相关系统数据,鼓励主管部门对共享电单车实施上牌管理,并应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车辆调度管理、停放监督等,同时加强对骑行人员的行为监督。
4.3 实施容量控制
山地城市发展共享电单车应借鉴一线城市早期对共享单车的管理经验,对共享电单车实施容量控制,避免共享电单车野蛮增长,破坏道路交通环境。城市应结合用地开发情况、交通供给水平、人口规模、居民出行特性、慢行空间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评估共享电单车发展规模,并结合城市开发进程定期更新核算共享电单车控制规模。建议主管部门建立共享电单车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基于考核结果确定运营企业配额,通过公平竞争的手段,督促企业做优服务,提升共享电单车服务品质和出行安全。
4.4 优化骑行环境
完善自行车道连续成网,优化道路交通资源配置。山地城市道路建设条件较平原城市差,建设成本高,建议自行车道建设标准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提升自行车道建设可能性。规划新增城市道路应考虑自行车道设计需求,单向自行车道寬度不宜小于2 m;对于无自行车道的已建道路,特别是老城区道路,根据现状道路横断面布局,通过适当压缩车行道或者优化慢行道布局,新增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极限情况不小于1 m;有绿化保护带的城市干道,可结合绿化保护带建设自行车道;对于机非共板的道路,在交叉口范围内,自行车道往往被取消,建议在交叉口范围内应保证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各城市宜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完善和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点,减少骑行后步行距离,并结合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点设定电子围栏。
畅通骑行空间,保障非机动车骑行安全。机非共板的道路建议设置间断式隔离设施,保障骑行安全;信号交叉口合理设置非机动车等候空间;完善自行车道与停车区的连接坡道,缓坡实施无高差处理;整治侵占非机动车空间的市政设施;合理处置自行车道与公交站的关系,自行车道在公交站范围内宜设置于公交站后方。
5 结论
共享电单车作为公交“最后一公里”接驳和中短距离出行的绿色交通工具,是提升城市立体交通网络综合服务水平的重要补充,山地城市应尊重市场规律理性对待市场化产物,把握共享电单车带来的非机动车绿色交通复苏机遇,制定引导地方共享电单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以共享电单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可持续发展。政府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加强非机动车文明出行宣传和骑行规则普及,结合城市交通乘载能力对共享电单车实施容量控制,避免无限制增长造成城市乱象,完善自行车道、停车点等配套基础设施,为骑行者打造安全、便捷、舒适的骑行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1]刘松洋,兰玉琪.浅析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电单车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对策[J].设计与理论,2018(2):14-16.
[2]聂帅钧.共享电单车的政府监管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5(1):162-177.
[3]黄辛旭.一二线城市发展遇阻,共享电单车下沉市场寻出路[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9(12):114.
[4]周若兰,郑琰.共享电单车发展现状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物流科技,2021(2):77-80.
关键词:共享电单车;自行车道;非机动车停车区
0 引言
共享单车作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共享经济产物,发展迅猛,已在全国360多个城市投放运营,投入车辆近2 000万辆。如重庆、贵阳一类的山地城市,因受地形和道路坡度限制,共享单车未得到有效推广,但随着2017年共享电单车的出现,其电动助力功能有效克服了山地道路骑行困难的处境,迅速得到广大居民的青睐,共享电单车在山地城市的发展迎来春天,目前共享电单车在全国投放量已近500万辆。因缺少法规约束,共享电单车的无限制增长为城市管理带来了严峻考验,也打破了原始交通环境的生态平衡,因此,研究探索共享电单车在满足居民出行需求的同时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山地城市共享电单车发展困境
1.1 缺少法律法规支撑
国家、省、市级交通管理部门普遍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郑州等城市明确禁止共享电单车运营,除长沙市、泰安市、咸宁市和昆明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推广共享电单车,其他城市就共享电单车发展均未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
国内一线城市共享单车市场已基本饱和,共享电單车发展在一线城市吃了闭门羹,下沉市场到二三四线城市,逐步打开了共享电单车的全新局面。共享电单车作为交通领域新生事物,在事故保险、上牌管理方面仍处于模糊地带,加大了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难度,也较难规范使用者的骑行行为。
1.2 非机动车出行环境差
共享电单车在山地城市普及前,非机动车主要以电动车和自行车为主,因山地城市自行车道较少,非机动车出行主要与机动车混行,共享电单车推广后,非机动车比例大幅度提升,机非混行现象加剧,安全隐患加重。为便于共享电单车使用,停车点宜设置在慢行道上,但山地城市道路在规划设计和交通管理过程中,缺乏对非机动车停车区的统筹考虑,缺少非机动车停车空间,易导致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阻碍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破坏交通生态环境。此外,山地城市干道交叉口立体过街设置比例较大,设置有立体过街设施的交叉口基本未设置非机动车等候区,因非机动车专用道和立体过街无障碍坡道连续性较差,非机动车在干道交叉口主要借用机动车道行驶,不仅降低了交叉口通行能力,并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 贵阳市共享电单车发展概况
贵阳市作为典型的山地组团型城市,中心城区纵向坡度大于2.5%的道路比例近30%,含自行车道的道路占比不足6%,城市双核—观山湖区和老城区高差超100米,现状自行车道主要分布在观山湖区和高新区,自行车网络连通性较差。
2017年以前,贵阳市非机动车交通主要以电动车为主,含少量自行车,因受轨道和道路施工干扰,贵阳市早晚高峰机动车出行可靠性较低,同时受到专段号牌摇号限制,非机动车已成为贵阳市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交通出行占比近5%。
2017年3月,ofo和摩拜单车陆续登录贵阳,由于受到城市道路坡度大和自行车道不足的限制,共享单车使用频率较低。2018年7月,摩拜助力车登陆贵阳,因助力车骑行省力,且受道路拥堵的困扰较小,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迅速成为了中短距离出行和公交最后一公里接驳工具,同时也阻断了共享单车在贵阳市的发展道路。随后小遛、青桔、哈啰等超15家共享电单车企业陆续登陆贵阳,覆盖贵阳市中心城区和三县一市城区。
3 贵阳市引导共享电单车可持续发展探索
3.1 超前规划
贵阳市高度重视绿色交通出行,在城市交通规划阶段,结合贵阳市地形条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用于贵阳市山地特色的绿色交通体系。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贵阳市城市慢行(绿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明确提出构建“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交通出行模式,划定城市慢行优先区域,优化慢行通行环境,引导慢行交通的发展提高慢行交通出行比例,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2019年贵阳市编制的《贵阳市智慧、共享的未来交通模式专题研究》明确提出规范推广共享电单车,将共享电单车定位为中短距离出行工具和公共交通接驳工具。
3.2 政府引导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提出采取措施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企业规范有序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并明确在没有自行车道的区域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启动编制《贵阳市规范管理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因市级层面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均未正式发布,各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规范辖区共享电单车的运营,制定了适用于自身辖区的共享电单车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共享电单车的投放和运营。
3.3 完善设施
共享电单车的出现,解决了地体和公交的最后一公里接驳问题,同时也弥补了公交服务水平不足的问题,但贵阳市非机动车配套设施薄弱,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为规范共享电单车停放,贵阳市在城区范围内结合轨道站点、公交站点、小区开口、道路交叉口、商城、医院等人流聚集点,在慢行道划设非机动车停车区,供电动车、共享电单车和自行车规范停放,并设置与非机动车停车区对应的共享电单车电子围栏。观山湖区作为贵阳市公平共享创新型核心区,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打造整洁市容,结合已弃用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亭,在辖区内的主要交叉口、公交站建设具有遮雨棚的共享产品服务点。 4 共享电单车发展建议
4.1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
共享电单车作为一种绿色交通工具为公交接驳和中短距离出行提供了便捷的解决方案,丰富了居民交通出行选择,政府部门应尊重市场运营规律和居民选择意愿,不宜因存在问题即禁止发展,应加强对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审查和运营车辆监管,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合理引导和推动共享电单车可持续发展,同时应加强文明骑行宣传和非机动车骑行规则普及。
4.2 完善管理机制
国内山地城市仍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规范引导共享电单车发展,因地级市无独立立法权,建议省级立法机关大力支持市级部门出台规范共享电单车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在不增加企业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规范企业备案、市场准入、退出、处罚、信用、管理、保险等机制。运营企业应向主管部门开放相关系统数据,鼓励主管部门对共享电单车实施上牌管理,并应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车辆调度管理、停放监督等,同时加强对骑行人员的行为监督。
4.3 实施容量控制
山地城市发展共享电单车应借鉴一线城市早期对共享单车的管理经验,对共享电单车实施容量控制,避免共享电单车野蛮增长,破坏道路交通环境。城市应结合用地开发情况、交通供给水平、人口规模、居民出行特性、慢行空间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评估共享电单车发展规模,并结合城市开发进程定期更新核算共享电单车控制规模。建议主管部门建立共享电单车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基于考核结果确定运营企业配额,通过公平竞争的手段,督促企业做优服务,提升共享电单车服务品质和出行安全。
4.4 优化骑行环境
完善自行车道连续成网,优化道路交通资源配置。山地城市道路建设条件较平原城市差,建设成本高,建议自行车道建设标准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提升自行车道建设可能性。规划新增城市道路应考虑自行车道设计需求,单向自行车道寬度不宜小于2 m;对于无自行车道的已建道路,特别是老城区道路,根据现状道路横断面布局,通过适当压缩车行道或者优化慢行道布局,新增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极限情况不小于1 m;有绿化保护带的城市干道,可结合绿化保护带建设自行车道;对于机非共板的道路,在交叉口范围内,自行车道往往被取消,建议在交叉口范围内应保证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各城市宜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完善和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点,减少骑行后步行距离,并结合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点设定电子围栏。
畅通骑行空间,保障非机动车骑行安全。机非共板的道路建议设置间断式隔离设施,保障骑行安全;信号交叉口合理设置非机动车等候空间;完善自行车道与停车区的连接坡道,缓坡实施无高差处理;整治侵占非机动车空间的市政设施;合理处置自行车道与公交站的关系,自行车道在公交站范围内宜设置于公交站后方。
5 结论
共享电单车作为公交“最后一公里”接驳和中短距离出行的绿色交通工具,是提升城市立体交通网络综合服务水平的重要补充,山地城市应尊重市场规律理性对待市场化产物,把握共享电单车带来的非机动车绿色交通复苏机遇,制定引导地方共享电单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以共享电单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可持续发展。政府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加强非机动车文明出行宣传和骑行规则普及,结合城市交通乘载能力对共享电单车实施容量控制,避免无限制增长造成城市乱象,完善自行车道、停车点等配套基础设施,为骑行者打造安全、便捷、舒适的骑行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1]刘松洋,兰玉琪.浅析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电单车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对策[J].设计与理论,2018(2):14-16.
[2]聂帅钧.共享电单车的政府监管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5(1):162-177.
[3]黄辛旭.一二线城市发展遇阻,共享电单车下沉市场寻出路[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9(12):114.
[4]周若兰,郑琰.共享电单车发展现状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物流科技,2021(2):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