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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具体罪名的确定存在"犯罪行为说"和"罪名说"的争议。从法律解释和适用的角度看,现行法律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定罪的有关规定存在缺陷,"犯罪行为说"和"罪名说"均有不足,但以"犯罪行为说"确定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定罪的范围和具体的罪名是比较妥当的。对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不应超出刑事立法规定的范围,同时应注意各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