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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水电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诸多问题,特别是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本文就小水电的优势和特点;以及小水电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对小水电的可持续发展方法和措施做一简要分析。
关键词:小水电特点问题 可持续发展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mall hydropower also inevitably brought about many problems, especially the adverse effects on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is paper, the advantag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small hydropower; and the problems of small hydropower development,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mall hydropower in th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make a brief analysis.
Keywords: characteristic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mall hydropower
中图分类号:TV7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刚性需求,以及小水电投资的高回报率,促使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小水电项目的投资热情日益高涨,全国各大电力公司以及一些民营企业纷纷投资小水电站的建设,小水电工程建设已经处在“大跃进”之中。同时小水电是国际公认的新能源与清洁可再生能源,是能源回报率最高的优质能源,根据国际上通过对一些工程实例能源回报率的研究,中国的小水電大多数为径流式电站,其能源回报率是267,而风电的能源回报率为39,生物质能的能源回报率为27,而矿物质燃料发电的能源回报率是相当低的,一般为11-21,其中煤电为11,油电为21,天然气发电为14,核电为16。
一、小水电自身优势及特点:
1、符合水电开发和可持续性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要求:小水电工程规模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需求的总量和消耗量建设工期短,一次性基建投资不大,淹没损失小,移民、环境和生态等方面的综合影响甚小。
2、符合国家政策,通过“以电代燃料”及“农村电气化建设”等,小水电在解决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用电需求,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小水电的发展减少煤炭等矿物能源的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农村生活薪柴需求量,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
但是,水资源毕竟也是一种自然资源,必定会受到自然环境、生态、气候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小水电要想可持续的发展,亦存在一些突出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小水电开发存在的问题
小水电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诸多问题。仅仅是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水电站就数以千计,没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小水电工程更是数不胜数。资本的逐利性所带来的小水电开发的区域性无序、过度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小水电的“无序”开发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21世纪初期,在严重的电力短缺局面的情况下,掀起了一股投资小水电的热潮,出现了“跑马圈河”纯商业性“无序”开发小水电的严重现象,抢占了许多优质的水资源,但缺乏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利用效率低,造成了水资源的较大浪费,同时致使资源开发困难程度与工程造价持续增加,目前单位千瓦造价多为8000-10000元/KW左右,单位电能投资也多为2-3元/KWH ,不利于小水电的可持续性发展。
2、小水电重建轻管,片面追求效益
目前,由于小水电大多实现股份制开发,多元化投资办电,在建设期间投入较多,而在建成后,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取得经济效益,许多小水电站对于设备的维护、技术改造等投入甚少,容易造成电站设备陈旧老化,带病运行,同时对于一些具有公益性质(防洪、灌溉、供水)的水工建筑物基本不作维护,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以及小水电社会外部特性的缺失。
3、水电无序过度开发,引起重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小水电站不需建高坝大库,移民和淹没损失相对较小,适度、合理开发一般不会造成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小水电的资源特点,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对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 如果任由目前某些区域的小水电过度、无序开发状况发展下去,小水电的开发会引起重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1)对整个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一个大的流域由多条干流和无数的各级支流共同构成,目前,我国在大江大河的干流上修建了许多大型的水利枢纽,河流生态系统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许多水生生物只能生活在一些支流之中。随着支流小水电的进一步开发,使水生生物已被破碎化的生存环境进一步被压缩,鱼类“三场”(索饵场、产卵场、越冬场)
被淹没或破坏,很多鱼类特别是洄游性或半洄游性鱼类无法完成生活史,面临着濒临灭绝的危险,从而对本已脆弱的河流生态系统再次造成严重破坏。我国开发的小水电(特别是在山区
河流上开发小水电)大多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在其设计和运行中,较少考虑下泄景观生态流量,造成下游河段水文情势发生较大的变化,甚至出现局部河段枯水期断流的现象,形成干涸河道串联若干湖泊的景观,彻底破坏了河流水生生态系统,并影响了河谷区河床两岸植被生长,破坏了河道与河谷自然景观的和谐。同时,大量小水电站的运行,拦蓄了上游支流的大部分来水,致使干流水量减少,打破了河流水资源的自然平衡,进一步恶化了流域生态系统的稳定
(2)加剧水土流失,引发地质灾害。随着我国小水电工程建设步入“大跃进”的进程,为加快施工进度,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的现象比比皆是。超出施工红线范围不规范施工,乱开滥挖,破坏了地表植被及原有地表的稳定结构,加剧了土壤侵蚀范围与程度,甚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随意往河道或沟谷倾倒弃渣,阻塞河道,增加水土流失,甚至形成一个个人工堰塞湖,在暴雨或洪水的冲刷下,存在着溃坝等风险,严重威胁着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不规范的小水电开发,极少对施工场地采取恢复植被等水土保持措施,使得施工区满目疮痍,植被覆盖度显著降低,破坏了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影响了区域生态景观,进而威胁到区域的生态安全。
(3)影响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由于大多中小河流缺乏流域综合规划,投资者通常仅仅从如何最大限度开发利用河流水能资源的角度去考虑,致使水资源的功效被水能几乎完全利用,丧失了其他诸如饮用、灌溉、工业、航运、养殖、景观、生态等功效,使河流水资源失去了综合利用的价值。同时,通常小水电水库的调蓄性能差,其单一的发电功能有时与防洪抗旱目标
相违背。如:枯期为蓄水发电将减少下泄流量,造成下游枯期来水量减小,加剧了干旱缺水的程度;而洪水期来水量超过调洪库容时,将开闸放水,形成人造洪峰,从而加大了下游的防洪难度。可见,小水电不合理的无序、过度开发,将可能威胁到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并加大防洪抗旱的难度。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小水电的可持续发展:
(1)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职权范围。应改变目前不同部门各管一片,部门职责不明,各级职权不清的现状,立法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制,责权明确,管理到位,对于小水电的立项、审批、规划等建设职能统一划拨归水行政部门管理。
(2)建立完善合理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首先,要建立健全规范、协调有序的水能开发制度,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等制度,形成水能资源管理合力,从源头上遏制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其次,根据各地区小水电资源情況、生态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结合生态功能区划,科学规划小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应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绝不可因一时利益需求,破坏长远生态平衡。
(3)适当提高规划、审批标准,建立合理的水能资源有偿使用机制。1、将小水电的立项、审批等权限,统一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2、建立资源、生态、经济三大补偿机制,并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并规定开发使用的时间期限;同时将一部分收取的费用投入到生态、环境的治理及对受影响公众的持续补偿上。3、对于小水电站拍卖、转让等事宜,应结合带有公益性质的水工建筑物,不能只进行可产生经济效益的部分。
(4)加强对已建的小水电的治理整顿。加强对已建的小水电站的设备和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对危及防洪和安全生产的小水电站,应要求进行除险加固、对设备进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必要时对小水电站进行停产处理,取消它的水能资源使用权;同时对已建多年将近报废的电站可以重新规划,重新开发建设。
(5)结合“以电代燃料”及“农村电气化建设”等工程,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发小水电。水能资源具有社会公共属性,应注重其社会的外部特性,对于以后的小水电的开发应避免纯商业的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利用。应结合国家的指导性政策,重点放在解决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用电问题上,有条件、有选择地进行有序开发。
总而言之,结合当前小水电的发展状况和社会经济情况, 只要我们抓住机遇,深化水电体制改革,解决好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我省小水电建设一定能实现快速、稳妥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童建栋.中国小水电[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1).
[2]全国人大环资委赴湖南调研组:关于湖南小水电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8,(5).
关键词:小水电特点问题 可持续发展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mall hydropower also inevitably brought about many problems, especially the adverse effects on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is paper, the advantag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small hydropower; and the problems of small hydropower development,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mall hydropower in th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make a brief analysis.
Keywords: characteristic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mall hydropower
中图分类号:TV7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刚性需求,以及小水电投资的高回报率,促使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小水电项目的投资热情日益高涨,全国各大电力公司以及一些民营企业纷纷投资小水电站的建设,小水电工程建设已经处在“大跃进”之中。同时小水电是国际公认的新能源与清洁可再生能源,是能源回报率最高的优质能源,根据国际上通过对一些工程实例能源回报率的研究,中国的小水電大多数为径流式电站,其能源回报率是267,而风电的能源回报率为39,生物质能的能源回报率为27,而矿物质燃料发电的能源回报率是相当低的,一般为11-21,其中煤电为11,油电为21,天然气发电为14,核电为16。
一、小水电自身优势及特点:
1、符合水电开发和可持续性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要求:小水电工程规模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需求的总量和消耗量建设工期短,一次性基建投资不大,淹没损失小,移民、环境和生态等方面的综合影响甚小。
2、符合国家政策,通过“以电代燃料”及“农村电气化建设”等,小水电在解决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用电需求,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小水电的发展减少煤炭等矿物能源的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农村生活薪柴需求量,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
但是,水资源毕竟也是一种自然资源,必定会受到自然环境、生态、气候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小水电要想可持续的发展,亦存在一些突出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小水电开发存在的问题
小水电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诸多问题。仅仅是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水电站就数以千计,没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小水电工程更是数不胜数。资本的逐利性所带来的小水电开发的区域性无序、过度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小水电的“无序”开发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21世纪初期,在严重的电力短缺局面的情况下,掀起了一股投资小水电的热潮,出现了“跑马圈河”纯商业性“无序”开发小水电的严重现象,抢占了许多优质的水资源,但缺乏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利用效率低,造成了水资源的较大浪费,同时致使资源开发困难程度与工程造价持续增加,目前单位千瓦造价多为8000-10000元/KW左右,单位电能投资也多为2-3元/KWH ,不利于小水电的可持续性发展。
2、小水电重建轻管,片面追求效益
目前,由于小水电大多实现股份制开发,多元化投资办电,在建设期间投入较多,而在建成后,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取得经济效益,许多小水电站对于设备的维护、技术改造等投入甚少,容易造成电站设备陈旧老化,带病运行,同时对于一些具有公益性质(防洪、灌溉、供水)的水工建筑物基本不作维护,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以及小水电社会外部特性的缺失。
3、水电无序过度开发,引起重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小水电站不需建高坝大库,移民和淹没损失相对较小,适度、合理开发一般不会造成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小水电的资源特点,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对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 如果任由目前某些区域的小水电过度、无序开发状况发展下去,小水电的开发会引起重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1)对整个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一个大的流域由多条干流和无数的各级支流共同构成,目前,我国在大江大河的干流上修建了许多大型的水利枢纽,河流生态系统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许多水生生物只能生活在一些支流之中。随着支流小水电的进一步开发,使水生生物已被破碎化的生存环境进一步被压缩,鱼类“三场”(索饵场、产卵场、越冬场)
被淹没或破坏,很多鱼类特别是洄游性或半洄游性鱼类无法完成生活史,面临着濒临灭绝的危险,从而对本已脆弱的河流生态系统再次造成严重破坏。我国开发的小水电(特别是在山区
河流上开发小水电)大多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在其设计和运行中,较少考虑下泄景观生态流量,造成下游河段水文情势发生较大的变化,甚至出现局部河段枯水期断流的现象,形成干涸河道串联若干湖泊的景观,彻底破坏了河流水生生态系统,并影响了河谷区河床两岸植被生长,破坏了河道与河谷自然景观的和谐。同时,大量小水电站的运行,拦蓄了上游支流的大部分来水,致使干流水量减少,打破了河流水资源的自然平衡,进一步恶化了流域生态系统的稳定
(2)加剧水土流失,引发地质灾害。随着我国小水电工程建设步入“大跃进”的进程,为加快施工进度,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的现象比比皆是。超出施工红线范围不规范施工,乱开滥挖,破坏了地表植被及原有地表的稳定结构,加剧了土壤侵蚀范围与程度,甚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随意往河道或沟谷倾倒弃渣,阻塞河道,增加水土流失,甚至形成一个个人工堰塞湖,在暴雨或洪水的冲刷下,存在着溃坝等风险,严重威胁着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不规范的小水电开发,极少对施工场地采取恢复植被等水土保持措施,使得施工区满目疮痍,植被覆盖度显著降低,破坏了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影响了区域生态景观,进而威胁到区域的生态安全。
(3)影响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由于大多中小河流缺乏流域综合规划,投资者通常仅仅从如何最大限度开发利用河流水能资源的角度去考虑,致使水资源的功效被水能几乎完全利用,丧失了其他诸如饮用、灌溉、工业、航运、养殖、景观、生态等功效,使河流水资源失去了综合利用的价值。同时,通常小水电水库的调蓄性能差,其单一的发电功能有时与防洪抗旱目标
相违背。如:枯期为蓄水发电将减少下泄流量,造成下游枯期来水量减小,加剧了干旱缺水的程度;而洪水期来水量超过调洪库容时,将开闸放水,形成人造洪峰,从而加大了下游的防洪难度。可见,小水电不合理的无序、过度开发,将可能威胁到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并加大防洪抗旱的难度。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小水电的可持续发展:
(1)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职权范围。应改变目前不同部门各管一片,部门职责不明,各级职权不清的现状,立法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制,责权明确,管理到位,对于小水电的立项、审批、规划等建设职能统一划拨归水行政部门管理。
(2)建立完善合理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首先,要建立健全规范、协调有序的水能开发制度,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等制度,形成水能资源管理合力,从源头上遏制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其次,根据各地区小水电资源情況、生态状况和经济发展状况,结合生态功能区划,科学规划小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应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绝不可因一时利益需求,破坏长远生态平衡。
(3)适当提高规划、审批标准,建立合理的水能资源有偿使用机制。1、将小水电的立项、审批等权限,统一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2、建立资源、生态、经济三大补偿机制,并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并规定开发使用的时间期限;同时将一部分收取的费用投入到生态、环境的治理及对受影响公众的持续补偿上。3、对于小水电站拍卖、转让等事宜,应结合带有公益性质的水工建筑物,不能只进行可产生经济效益的部分。
(4)加强对已建的小水电的治理整顿。加强对已建的小水电站的设备和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对危及防洪和安全生产的小水电站,应要求进行除险加固、对设备进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必要时对小水电站进行停产处理,取消它的水能资源使用权;同时对已建多年将近报废的电站可以重新规划,重新开发建设。
(5)结合“以电代燃料”及“农村电气化建设”等工程,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发小水电。水能资源具有社会公共属性,应注重其社会的外部特性,对于以后的小水电的开发应避免纯商业的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利用。应结合国家的指导性政策,重点放在解决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用电问题上,有条件、有选择地进行有序开发。
总而言之,结合当前小水电的发展状况和社会经济情况, 只要我们抓住机遇,深化水电体制改革,解决好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我省小水电建设一定能实现快速、稳妥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童建栋.中国小水电[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1).
[2]全国人大环资委赴湖南调研组:关于湖南小水电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