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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4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批准在珲春设立国际合作示范区,珲春成为首个以"中国"冠名的示范区,与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新疆喀什和霍尔果斯并列为全国沿边开放六大新支点。示范区的获批,标志着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和珲春开发开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