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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突破性的税制改革应以直接税为重点,其必要性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优化税制结构,发挥税收调控的整体功能和缩小收入差距,缓解分配不公,引导共同富裕及适应WTO规则,履行我国加入WTO承诺的需要.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并存的所得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