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村社集体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具有明确的边界,内部实施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使得新集体主义较好地实现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它将部分土地增值收益保留在村社集体内部,既实现了"失地人员无后顾之忧"的征地补偿机制设想,又防止了土地食利阶层的产生,从而解决了土地增值收益中的两对矛盾,一是积累与分配之间的矛盾,一是保障失地人员无后顾之忧与形成食利阶层之间的矛盾。新集体主义还找回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政策内涵,有助于化解征地拆迁过程中地方政府与钉子户的恶性博弈。