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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东正教信仰是索氏所设想的个体对抗道德专制倾轧的坚强后盾,这充分体现在其“两部分”小说中,唯一的全知全能的叙事主体继续承担着社会批判与道德传教的责任,这样就出现两个疑问:对抗激情如何与基督教的爱和宽恕精神相融?索氏真正追求的是人性的自由吗?本文将对此做出回答。
[关键词]极权意识形态 基督教精神 个体生命伦理 道德专制
[中图分类号]I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2-0107-02
张美(1986-),女,山东潍坊人,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俄罗斯文学。
在索尔仁尼琴的著作中凸显出两种思想倾向,一是对人性自由的坚决捍卫,这体现在对极权意识形态以及虚假西方民主的揭露与反抗上,二是积极倡导以东正教伦理道德为基础的“新斯拉夫主义”。但问题不在于索氏倡导东正教道德伦理,而在于他所倡导的不是完整的甚至不是核心的基督教思想:爱与宽恕;也不在于他号召人们与社会主义的道德专制对抗,而在于他以强大的个性力量设计小说中的道德审判模式,以此“胁迫”人们遵循他所预设的道德路线,从而形成另一种形式的“道德专制”。上世纪90年代创作的“两部分”小说作为索氏晚年思想成熟之作,更充分地体现出其道德伦理观的悖论性。
一、难以摆脱的极权意识形态阴影
普遍认为,索尔仁尼琴在上世纪90年代回国后发表的所谓“两部分”小说是作家晚年寻求艺术形式创新的变革之作,但我们看到,小说在内容上并未脱离人民伦理宏大叙事的窠臼,主人公个体命运的悲剧仍被叙述为社会性悲剧。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总体而言这些小说几乎涉及了20世纪俄罗斯所经历的所有重大决策事件和政治事件,比如《艾戈》反映了苏联建立前后推行余粮征集制所引发的农民暴动;《杏子酱》体现出富农消灭政策、集中营体制的残酷;《青年后生》则折射出无产阶级文化政策的盲目以及“工业党”大清洗的恐怖……在这些小说中,社会历史作为与主人公生活休戚相关、而又压倒一切个人意志的现实力量迫使主人公做出切实的选择,但它并非表现为引发人之生存恐惧感的强大历史意志,而是以个人命运为载体来强调“民族、国家、历史目的”的重要性[1]引:7;其次,尽管小说的故事背景不尽相同,但它们共同反映了社会体制倾轧下的人性悲剧这一主题,即社会体制的“反人性”本质要求主人公放弃“人性”。
作家在这里将主人公与社会历史直接对立起来,显然并不是要展示人在由自我生命感觉与不可违拗的历史意志之冲撞形成的生存困境中的彷徨无力感,而是要呼吁人的道德正义感,号召人们担负起所注定要背负的社会和历史使命。为表明自己的这一立场,作家在小说中使用了大量讽刺性插话,比如在《娜斯坚卡》中谈到苏联文学“钦定”作品《星期》中的主人公拖着病体号召人们砍树换种以备春耕时,用括号标注道:“只是这是否意味着,前一年他们存留的这些种子都被抢夺一空了?”在提到文学小组的教导主任时直接称之为“癞蛤蟆”,又加括号备注道“她是个非常苛刻的女人,讲的是社会学”[2]370-371,等等。个体生命感觉的差异在这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所做的选择是反抗还是屈从社会体制的要求。《青年后生》《艾戈》中唯一的叙述者在以自己的“讲述”控制着对事件人物评价的同时,又运用内聚焦的叙述方式将老教授、艾克托夫面对审讯时紧张的心理活动呈现在读者面前,但这些心理描写被牢牢预置于作家是非观的框架内,而没有以一种洞察的时代悲剧意识超越其上。我们看到,极限情境下的主人公们仍心存侥幸渴望能够逃避做出选择,但随着布尔什维克审讯压力的升级,在坚强(是)与软弱(非)之间摇摆的主人公最终选择了后者。
可以说,斯大林极权体制所造成的灵魂创伤阴影始终笼罩着索氏的文学创作,索氏自己曾经写道:“如果不是把我拘禁起来,我是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会成为作家的”[3]3。我们看到,其“两部分”小说延续着一种“敌对伦理”叙事,但布尔什维克专制作为其主人公的人性试验场——这一“二元论”的思维模式不可避免地损害了索氏人性关怀的深度。无可否认,在人民民主政体下,人民意志作为美德的公意符號体系形成对个体绝对的道德专制,索氏小说反映了这一道德专制与人性自由之间的冲突,这正是其创作的全人类性所在。但他要捍卫的并非个体的人性自由,他的主人公是作为反布尔什维克道德专制的符号而存在的,个体偶在的生命诉求也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进行反抗,激进的对立态度拒斥对个体生命之“生存性悲哀”的超越。
二、索氏宗教伦理观中爱与宽恕精神的缺失
索氏在要求小说主人公进行反抗的同时,还要求他们践行作家的道德伦理理想:忏悔、自我克制和不要靠谎言生活。《娜斯坚卡》中主人公堕落的标志就是她撕毁了耶稣圣像,从而背弃了自己的宗教信仰。
众所周知,忏悔、禁欲、勿撒谎的确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但索氏的宗教性却遭受到诸多质疑,苏联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历史学家罗伊·麦德维杰夫就指出“他(索氏)的基督教,实在是太好斗,太缺乏宽恕了”[4]89,原因何在?《路加福音》中耶稣明确告知“你们的仇敌,要爱他”[5]6:27,要善待并宽恕仇恨、凌辱自己的人。托尔斯泰“勿以暴力抗恶”的说教正是基督教这种博爱与宽恕精神的延续。而在索氏高设的道德审判法庭中无情地鞭挞着极权体制的丑恶以及普通个体的怯懦。
大部分“两部分”小说中索氏从个体与专制体制两个角度揭示各自代表者灵魂的堕落,从而迫使受迫害者与审判者(侩子手)进行忏悔。并且索氏忏悔的思想前提是对以极权意识形态为象征的恶势力的强烈憎恶,这充分体现在小说的叙述基调的鲜明对比上,比如《杏子酱》中对苏联官方文艺工作者的冷嘲热讽以及对受迫害富农无限同情等。而圣经中耶稣在阻止众人用石头打死行淫被捉的女人时,曾让众人反省自身的罪恶,众人皆有罪遂不能定妓女之罪,这里耶稣作为伦理道德的主持者,既没有深究众人之罪,也没有定妓女之罪,而是相信爱与宽恕可以抚平并阻止灵魂的罪恶。 进一步说,作为一名信徒,索氏以道德法官自居,难免违背他自己所宣扬的以谦逊为基础的禁欲以及自我克制的道德理想。圣經中耶稣告诫人不要自居为别人的道德法官,“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5]6:37。承上分析,索氏道德审判的是善与恶对立的二元思维模式,而这恰恰也是极权意识形态所承袭的思维模式,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所依据思想体系的不同,但却都具有一种以道德正义为幌子的巨大强制力,这或许就是麦德维杰夫认为索氏及其追随者要“在俄国建立一个独裁的神权政治国家”[4]128的原因所在。回归基督教义,耶稣“瞎子岂能领瞎子”的比喻无非是要以博爱来化解对抗的戾气,使众人灵魂的和解,获得救赎。
这样,索氏企图以东正教的道德伦理规范来对抗苏联整体所标举的人民民主的公意道德,但因为他的宗教伦理观中缺少了基督教的核心精神爱与宽恕,所以他的对抗更多地体现为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之间的对决,而与其所反抗的极权意识形态相同的是二者都缺乏一种对个体生命伦理感觉的关怀。也就是说索氏的宗教伦理观富余战斗的激情,这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其追求人性自由的根本目的。
三、结语
“所谓伦理其实是以某种价值观念为经脉的生命感觉,反过来说,一种生命感觉就是一种伦理”[1]4。索氏的“两部分”小说尽管选择不同的角度来阐述同一主题,但唯一叙事主体的强大在场使得小说始终贯穿着同一伦理价值取向,即反极权意识形态。而索氏作为俄罗斯“民族的良心”“精神导师”难免不会将这一伦理取向扩大为全体人民的心声,从而形成对其他生命感觉的挟制,衍生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化的道德专制。而这正是索氏道德伦理观的悖论性所在。
【参考文献】
[1]刘小枫.沉重的肉身[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2]索尔仁尼琴(著),张建华(译).读本[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3]索尔仁尼琴(著),陈淑贤等(译).牛犊顶橡树[M].中国文联出版社,2010年.
[4]罗伊·麦德维杰夫(著),刘明等(译).论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
[5]路加福音.圣经.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及中国基督教协会,2009年版.
责任编辑:张丽
[关键词]极权意识形态 基督教精神 个体生命伦理 道德专制
[中图分类号]I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2-0107-02
张美(1986-),女,山东潍坊人,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俄罗斯文学。
在索尔仁尼琴的著作中凸显出两种思想倾向,一是对人性自由的坚决捍卫,这体现在对极权意识形态以及虚假西方民主的揭露与反抗上,二是积极倡导以东正教伦理道德为基础的“新斯拉夫主义”。但问题不在于索氏倡导东正教道德伦理,而在于他所倡导的不是完整的甚至不是核心的基督教思想:爱与宽恕;也不在于他号召人们与社会主义的道德专制对抗,而在于他以强大的个性力量设计小说中的道德审判模式,以此“胁迫”人们遵循他所预设的道德路线,从而形成另一种形式的“道德专制”。上世纪90年代创作的“两部分”小说作为索氏晚年思想成熟之作,更充分地体现出其道德伦理观的悖论性。
一、难以摆脱的极权意识形态阴影
普遍认为,索尔仁尼琴在上世纪90年代回国后发表的所谓“两部分”小说是作家晚年寻求艺术形式创新的变革之作,但我们看到,小说在内容上并未脱离人民伦理宏大叙事的窠臼,主人公个体命运的悲剧仍被叙述为社会性悲剧。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总体而言这些小说几乎涉及了20世纪俄罗斯所经历的所有重大决策事件和政治事件,比如《艾戈》反映了苏联建立前后推行余粮征集制所引发的农民暴动;《杏子酱》体现出富农消灭政策、集中营体制的残酷;《青年后生》则折射出无产阶级文化政策的盲目以及“工业党”大清洗的恐怖……在这些小说中,社会历史作为与主人公生活休戚相关、而又压倒一切个人意志的现实力量迫使主人公做出切实的选择,但它并非表现为引发人之生存恐惧感的强大历史意志,而是以个人命运为载体来强调“民族、国家、历史目的”的重要性[1]引:7;其次,尽管小说的故事背景不尽相同,但它们共同反映了社会体制倾轧下的人性悲剧这一主题,即社会体制的“反人性”本质要求主人公放弃“人性”。
作家在这里将主人公与社会历史直接对立起来,显然并不是要展示人在由自我生命感觉与不可违拗的历史意志之冲撞形成的生存困境中的彷徨无力感,而是要呼吁人的道德正义感,号召人们担负起所注定要背负的社会和历史使命。为表明自己的这一立场,作家在小说中使用了大量讽刺性插话,比如在《娜斯坚卡》中谈到苏联文学“钦定”作品《星期》中的主人公拖着病体号召人们砍树换种以备春耕时,用括号标注道:“只是这是否意味着,前一年他们存留的这些种子都被抢夺一空了?”在提到文学小组的教导主任时直接称之为“癞蛤蟆”,又加括号备注道“她是个非常苛刻的女人,讲的是社会学”[2]370-371,等等。个体生命感觉的差异在这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所做的选择是反抗还是屈从社会体制的要求。《青年后生》《艾戈》中唯一的叙述者在以自己的“讲述”控制着对事件人物评价的同时,又运用内聚焦的叙述方式将老教授、艾克托夫面对审讯时紧张的心理活动呈现在读者面前,但这些心理描写被牢牢预置于作家是非观的框架内,而没有以一种洞察的时代悲剧意识超越其上。我们看到,极限情境下的主人公们仍心存侥幸渴望能够逃避做出选择,但随着布尔什维克审讯压力的升级,在坚强(是)与软弱(非)之间摇摆的主人公最终选择了后者。
可以说,斯大林极权体制所造成的灵魂创伤阴影始终笼罩着索氏的文学创作,索氏自己曾经写道:“如果不是把我拘禁起来,我是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会成为作家的”[3]3。我们看到,其“两部分”小说延续着一种“敌对伦理”叙事,但布尔什维克专制作为其主人公的人性试验场——这一“二元论”的思维模式不可避免地损害了索氏人性关怀的深度。无可否认,在人民民主政体下,人民意志作为美德的公意符號体系形成对个体绝对的道德专制,索氏小说反映了这一道德专制与人性自由之间的冲突,这正是其创作的全人类性所在。但他要捍卫的并非个体的人性自由,他的主人公是作为反布尔什维克道德专制的符号而存在的,个体偶在的生命诉求也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进行反抗,激进的对立态度拒斥对个体生命之“生存性悲哀”的超越。
二、索氏宗教伦理观中爱与宽恕精神的缺失
索氏在要求小说主人公进行反抗的同时,还要求他们践行作家的道德伦理理想:忏悔、自我克制和不要靠谎言生活。《娜斯坚卡》中主人公堕落的标志就是她撕毁了耶稣圣像,从而背弃了自己的宗教信仰。
众所周知,忏悔、禁欲、勿撒谎的确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但索氏的宗教性却遭受到诸多质疑,苏联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历史学家罗伊·麦德维杰夫就指出“他(索氏)的基督教,实在是太好斗,太缺乏宽恕了”[4]89,原因何在?《路加福音》中耶稣明确告知“你们的仇敌,要爱他”[5]6:27,要善待并宽恕仇恨、凌辱自己的人。托尔斯泰“勿以暴力抗恶”的说教正是基督教这种博爱与宽恕精神的延续。而在索氏高设的道德审判法庭中无情地鞭挞着极权体制的丑恶以及普通个体的怯懦。
大部分“两部分”小说中索氏从个体与专制体制两个角度揭示各自代表者灵魂的堕落,从而迫使受迫害者与审判者(侩子手)进行忏悔。并且索氏忏悔的思想前提是对以极权意识形态为象征的恶势力的强烈憎恶,这充分体现在小说的叙述基调的鲜明对比上,比如《杏子酱》中对苏联官方文艺工作者的冷嘲热讽以及对受迫害富农无限同情等。而圣经中耶稣在阻止众人用石头打死行淫被捉的女人时,曾让众人反省自身的罪恶,众人皆有罪遂不能定妓女之罪,这里耶稣作为伦理道德的主持者,既没有深究众人之罪,也没有定妓女之罪,而是相信爱与宽恕可以抚平并阻止灵魂的罪恶。 进一步说,作为一名信徒,索氏以道德法官自居,难免违背他自己所宣扬的以谦逊为基础的禁欲以及自我克制的道德理想。圣經中耶稣告诫人不要自居为别人的道德法官,“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5]6:37。承上分析,索氏道德审判的是善与恶对立的二元思维模式,而这恰恰也是极权意识形态所承袭的思维模式,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所依据思想体系的不同,但却都具有一种以道德正义为幌子的巨大强制力,这或许就是麦德维杰夫认为索氏及其追随者要“在俄国建立一个独裁的神权政治国家”[4]128的原因所在。回归基督教义,耶稣“瞎子岂能领瞎子”的比喻无非是要以博爱来化解对抗的戾气,使众人灵魂的和解,获得救赎。
这样,索氏企图以东正教的道德伦理规范来对抗苏联整体所标举的人民民主的公意道德,但因为他的宗教伦理观中缺少了基督教的核心精神爱与宽恕,所以他的对抗更多地体现为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之间的对决,而与其所反抗的极权意识形态相同的是二者都缺乏一种对个体生命伦理感觉的关怀。也就是说索氏的宗教伦理观富余战斗的激情,这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其追求人性自由的根本目的。
三、结语
“所谓伦理其实是以某种价值观念为经脉的生命感觉,反过来说,一种生命感觉就是一种伦理”[1]4。索氏的“两部分”小说尽管选择不同的角度来阐述同一主题,但唯一叙事主体的强大在场使得小说始终贯穿着同一伦理价值取向,即反极权意识形态。而索氏作为俄罗斯“民族的良心”“精神导师”难免不会将这一伦理取向扩大为全体人民的心声,从而形成对其他生命感觉的挟制,衍生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化的道德专制。而这正是索氏道德伦理观的悖论性所在。
【参考文献】
[1]刘小枫.沉重的肉身[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2]索尔仁尼琴(著),张建华(译).读本[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3]索尔仁尼琴(著),陈淑贤等(译).牛犊顶橡树[M].中国文联出版社,2010年.
[4]罗伊·麦德维杰夫(著),刘明等(译).论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
[5]路加福音.圣经.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及中国基督教协会,2009年版.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