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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作为伦理教化的重要工具,从多个层面阐释了先秦时期“孝”的观念。《诗经》中“孝”所关涉的对象不同,不同的对象有着不同的时间分布,这与《诗经》的篇章分布直接关涉。“孝”的对象为宗族祖先时,主要是在西周前期和中期,对象为父母时,主要在西周晚期至春秋中叶。这种现象并不是偶然的,与当时家族形态的变化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