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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法治与民主的良好氛围下,物权法的出台针对财产的归属、流转和使用、产权人与开发商的权利义务、政府与非产权人的权利义务等作了科学性和艺术性的规定.形成了对立统一的科学体系,构成了制度上的和谐。物权法针对社区业主财产权归属的界定和确认从静态角度保护了业主的安全、稳定,激励了业主创造财富的热情,促进了社区的向上奋进,这是效率层面的和谐;同时,物权法规定了他物权和复合性不动产所有权,约束了自物权人(或称业主)的所有权,明确和增加了业主之间的容忍义务,以利于物权的利用,这是稳定和秩序层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