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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调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手段和形式,也是发展改革改系统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重要内容。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运行调节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积极作用。但是,经济运行调节内容十分广泛,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现阶段仍有需要改进提高的空间。
一、经济运行调节的丰富内涵
(一)运行调节的诞生
我国经济运行调节工作,伴随计划经济、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几个大的阶段,其称谓、内容不断演化。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通过“生产调度”集中、配置资源,保障和平衡生产,最大限度地提供有效供给,应对“物质的严重短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随着“物质的不断丰富”,为减少干预,探索改用了比较含糊的“经济运行”方式,该放弃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也过早放弃了,交了不少学费;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成熟后,又由“经济运行”回归到“经济运行调节”。这一变迁过程,特别是“运行调节”概念的诞生,既体现了政府调控方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变化的客观必然性,也证明了不论什么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二)运行调节的意义
普遍认为,现代社会调节经济的有两只手,一只是政府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一直是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立足于经济人假设,围绕价值规律而作用,自由化特点明显,推崇通过竞争提高效率,但也往往因为过度竞争、盲目竞争损失效率。而政府调控看得见的手,以社会效益为中心,指向性明确,计划特征明显,有可能暂时或局部损失效率,但有利于经济稳定,避免大的损失。因此,即使是所谓完全市场经济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也没有放弃过这只看得见的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挥好政府调控作用意义尤为重大。而经济运行调节就是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和载体。
(三)运行调节的范围
经济运行调节的对象是“经济”,而不仅仅是工业经济或工业生产,更不仅仅是煤电油气运的要素保障,应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财政、金融、进出口各个领域,一产、二产、三产各个产业,即期运行、长远发展各个阶段,中央、地方各个层次等等。否则就是局部的、片面的、不完整的运行调节。
(四)运行调节的内容
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该放的坚决放开,不要让省长、市长、县长都去干厂长的活,想厂长的事,说厂长的话,当厂长的保姆。但必须把不该放、不能放的切实抓住,以维护经济全局的持续、稳定、协调、健康,这就是经济运行调节。但经济运行调节也应该抓大事、抓关键、抓灵魂。一是调节速度,即把国民经济发展控制在合理、合适、和谐、可持续的范围内,不能过低,不能过高,不能过热,不能过冷。二是调节节奏,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经济飘忽不定或大起大落,以维持经济运行的长期相对稳定,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是调节方向,避免出现因市场作用引发的产业盲目发展、产品过度竞争、投资畸形集聚等不利于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的问题。
(五)运行调节的力度
所谓“调节”,简单理解就是“调整”和“节制”。是对既成事实或趋势的强制性矫正和控制。需要有足够大的工作力度,足够强的执行能力,足够高的行政权威,以做到令行禁止。有人调侃经济运行调节“没有抢、没有炮,只有一把冲锋号”。有把号总比没有强,因为号可以传令,但仅仅有“号”还无法保证“令”的实施。客观要求是既要有号,能够用正确的导向引导经济运行,更要有带有强制性的政策、手段,以实实在在地调节运行。但是,运行调节必须把握好一个度,该下猛药时要下猛药,不能犹豫不决,贻误时机;该用文火时要用文火,循序渐进,避免把良药烧糊,变成毒药。急刹车、硬着陆、一刀切等,都不是科学的运行调节。
(六)运行调节的入口
运行调节的要义在于,调根本而不是调皮毛、调现象。比如突然出现的生产要素供应形势变化,实际上反映的是经济运行深层次矛盾,如果看到供应紧张就组织多生产,富余了就组织限产,那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调度,而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运行调节。调根本大体有三个入口:一是重大经济政策。如重大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的制定、调整、完善。这是把握和调节经济运行速度、节奏、方向的根本和前提。二是投资方向与准入。因为即期投资力度、方向、质量,决定未来经济运行速度、节奏、方向、质量。要想下一代健康,这一代必须优生优育。三是存量的优化调整。围绕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对现有市场资源实施优化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质量水平。
(七)运行调节的火候
经济运行调节,是国家意志在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凌驾于市场机制之上或者独立于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之外的强制性行为。凡事都有两面性,运行调节也会有它的副作用,必须把握好时机和火候,把积极作用发挥到极致,把副作用压缩到最低。第一,该出手时才出手。要沉着、冷静、稳妥,看不清时不急于出手。对于经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仔细观察、深刻分析,不能草率动用调节手段。比如,目前煤炭市场出现了所谓的“供大于求”,但不应马上做出压缩产量的运行调节。因为这是生产增长、进口增加、需求不足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引发的具有明显阶段性特征的“现象”,而生产要素“紧平衡、强约束”的本质特征没有改变。第二,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目前能源、资源基本上由央企或集中产地控制,垄断的程度较高,不同行业、领域、地区为经济利益而博弈的问题客观存在。经济运行调节必须统筹兼顾,兼听而不偏信,不能被局部呼声乱了方寸。第三,要认真权衡利弊。运行调节,对社会资源实施强制性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动摇现有利益分配规则,与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有运行调节行为的正面收益,必须大大高于其带来的负面效果。否则,宁可放弃运行调节。
(八)运行调节的境界
运行调节说到底是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角力,而且一定要胜过看不见的手的,否则就是调节的失败。调节经济的“两只手”不像人的两只手那么好协调、好合作。处理好两只手的关系,减少冲突,增加磨合,是经济运行调节的艺术。有三种境界:第一,放手让看不见的手自由发挥作用,出现偏差和谬误时,用看得见的手去矫正、修复和弥补,这是下策。第二,用看得见的手适当引导、约束、控制看不见的手,最大限度避免其可能引发的偏差和谬误,这是中策。第三,让看的见手与看不见的手共同携手,互相制约,趋利避害,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两种手段调节的最高境界,是上策。 二、经济运行调节的认识误区
经济运行调节经过几次机构改革和变迁,其职能有被淡化、弱化的趋势,重要性、权威性受到质疑和威胁。形成不少误区和模糊认识。
(一)市场经济不应实施运行调节
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让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作用,配置资源,可以避免瞎指挥,避免由于政府配置资源造成的权力寻租,避免人的主观错误对经济运行的不良影响,实施运行调节会损失效率,打破平衡,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悖等等。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只看到了市场规则积极作用的一面,忽视了其盲目性、自由性的另一面。
(二)市场经济不宜实施运行调节
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运行调节,打破市场经济按照价值规则进行的资源配置,对社会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对处于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是不公平的。照顾一方,会损害另一方或若干方。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忽视了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的重要性,忽视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本质。
(三)平稳运行不需要运行调节
近年来,我国充分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经济发展纳入良性发展轨道,快速增长,运行平稳,特别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和考验过程中,一枝独秀,独占鳌头。似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很成熟、很完善,不再需要经济运行调节。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只看到了表面现象。其实,从中央到地方采取的一系列对策措施,都是经济运行调节的具体内容,只不过没有与经济运行调节这一概念相联系。
(四)要素保障就是运行调节
在很多人包括从事运行调节工作的人眼里,运行调节就是煤电油气运要素保障。基于这种认识,在要素供应紧张时,运行调节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对经济运行调节普遍认可和肯定,但当要素供应矛盾缓解,甚至供大于求时,运行调节似乎变得可有可无。这一误区的根本在于,没有把经济运行调节提高到应有的认知程度,狭隘地理解了运行调节工作职能。
三、经济运行调节的工作环境
客观地讲,从根本上提高运行调节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也就是由现在以煤电油气运要素保障为主的局部、不完整的经济运行调节提高到对整个经济层面的运行调节,是一件很难、甚至很遥远的事情。即使是在现阶段、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工作水平,同样遇到不少的限制。
(一)职能淡化
历次机构改革,经济运行调节都是重点部位,在重组、调整过程中,职能逐步削弱,尤其是涉及到借用财政手段、金融手段等的职能全部淡出。“运行监测”、“要素保障”、“应急协调”,已经把运行调节职能固定在小的不能再小、具体的不能再具体的范围内。
(二)权威弱化
目前的经济运行调节,已经完全失去了对社会公共资源直接调控的任何权力。即使是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也只能提出建议,由有关部门定夺。“权”而不再,“威”自消失,运行调节的时效性和预期效果大打折扣。
(三)机构变化
稳定、高素质、力量充实、精力充沛、忠于职守的运行调节工作队伍,是创新、拓展、提高工作水平、创造工作业绩的基础和载体。目前运行调节机构五花八门,上下不呼应,左右不衔接。统一协调的难度大,统一思想的难度大,凝聚力量的难度大,做出成绩的难度就更大。
(四)手段老化
由于不同层次、层面存在对经济运行调节的认识误区,经济运行调节手段创新困难重重。“调节”退化为“协调”,而所谓“协调”,实际上就是当红娘或和稀泥,一靠政治优势,二靠个人威望,三靠千言万语。说到底,没有一项是真正的“调节”范畴。
运行调节工作的要义是“调”,如果职能限制不允许调、权威弱化没能力调、手段不够不敢去调,运行调节实际上就变成了观察团、研究室。
四、改进经济运行调节的建议
(一)法律支撑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经济运行调节中应多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尽量少用行政手段,但到目前并没有一套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经济运行调节中,到底拥有哪些权利、可以使用哪些手段、负哪些责任、行为如何规范等都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有法可依,运行调节才能做到底气足、胆子大、不离谱。
(二)舆论支撑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渗透,让全社会认识到保持经济健康运行离不开经济运行调节、社会主义条件下不能排斥经济运行调节、市场主体应该主动服从经济运行调节、有关经济部门和单位应该支持配合经济运行调节。
(三)手段支撑
经济运行调节仅仅依靠一般引导不行,长期依靠行政手段也不行,还需要足以实现调节目标的经济手段。比如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必要的财政、信贷调控杠杆,必要的能源、资源配置计划,必要的投资总量与方向调控等等。
(四)人才支撑
从事经济运行调节,既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一定要博士,但一定要博学。不一定要天才,但一定要全才。要懂得比别人多,看得比别人准,想得比别人远、提得(建议)比别人高。建议经济管理类大学设立经济运行调节专业,系统培养经济运行调节专门人才。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在职培训,提高现有经济运行队伍素质,为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增添后劲与活力。
(五)业绩支撑
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应不断开阔视野,通过积极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拓展工作空间和领域,创造非经济运行调节莫属的工作业绩,证明运行调节的存在、运行调节的作用和运行调节不可取的地位。
(作者单位:河北发展改革委)
一、经济运行调节的丰富内涵
(一)运行调节的诞生
我国经济运行调节工作,伴随计划经济、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几个大的阶段,其称谓、内容不断演化。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通过“生产调度”集中、配置资源,保障和平衡生产,最大限度地提供有效供给,应对“物质的严重短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随着“物质的不断丰富”,为减少干预,探索改用了比较含糊的“经济运行”方式,该放弃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也过早放弃了,交了不少学费;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成熟后,又由“经济运行”回归到“经济运行调节”。这一变迁过程,特别是“运行调节”概念的诞生,既体现了政府调控方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变化的客观必然性,也证明了不论什么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二)运行调节的意义
普遍认为,现代社会调节经济的有两只手,一只是政府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一直是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立足于经济人假设,围绕价值规律而作用,自由化特点明显,推崇通过竞争提高效率,但也往往因为过度竞争、盲目竞争损失效率。而政府调控看得见的手,以社会效益为中心,指向性明确,计划特征明显,有可能暂时或局部损失效率,但有利于经济稳定,避免大的损失。因此,即使是所谓完全市场经济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也没有放弃过这只看得见的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挥好政府调控作用意义尤为重大。而经济运行调节就是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和载体。
(三)运行调节的范围
经济运行调节的对象是“经济”,而不仅仅是工业经济或工业生产,更不仅仅是煤电油气运的要素保障,应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财政、金融、进出口各个领域,一产、二产、三产各个产业,即期运行、长远发展各个阶段,中央、地方各个层次等等。否则就是局部的、片面的、不完整的运行调节。
(四)运行调节的内容
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该放的坚决放开,不要让省长、市长、县长都去干厂长的活,想厂长的事,说厂长的话,当厂长的保姆。但必须把不该放、不能放的切实抓住,以维护经济全局的持续、稳定、协调、健康,这就是经济运行调节。但经济运行调节也应该抓大事、抓关键、抓灵魂。一是调节速度,即把国民经济发展控制在合理、合适、和谐、可持续的范围内,不能过低,不能过高,不能过热,不能过冷。二是调节节奏,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经济飘忽不定或大起大落,以维持经济运行的长期相对稳定,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是调节方向,避免出现因市场作用引发的产业盲目发展、产品过度竞争、投资畸形集聚等不利于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的问题。
(五)运行调节的力度
所谓“调节”,简单理解就是“调整”和“节制”。是对既成事实或趋势的强制性矫正和控制。需要有足够大的工作力度,足够强的执行能力,足够高的行政权威,以做到令行禁止。有人调侃经济运行调节“没有抢、没有炮,只有一把冲锋号”。有把号总比没有强,因为号可以传令,但仅仅有“号”还无法保证“令”的实施。客观要求是既要有号,能够用正确的导向引导经济运行,更要有带有强制性的政策、手段,以实实在在地调节运行。但是,运行调节必须把握好一个度,该下猛药时要下猛药,不能犹豫不决,贻误时机;该用文火时要用文火,循序渐进,避免把良药烧糊,变成毒药。急刹车、硬着陆、一刀切等,都不是科学的运行调节。
(六)运行调节的入口
运行调节的要义在于,调根本而不是调皮毛、调现象。比如突然出现的生产要素供应形势变化,实际上反映的是经济运行深层次矛盾,如果看到供应紧张就组织多生产,富余了就组织限产,那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调度,而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运行调节。调根本大体有三个入口:一是重大经济政策。如重大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的制定、调整、完善。这是把握和调节经济运行速度、节奏、方向的根本和前提。二是投资方向与准入。因为即期投资力度、方向、质量,决定未来经济运行速度、节奏、方向、质量。要想下一代健康,这一代必须优生优育。三是存量的优化调整。围绕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对现有市场资源实施优化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质量水平。
(七)运行调节的火候
经济运行调节,是国家意志在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凌驾于市场机制之上或者独立于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之外的强制性行为。凡事都有两面性,运行调节也会有它的副作用,必须把握好时机和火候,把积极作用发挥到极致,把副作用压缩到最低。第一,该出手时才出手。要沉着、冷静、稳妥,看不清时不急于出手。对于经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仔细观察、深刻分析,不能草率动用调节手段。比如,目前煤炭市场出现了所谓的“供大于求”,但不应马上做出压缩产量的运行调节。因为这是生产增长、进口增加、需求不足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引发的具有明显阶段性特征的“现象”,而生产要素“紧平衡、强约束”的本质特征没有改变。第二,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目前能源、资源基本上由央企或集中产地控制,垄断的程度较高,不同行业、领域、地区为经济利益而博弈的问题客观存在。经济运行调节必须统筹兼顾,兼听而不偏信,不能被局部呼声乱了方寸。第三,要认真权衡利弊。运行调节,对社会资源实施强制性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动摇现有利益分配规则,与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有运行调节行为的正面收益,必须大大高于其带来的负面效果。否则,宁可放弃运行调节。
(八)运行调节的境界
运行调节说到底是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角力,而且一定要胜过看不见的手的,否则就是调节的失败。调节经济的“两只手”不像人的两只手那么好协调、好合作。处理好两只手的关系,减少冲突,增加磨合,是经济运行调节的艺术。有三种境界:第一,放手让看不见的手自由发挥作用,出现偏差和谬误时,用看得见的手去矫正、修复和弥补,这是下策。第二,用看得见的手适当引导、约束、控制看不见的手,最大限度避免其可能引发的偏差和谬误,这是中策。第三,让看的见手与看不见的手共同携手,互相制约,趋利避害,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两种手段调节的最高境界,是上策。 二、经济运行调节的认识误区
经济运行调节经过几次机构改革和变迁,其职能有被淡化、弱化的趋势,重要性、权威性受到质疑和威胁。形成不少误区和模糊认识。
(一)市场经济不应实施运行调节
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让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作用,配置资源,可以避免瞎指挥,避免由于政府配置资源造成的权力寻租,避免人的主观错误对经济运行的不良影响,实施运行调节会损失效率,打破平衡,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悖等等。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只看到了市场规则积极作用的一面,忽视了其盲目性、自由性的另一面。
(二)市场经济不宜实施运行调节
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运行调节,打破市场经济按照价值规则进行的资源配置,对社会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对处于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是不公平的。照顾一方,会损害另一方或若干方。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忽视了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的重要性,忽视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本质。
(三)平稳运行不需要运行调节
近年来,我国充分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经济发展纳入良性发展轨道,快速增长,运行平稳,特别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和考验过程中,一枝独秀,独占鳌头。似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很成熟、很完善,不再需要经济运行调节。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只看到了表面现象。其实,从中央到地方采取的一系列对策措施,都是经济运行调节的具体内容,只不过没有与经济运行调节这一概念相联系。
(四)要素保障就是运行调节
在很多人包括从事运行调节工作的人眼里,运行调节就是煤电油气运要素保障。基于这种认识,在要素供应紧张时,运行调节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对经济运行调节普遍认可和肯定,但当要素供应矛盾缓解,甚至供大于求时,运行调节似乎变得可有可无。这一误区的根本在于,没有把经济运行调节提高到应有的认知程度,狭隘地理解了运行调节工作职能。
三、经济运行调节的工作环境
客观地讲,从根本上提高运行调节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也就是由现在以煤电油气运要素保障为主的局部、不完整的经济运行调节提高到对整个经济层面的运行调节,是一件很难、甚至很遥远的事情。即使是在现阶段、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工作水平,同样遇到不少的限制。
(一)职能淡化
历次机构改革,经济运行调节都是重点部位,在重组、调整过程中,职能逐步削弱,尤其是涉及到借用财政手段、金融手段等的职能全部淡出。“运行监测”、“要素保障”、“应急协调”,已经把运行调节职能固定在小的不能再小、具体的不能再具体的范围内。
(二)权威弱化
目前的经济运行调节,已经完全失去了对社会公共资源直接调控的任何权力。即使是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也只能提出建议,由有关部门定夺。“权”而不再,“威”自消失,运行调节的时效性和预期效果大打折扣。
(三)机构变化
稳定、高素质、力量充实、精力充沛、忠于职守的运行调节工作队伍,是创新、拓展、提高工作水平、创造工作业绩的基础和载体。目前运行调节机构五花八门,上下不呼应,左右不衔接。统一协调的难度大,统一思想的难度大,凝聚力量的难度大,做出成绩的难度就更大。
(四)手段老化
由于不同层次、层面存在对经济运行调节的认识误区,经济运行调节手段创新困难重重。“调节”退化为“协调”,而所谓“协调”,实际上就是当红娘或和稀泥,一靠政治优势,二靠个人威望,三靠千言万语。说到底,没有一项是真正的“调节”范畴。
运行调节工作的要义是“调”,如果职能限制不允许调、权威弱化没能力调、手段不够不敢去调,运行调节实际上就变成了观察团、研究室。
四、改进经济运行调节的建议
(一)法律支撑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经济运行调节中应多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尽量少用行政手段,但到目前并没有一套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经济运行调节中,到底拥有哪些权利、可以使用哪些手段、负哪些责任、行为如何规范等都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有法可依,运行调节才能做到底气足、胆子大、不离谱。
(二)舆论支撑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渗透,让全社会认识到保持经济健康运行离不开经济运行调节、社会主义条件下不能排斥经济运行调节、市场主体应该主动服从经济运行调节、有关经济部门和单位应该支持配合经济运行调节。
(三)手段支撑
经济运行调节仅仅依靠一般引导不行,长期依靠行政手段也不行,还需要足以实现调节目标的经济手段。比如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必要的财政、信贷调控杠杆,必要的能源、资源配置计划,必要的投资总量与方向调控等等。
(四)人才支撑
从事经济运行调节,既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一定要博士,但一定要博学。不一定要天才,但一定要全才。要懂得比别人多,看得比别人准,想得比别人远、提得(建议)比别人高。建议经济管理类大学设立经济运行调节专业,系统培养经济运行调节专门人才。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在职培训,提高现有经济运行队伍素质,为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增添后劲与活力。
(五)业绩支撑
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应不断开阔视野,通过积极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拓展工作空间和领域,创造非经济运行调节莫属的工作业绩,证明运行调节的存在、运行调节的作用和运行调节不可取的地位。
(作者单位:河北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