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各市、地、县绿化委员会,省级各部门绿化委员会,各市、地、县林业(农业、林水、林特)局,省林业厅直属各单位: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经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称新森林法)已重新公布。新森林法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鼓励亿万人民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